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消费者信用和个人信用管理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2019/10/19第四章消费者信用和个人信用管理ConsumerCreditManagement消费信用与个人信用概述消费信用与个人信用管理建立与完善个人信用管理制度与体系客户评价第一节消费信用与个人信用概述消费信用个人信用一、消费信用••概念、特点概念、特点••自然人性质的消费者及其消费行为自然人性质的消费者及其消费行为••消费信用的载体和主要用途消费信用的载体和主要用途••提供消费信用的授信机构提供消费信用的授信机构••消费信用的主要形式消费信用的主要形式概念:消费信用内涵:授信者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用,主要有分期付款、消费信贷。外延界定争议较大,谁提供信用?有三种意见:分期付款;消费信贷;二者兼有。广义概念分期付款:授信人以工商企业为主体对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支付方式。(包括厂商直销)消费信贷:金融机构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消费信用融资方式。国内常见的消费信贷品种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信贷大件耐用消费品信贷教育消费信贷旅游消费信贷家庭装修信贷医疗消费信贷婚嫁消费贷款其它个人小额贷款狭义概念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消费信用,特指企业的赊销。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消费信用,特指消费信贷。更狭义的概念消费者信用指企业对消费者个人的。在欧美主要以超市为代表。消费信用的特点消费信用是未来消费即期实现自然人性质的消费者及其消费行为自然人性质的消费者及其消费行为消费者是自然人性质的个人,或者家庭的户主;所使用的信用工具主要是赊购卡、挂账、信用卡、分期付款式消费信贷和其它类型的消费信贷;信用消费主要在消费者家居/工作单位所在地(本市居民)的商业场所进行,即使是经济最活跃的城市,仍然有高于95%以上的信用消费在当地发生;对于授信机构而言,消费者类型的客户的数量非常大,但平均的单笔授信/赊销额度并不大。消费信用的载体和主要用途载体:消费信用工具主要用途:个人居家生活、解决个人临时周转不灵问题、家庭消费便利。提供消费信用的授信机构生产厂商和商业企业:商品与劳务的提供者,有生产厂商、购物中心、商场、超市、汽车经销商、律师机构、医院、诊所等。专业信用消费机构:金融公司、信托、信用协会、汽车金融公司。商业银行:住房、汽车贷款、一揽子融资、个人理财。在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提供50%的信用工具,其中商业银行33%左右的信贷发放给消费者。当前,信用卡公司是消费信用的最重要提供者,它们不属于商业银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发放消费信用工具的机构。目前,我国只有中资商业银行和极个别大企业的财务公司可以合法地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用工具。消费信用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居民最终消费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低于发达国家20多个百分点。而居民消费每增长1%,国内生产总值就会增加0.5%,可解决上百万人的就业问题。根据有关研究显示,由于市场环境和思想意识问题,我国的市场信用投放严重不足,没有对拉动GDP增长起到应有的作用。在约3.5亿有信用价值的人口中,持有信用工具的占极少数。消费信用的主要形式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信用形式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形式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信用形式(零售信用(RetailCredit))产品生产厂家、商业企业或提供服务者作为授信方,向消费者赊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由这类信用交易方式而产生的信用关系被称作零售信用。