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2002年10月15日,张先生在昆明怡创电脑公司购买了一套兼容机,但拿回家后,主板点不亮,而且实际拿到的产品和包装盒上的不一致,2002年10月16日,张先生在气愤之下,要求怡创电脑公司退货赔偿,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张先生把电脑退给了怡创电脑公司。2002年2月5日,陈小姐在昆明怡畅电脑公司购买了一套电脑,购来后声卡无声音,MODEM不能上网,随即硬盘损坏,2002年6月17日,陈小姐投诉工商部门,在工商的调解下,怡畅电脑公司只答应做维修,不给赔偿,陈小姐只能自认倒霉。分析:陈小姐的消受权利遭到了侵犯,却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自认倒霉。如果我是陈小姐我会找到相关部门要求赔偿与其相比,张先生在这点上就比陈小姐做得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