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公司绩效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章程人力资源部二○○年月2XX公司绩效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会议由XX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旨在密切配合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各项工作开展,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进程,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双赢持续发展。第二条本会宗旨是根据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在绩效有效管理和企业文化健康营造两方面中应发挥的作用和任务,在公司总经办的指导下,以各部门负责人为主体,密切配合公司实施战略规划,积极倡导和推动公司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持续开展,作为公司绩效管理的民主权力行使机构,应为公司在绩效管理相关领域的政策制定与推动发展做出贡献。第二章任务第三条政策研讨1、集思广益,民主集中,提出合理化政策建议,修改完善、审定相关绩效管理政策制度。2、研究公司及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中的相关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利用其机制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尤其是绩效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公司、员工的绩效创新。第四条指标管理1、指导公司及各部门建立客观公正的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公司、部门的相关指标选择、数据来源、目标值确定、权重划分等等相关内容进行议定,并对具体岗位相关指标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定。2、保持公司、部门及个人的绩效目标的方向一致性;保持指标体系3动态发展的合理性及有效性,并提供政策持续指导。第五条过程指导1、定期组织绩效管理经营检讨例会,通报、分析各部门及员工在绩效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及绩效数据变化趋势,听取、接受各部门对绩效数据变化的合理化解释及改进方法,对改进绩效所需资源的提议进行合理性审核及资源确认。2、跟进公司、各部门的绩效管理工作计划落实,为公司及各部门在绩效管理过程中所遇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及指导,对绩效管理工作的方法、技能及经验进行交流。3、接受部门及员工在绩效管理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合理化建议及投诉,督导各个部门的绩效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者在组织部门、员工的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的确实体现出有效性、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对部门、员工反映,人事行政部调查,绩效管理委员会确认的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做出相关处理。4、对各部门向绩效管理委员会提供的绩效数据的过程中,出现的迟、漏、假、错等情况进行分析,接受相关部门合理化解释,并针对相应情况按相关制度(如:《绩效数据管理作业规范》)进行处理。第六条结果鉴定1、对部门、员工的绩效管理考评结果进行必要的复查复审,确保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及准确性。2、对存在严重争议的绩效考评结果进行调查甄别,防止诱发不必要的冲突。3、确认公司、各部门及个人的绩效考评数据。44、听取公司高、中层在绩效考评阶段后的述职评价报告。第七条激励开发1、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进行有效激励,尤其是对有突出业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薪酬规划与调整及提供进一步的培训支持。2、共同商议、审定公司的绩效管理激励实施方案,并监督其方案实施的公平性与准确性。第八条绩效管理评审委员会机构的自我完善及改进。第三章会议成员第九条会议的主体成员由公司部门经理或主管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第十条会议成员的产生办法是:在总经办指定范围的基础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上报,由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会议的成员必须具有部门代表权和相应的决策权。第十一条新增、退出或临时替换会议成员,必须由部门报请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研究,报会议主席即公司总经办批准。第十二条会议成员应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尤其是管理知识的不断学习与合理运用,使之成为公司营造学习型组织的中坚力量。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本会议组织形式为全体会议、会议主席、秘书处组成。第十四条全体会议:是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的主体,其主要职能为:1、公司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2、公司绩效管理运作的调整;3、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修改;54、公司绩效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事件及相关人员的处理;5、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决策;6、绩效管理评审委员会的持续改进。第十五条会议主席:由公司总经办担任,即公司总经理为会议主席,副总经理为会议副主席。主要依据公司的战略规划主动和负责地督导绩效管理工作。在绩效评审会议的各项重大事项上,在听取各委员的民主意见后,作出明确决策,确保公司经营发展富有前途,绩效管理工作富有成效,公司员工富有成就。第十六条秘书处:是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会员的日常工作服务机构,直接组织及服务于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的工作,秘书处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成员享有参加与公司绩效管理相关的各种会议、政策研讨、信息交流、知识培训等有关活动的权利。第十八条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成员享有公司绩效管理方案提供和对公司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负面事件的投诉和获得解释的权利。第十九条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对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表决权。第二十条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成员有积极参加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各项活动,完成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委托的有关工作和任务的义务。第六章会期第二十一条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例行会议每月日定期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6第二十二条因绩效管理工作进度或因异常突发情况等因素也可组织召开绩效管理评审委员会临时会议,但必须由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主席提出,或由其它多数委员的提议,经批准后组织召开。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全体会议通过,由公司绩效评审委员会主席批准后生效。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需要修改时,经征求所有成员的意见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草案,提交全体会议讨论,并须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审阅:修订: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