特点:产品生产厂家、商业企业或提供服务者作为授信方,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不介入。零售信用方式的主要种类普通赊欠账户零售分期付款信用零售循环信用专业服务信用赊欠信用:又称“零售挂账”账户,是零售商对零散客户提供的挂账消费信用,用于较为便宜的非耐用性消费品,有固定消费群体。零售赊欠账户及其应用特点零售赊欠账户是最原始的信用方式,多采用簿记式记账方式。收账周期多采用第二次购物时、随机和月底结账方式,也可以采用一个月周期制。适用于规模非常小的副食、餐饮、杂货和超市等类型的店家使用。客户的发展仅限于居住在周边社区的居民和熟知底细的亲朋好友。对零售赊欠账户的信用管理由于不宜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对绝大多数小额挂账的客户不必/宜进行信用调查,但要注意客户关系,了解客户的住处或者单位,以及家庭成员。要注意缩短收账周期,在月初/底发薪日过后,要尽早争取客户还款。对于单位支付个人消费的客户,要注意取得与该付账单位的会计/出纳联系方法。客户挂账的总额度不宜超过本店可挪用资金的40%。记账时,要注意记录客户所购物内容和特点,以供提示客户。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客户押一张额度切死在购物平均额度左右的个人/单位支票。可以考虑发展会员,并设计和发放购物卡和折扣券。零售分期付款:相对比较大的批发企业、部分大型零售企业对不完全确定的消费群体提供的消费方式。特定商品,一般是大额耐用消费品。国外较常见。大型超市、购物中心提供购物卡。零售分期付款信用及其特点要求赊购商品的客户在1至5年期间内,按月等额(包括余额利息)付款。靠大件商品制造厂家或商户自有资金支持的赊销。采用这种信用方式,允许从客户处合法收取“首期付款”。一般来讲,房地产信用从一开始就有金融机构介入,从来不属于零售分期付款信用销售方式的范围;汽车几乎是能够以零售分期付款信用方式赊销的价值最高的“大件耐用消费品”;如果消费者赊购汽车,付款期限经常被定在3-5年,而洗衣机的还款期限一般是1年。使用零售分期付款信用方式的前提条件:制造商或零售商自己的财务能力非常的强,财务部门的功能也非常强,甚至拥有一个专业财务公司。对零售分期付款信用销售方式的货款回收管理,要求赊销商的收款管理能力达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水平。生产厂家通常成立财务公司来支持这种信用销售,有可能将商业银行挤出某种产品的信贷市场。采用这种信用进行赊销,起始于1910年,当时美国的“蜜蜂牌”缝纫机的销售采用零售分期付款信用销售方式。案例李先生在海景商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台立式空调,售价7500元,首付款3000元,余款在今后的11个月内付清,每月付款435元。为这项赊购李先生需要支付的等效年利率是多少?消费信贷总额(P)=7500-3000=4500贷款利息总额(F)=435×11-4500=285付款次数(N)=11每年的月数(M)=12贷款年利率APR=2MFP(N+1)=2×12×2854500×12=12.67%零售循环信用是零售商发给消费者一张赊购卡,并允许消费者在事先授予的限额内,以赊购方式在其指定的商店、购物中心、连锁店中购买各种商品。只要消费者赊购的金额不超过随卡授予的信用额度,持卡消费者可以从发卡公司指定的商场赊购任何商品。零售循环信用:大型零售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对固定的消费群体提供的消费信用。方式:赊销购物卡,视同银行卡。国外最普遍的是加油站。零售循环信用的特点消费者须填写书面申请,才能建立这种信用账户;有时,商家会直接向合格的消费者发放赊销卡;由商家授信,并确定对消费者的授信额度;使用零售循环信用消费形式,消费者在购物时不必支付任何首期付款;每月月底,发卡公司会寄给消费者账单,账单上列出消费者在本期所购买的各项商品明细及其对应金额,消费者可以在30天内付清赊欠账款,而不支付利息或任何费用。消费者也可选择只付最低付款限额赊欠账款,但未还欠款要支付利息。采用该方式进行赊销的商家自行收取客户的付款,一般不通过金融机构代收。零售循环信用规模逐渐缩小零售循环信用:只需要客户提出一次申请,就允许客户持续使用的信用,它要求客户按照约定定期结账。在国际信用卡组织还没有发展起来以前,零售循环信用一直深受零售商欢迎。但以现金循环信用形式出现的信用卡(贷记卡)逐渐完全取代了零售循环信用购物卡。国内有的单位为给员工福利,与一些大商场签定协议,由商场发给指定员工购物卡,这种卡由单位事后给持卡员工“埋单”,购物卡可以循环使用,但限于在指定的商场购物。也就是说,在我国存在零售循环信用形式的购物卡(有时政府不允许这种形式的集团消费和变相地发奖金给员工)。