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居住建筑1.1建筑专业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一、强制性要求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4.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4.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4.1.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4.1.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5.1.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7.1.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7.1.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与结构专业结合)8.1.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8.1.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2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8.1.6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8.1.7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3二、一般性条文执行陕西省《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J61/T81-2014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5.2.2场地规划3.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生态恢复或补偿设施;4.地块规划指标应符合国家或当地有关规定;5.2.3场地功能布局2.场地规划应考虑适度的功能混合利用,根据性质定位在空间和功能方面进行合理的混合配置。5.2.6场地交通规划2.住区停车系统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机动车停车应满足节约用地要求,优先采用地下停车和立体停车方式;2)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合理确定机动车停车位数,控制机动车室外停车数量比例。住宅室外地面停车数量占项目总停车辆的比例不应超过7.5%;4)机动车停车场应含一定比例的电动车车位和充电站指标;5)应合理布置自行车停车处,自行车停车处距建筑出入口距离不宜超150m。应在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站点周边布置自行车停车设施。5.2.7场地资源利用1.能源利用应符合下列要求:2)应优先利用太阳能,4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对区域太阳能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合理的利用方式;2.水资源利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对区域水资源状况进行详细调查,结合城市水环境专项规划,对水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和使用;2)应根据使用要求,对区域用水水量和水质进行估算与评价,合理确定节约用水定额和用水分配方案;3)应采取适宜的水处理技术和设施,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城市再生水资源利用率。5.3.1场地生态环境2.场地设计应与原有地形、地貌相适应,保护和提高土地的生态价值,场地内建筑布局应有与地形现状保留树木有机结合;3.应合理确定绿地率,新城及中心城住区不应小于30%,旧城住区不应小于25%,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新区建设不低于1.0㎡,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0.7㎡;5.3.2场地水环境2.应保护湿地和地表水体,严禁破坏区域水系,保持地表水的水量和水质;4.应结合具体情况合理设计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补充和涵养地下水资源,营造良好的水文生态5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环境,下凹绿地率不宜低于30%;5.3.3场地风环境★2.建筑布局和形体应营造良好的风环境,保证舒适的室外活动空间和室内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气流对区域微环境和建筑本身的不利影响。建筑布局宜避开冬季不利风向。建筑的布局不宜形成完全封闭的围合空间,宜结合地形特点采用错列式、斜列式、自由式等排列方式;5.3.4场地声环境5.用地声环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宜对用地周边的噪声环境现状进行检测,并对项目实施后的环境进行预测,噪声环境模拟设置应符合附录D中D.0.5的要求。6.1.1居住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建筑形体和空间布局,促进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合理优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等性能,降低建筑的供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负荷,改善室内舒适度。6.1.2建筑设计应根据周围环境和场地条件,综合考虑场地内外的声、光、热等因素,权衡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合理的建筑布局、朝向、形体和间距。建筑朝向宜采用6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当建筑处于不利朝向时,应进行补偿设计。6.2.9居住建筑设计应为绿色出行提供便利,设有使用便捷的自行车停车设施,且有遮阳防雨和安全防盗措施提高了公共空间的舒适度。6.2.11应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宜采用措施引入天窗采光和自然通风,应充分利用地下人防设施进行平战结合。设计。人员经常使用的地下空间应设置完善的无障碍设施。6.3.1建筑物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屋顶透明部分面积等,应符合现行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61-65的规定。有条件的建筑可提高围护结构的节能标准,计算设计建筑的采暖负荷等效指标的降低幅度。6.3.2墙体保温隔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2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等部位的外保温层宜闭合,避免出现热桥;5非供暖房间与供暖房间的隔墙和楼板应设置保温层。6.3.3外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寒冷地区北向的卧室、7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起居室不应设置凸窗,其他朝向不宜大面积设置凸窗,凸窗的上下及侧向非透明墙体应做保温处理;2外窗框与外墙之间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充并用密封材料嵌缝;3外墙外保温墙上的外窗宜靠外墙主体部分的外侧设置,否则,外窗洞口周边墙面应做保温处理。