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1、消费者概述(1)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仅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公民;广义上,包括有偿取得商品和服务,满足生产消费或物质、文化消费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狭义上的消费者。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2)消费者概念释义第一,消费者是个人,即个体社会成员;第二,消费者是获取生活资料,满足自身生活消费需要的个人;第三,消费者是通过商品交换形式获取生活消费资料或接受生活消费服务的个人;第四,消费者是从经营者手中获取生活消费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第五,消费者是由国家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保护其特定消费权利的个人。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2、消费者保护运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产生(1)消费者保护运动(教材266页)消费者保护运动始于19世纪末的美国。其他国家相继发动和发展了消费者保护运动始,现仍在发展中,且逐步向高级发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产生世界上第一个狭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86年日本制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基本法》。我国第一个地方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是1987年福建省制定的《福建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我国第一部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年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国家机关、经营者、消费者相互之间因保护消费者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指所有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狭义上,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及对象第一,调整范围一是主体;消费者;二是客体:生活资料而不包括生产资料;三是关系:消费者购买、使用或接受商品性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第二,调整对象一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二是国家与经营者的关系;三是国家与消费者的关系;四是其他个人或组织对经营者的监督关系。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征一是群益性;二是综合性;三是倾向性。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1)对消费者给以特别保护原则相对经营者,消费者是弱者,结构弱、实力弱、手段弱。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2)国家援助消费者原则(3)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原则(4)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5)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原则第二节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1、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损害求偿权、依法结社权、获取知识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第二节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2、经营者的义务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按受监督的义务;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出具相应凭证和单据的义务;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和服务的义务;承担“三包”和其他责任的义务;不得从及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第三节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1、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式第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第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第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第三节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2、赔偿责任主体和责任归属(1)赔偿责任主体一是生产者;二是销售者;三是服务者;四是企业分立、合并后,承受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单位;五是营业执照的出借人、出租人;六是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出租者;七是广告经营者。第三节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2)责任归属(教材281页)3、法律责任第一,民事责任;第二,行政责任;第四,刑事责任。第十二章作业和复习重点(斜线部分为考试重点)1、消费者的概念。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4、消费者有哪些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