循环信用本月未付清余额利息的计算上月余额法平均每日余额法调整余额法案例消费者李先生在某超市开设了一个零售循环信用账户,约定的月利率为1.5%。李先生上个月的账单余额为1000元,在本月的付款周转期的第12天向超市付款400元,即他在本月第13天后的账上还剩600元余额。试比较三种未付清余额利息计算方法对消费者的利弊。上月余额法平均每日余额法调整余额法前期余额100010001000本期付款400400400月利率%1.51.51.5利息1511.49计算公式ABC计算A:利息=1000×1.5%=15元B(1)平均每日余额=(2)利息=760×1.5%=11.4元C:利息=600×1.5%=9元结论:上月余额法对消费者最为不利,调整余额法对消费者最为有利。1000×12+600×1830=760元专业服务信用:专业信用服务公司、部分社区服务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信用的基本特点/特征由提供服务/劳务(非商品销售)的机构提供的信用,属于零售信用的一种。所赊销出去的是某种专业服务,以劳力加智力形式的付出为主;多以赊欠账户的零售信用形式出现;由于不易转化为货品担保形式,金融机构的资金通常不支持这种信用形式。服务信用的风险评估与其它信用形式的不同,对控制这种信用风险的技术,有关研究比较少;服务信用的授信人多为洗衣店、修理工、私人诊所、修剪草坪劳务公司、美容院等。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形式(现金信用(CashCredit))现金信用是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的一种信用销售。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消费信贷和银行卡信用。零售信用与现金信用的区别1、授信者不同。零售信用是零售商或制造商或服务商授予消费者的信用,使消费者得以购买特定零售商(服务商)处销售的商品(服务);而现金信用是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或银行卡信用,提供资金以支持消费者购买大件耐用消费。2、操作不同。零售信用中,赊购合同是制造商或零售商与消费者签署的,货款直接付给制造商或零售商,而不由商业银行代收;而现金信用有两种做法:一是由商业银行直接与消费者签署信贷合同,根据合同,商业银行将款划给提供商品的制造商或商家。二是由制造商或零售商与消费者签合同,然后由商业银行买下赊销合同。两种做法都是对商业银行付款。分期付款式信贷:在零售分期付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消费者、银行、零售商三方共同完成。住房信贷、汽车信贷、助学贷款等,其中以住房信贷最为复杂。分期付款式现金信用--消费信贷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资金支持的信用销售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是一种现金信用形式,操作方式类似零售分期付款的。我国起始于1987年左右。自1999年,中资商业银行开始大规模推广这种现金信用形式。法律对分期付款式消费信贷代理商的要求是,必须向消费者介绍所有金融机构提供消费信贷的条件,使用消费信贷的成本,由消费者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种。不允许刻意兜售/推荐某种信贷。开放式循环信用:针对信用卡、信用卡透支、支票透支、用贷记卡借支现金等形式的信用,单笔不再审批。授信方从不要求消费者必须结清账款,消费者可以“永远”只定期支付所要求的最低付款额度,并继续使用这个信用工具。日益流行的开放式循环现金信用以一种信用支付工具为凭记,授信机构不要求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偿清信贷,消费者可以“永远”支付所要求的最低付款额度,并继续使用这种信用支付工具。开放式循环现金信用的形式主要包括:允许透支的借记卡、贷记卡、支票透支和贷记卡借支现金等。我国从1985年3月开始发行信用卡,长城卡自1986年6月开始发行。2004年我国银行卡产业呈现爆发性增长态势,全年新增发卡机构43家,发卡机构累计达到152家;新增发卡量1.13亿张,同比增长17.4%,发卡量累计达到7.62亿张。全年持卡消费5.26万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重升至5%左右,比2001年提高2.9个百分点。截至2008年底,中国银行卡发卡总量已超过十八亿张

1 / 21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