6.3.4屋顶的保温隔热设计:1平屋面应采用浅色外表面材料或热反射型涂料,材料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不大于0.6;6.4.1建筑室内的允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量及楼板敲击声隔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6.4.2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机房等噪声源空间宜集中布置,并远离工作、休息等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当条件受限制而紧邻布置时应采用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噪声源的位置还应满足下列要求:2不应将水泵房、换热站等有噪声源的设备机房设于毗邻住宅或住宅的正下方、正上方;3电梯机房及电梯井道严禁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6.4.3当受条件限制,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机房、管8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井等噪声源空间与有安静要求的空间相邻时,应采取下列隔声减振措施:1噪声源与有安静要求的空间之间的墙体和楼板应做隔声处理,门窗应选用隔声门窗;3电梯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6.4.4毗邻城市交通干道的建筑,宜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影响:1应加强外墙、外窗、外门的隔声性能,住宅的沿街外墙隔声性能应不小于30dB;6.5.1规划和单体设计时,应使用日照软件模拟进行日照优化设计。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及《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6.5.2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和《建筑采光设计要求》GB50033的要求,采光模拟边界条件应符合附录D中D.0.3的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3设置遮阳设施时应符合日照和采光标准的要求。6.5.4建筑外立面设计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不应采用镜面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如使用玻璃幕墙,9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16的低反射玻璃。6.6.1建筑应对自然通风气流组织进行设计,使空间布局、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6.6.3外窗的位置、方向和开启方式应合理设计,居住空间的外窗有效通风面积不小于该房间使用面积的5%。6.8.1在建筑入口、卫生间、电梯、停车场等处应设置完善的无障碍设施及标识,应保证轮椅使用者和视觉障碍者能够顺利通过和使用。6.8.5装修设计应考虑装修材料、部品、设施等的可拆卸性,并在装修构造设计上为其提供可能。7.4.3景观照明设计应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光污染,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景观照明的照明光线应严格控制在场地内,超出场地的溢散光不应超过15%。2应严格控制夜景照明设施对住宅、公寓、医院病房等建筑产生干扰光,并应满足《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要求;4玻璃幕墙和表面材料反射比低于0.2的建筑立面照明宜采用内透光照明10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与轮廓照明相结合的方式,不应采用泛光照明方式;12.1.3建筑材料应选用绿色建筑材料,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其性能指标。11三、设计深度及其他项目应有的内容审图意见设计说明(含景观施工图设计说明)1)项目基本信息说明应与绿色设计专篇一致。2)节能设计说明应与绿色设计专篇一致。3)环境、材料设计说明应与绿色设计专篇一致。4)门窗、幕墙设计说明应与绿色设计专篇一致。5)无障碍设计说明应与绿色设计专篇一致。6)其他有关绿色设计措施和技术的说明应与绿色设计专篇一致。7)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绿地面积(其中水面)8)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土方量9)机动车停车位、自行车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10)铺装材料表、苗木表施工图1)平面图设计应与绿色设计专篇一致。2)墙身大样设计应与绿色设计专篇一致。3)门窗表及大样设计应与绿色设计专篇一致。4)铺装构造做法、池岸构造做法节能计算书各项传热系数与节能计算书相一致计算依据及结果应正确其他采光、气流模拟保证正确结果(如有)121.2结构专业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一、强制性要求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7.1.1不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7.1.2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7.1.3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13二、一般性条文执行陕西省《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J61/T81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8.2.1新建建筑结构设计应为建筑功能变化和灵活使用创造条件,建筑结构的设计荷载取值可适当提高。8.2.2结构布置宜提高对建筑布局的适应性。8.2.3结构方案应满足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结构方案。8.2.5结构构件优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层混凝土结构的竖向构件和大跨度结构的水平构件应进行截面优化设计;2)由强度控制的钢结构,宜选用高强钢材,由变形控制的钢结构,应首先调整并优化钢结构布置和构件截面,增加结构刚度。8.3.1地基基础设计应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优先坚持就地取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效益的原则,依据勘察成果、结构特点及使用要求,综合考虑施工条件、场地环境和工程造价等因素。14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8.3.2根据上部结构情况,地基处理宜优先采用天然地基。8.3.3地基基础应协同分析与设计。15三、设计深度及其他项目应有的内容审图意见设计说明1)建筑体型介绍以及结构传力合理设计的内容和说明;2)结构体系及构件优化设计的内容及说明;3)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具体比例。4)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具体比例。施工图施工图应与设计说明一致。其他161.3给排水专业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一、强制性要求规范条文执行情况及证明材料索引审图意见6.1.1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6.1.2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6.1.3应采用节水器具。8.1.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17二、一般性条文执行陕西省《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J61/T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