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年度消費者保護宣導計畫經濟部96年度「消費者保護宣導計畫」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宣導說明會經濟部於95年10月19日公告並自96年4月1日實施「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協助企業提高服務品質並保障消費者權益,本計畫將針對提供/販售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的企業以及消費者,辦理宣導說明會,歡迎關心自身消費權益的大眾及企業經營者踴躍報名參加。辦理場次:於全台分北區6場、中區1場、南區2場、東區1場等共辦理10場次會議日期:依各場次為準(如後附)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執行單位:中國文化大學參與對象:提供/販售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之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授課講座:各場將安排主辦單位長官、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及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擔任議程:(請注意所參加之場次為上午或下午)時間(上午/下午)議程說明08:30-09:00與會業者入場簽到、領取講義13:30-14:0009:00-09:10主辦單位致詞經濟部商業司代表/執行單位代表14:00-14:1009:10-10:10「消費者保護法」及「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定型化契約說明各場次講座講解14:10-15:1010:10-10:30中場休息茶點時間、聯誼交流15:10-15:3010:30-11:30相關案例說明各場次講座講解15:30-16:3011:30-12:00Q&A時間「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訂建議意見交換16:30-17:0012:00活動圓滿結束、回收調查問卷17:00經濟部主管之商品(服務)禮券行業別包括:零售業(食品、服飾品、家庭電器及設備、電腦資訊設備、運動用品、百貨公司、超市、便利商店、量販店、加油站等)、洗衣業、視聽歌唱業、一般浴室(三溫暖)、理髮美髮業、K書中心、遊樂園業(僅營利性兒童遊樂園,如:湯姆龍親子堡等)等行業。九十六年度消費者保護宣導計畫經濟部96年度「消費者保護宣導計畫」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宣導說明會全台辦理場次表報名場次(請勾選)場次表會議地點□桃園場10/17(三)14:00-17:00桃園縣政府會議室(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台中場10/19(五)14:00-17:00中國文化大學台中分部(台中市中港路一段160號B1)□台南場10/25(四)14:00-17:00成功大學國際會議廳第三演講室(台南市大學路1號)□高雄場11/02(五)14:00-17:00中國文化大學高雄分部(高雄市中正四路215號3樓)□台北場111/07(三)09:00-12:00中國文化大學大新館圓型演講廳(台北市延平南路127號B1)□台北場211/07(三)14:00-17:00□宜蘭場11/09(五)14:00-17:00宜蘭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宜蘭縣縣政北路1號)□台北場311/14(三)09:00-12:00中國文化大學大新館圓型演講廳(台北市延平南路127號B1)□台北場411/14(三)14:00-17:00□新竹場11/16(五)14:00-17:00光復中學2樓第2演講廳(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53號)報名表本系列各場說明會乃針對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法規說明之宣導活動,敬邀貴公司之「法務部門」以及「業務部門」主管人員參與了解相關規定,並提供寶貴意見。※歡迎您直接上網報名:公司名稱職稱姓名公司電話行動電話電子信箱※傳真報名者請於每場次3個工作日前,傳真至(02)2708-1265登記報名※聯絡窗口:中國文化大學專案發展中心邱盈楹小姐TEL:(02)2700-5858分機8236/FAX:(02)2708-1265台中市商業會96.10.16轉知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