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节能工程讲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金孝权2讲座主要内容一、政策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9号)《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3二、技术标准•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4•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7•6、《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GJ32/J22-2006•7、《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检测与评定规程》DGJ32/TJ90-2009•8、《建筑外遮阳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GJ32/TJ88-2009•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10、《外墙外保温层构造检测技术规程》待批•11、《建筑节能管理标准》待批5《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点•1、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2、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6•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7•第十七条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8•第十九条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和电气控制装置。•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一)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二)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1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11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主要区别•1、强制性标准中有强制性条文,推荐性标准中没有强制性条文。•2、推荐性标准可以不使用,但当使用推荐性标准时,推荐性标准就转化为强制性标准。•3、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标准不同•4、强制性标准条文有法律地位,必须执行。12《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1、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2、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图节能设计内容。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应当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节能材料和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见证取样检测。在建工程的建筑节能措施应当作为施工现场公示信息之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予以公示。13•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查验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热水供应系统和照明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4•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一)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节能材料和产品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二)建设单位未在施工现场公示建筑节能相关信息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15下面介绍有关技术标准的相关内容•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1、应优先执行的标准•2、建筑节能工程作为分部工程进行验收•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单位工程方可验收•4、现场监理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61)核查检测报告A、型式检验报告•B、系统耐候性检测报告•C、产品检测报告•D、材料进场抽样复验检测报告(见证)•E、现场实体检验报告•F、热工性能检测报告•G、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H、外窗气密性检测报告172)核查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A、出厂合格证书,可和出厂检验报告合并•B、中文说明书•C、型式检验报告•D、进口材料的商品检验合格证明183)核查下列内容•A、技术资料的完整性•B、内容的正确性•C、资料的真实性•D、施工单位检查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检验批验收记录•E、技术资料中技术指标和证明文件中的技术指标194)见证下列事项•A、材料、设备进场后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复验•B、隐蔽工程的见证•C、现场检测的见证205)核对建筑节能系统•A、核对现场建筑节能系统和设计文件的一致性•B、核对现场建筑节能系统和型式检验报告的一致性•C、核对现场建筑节能系统和耐候性检测报告中检测时系统的一致性216)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A、材料、设备外观质量•B、材料、设备的规格•C、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D、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记录227)进场材料进行复验的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对进场材料、设备复验的要求,在各章节中规定了复验的项目和参数,最后有一个附录A,进行了汇总:•A、不降低国家验收规范的的要求•B、还应执行地方标准的要求•C、不应随意提高复验的要求•D、有特别要求可在相关合同中明确238)核查施工单位的调试、测试记录•A、节能构造实体检验记录•B、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C、空调系统的漏风量测试记录•D、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E、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249)检测报告和调试记录的区别•A、检测报告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B、调试记录由施工单位自行•法定检测机构的含义:•A、取得计量认证•B、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25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1、我省优先执行的标准•2、执行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和国家建筑节能验收规范的注意事项:•1)省规程只是对建筑部分做了规定,而未对安装部分做出规定。•2)建筑部分执行省规程26•3)安装部分执行国家建筑能验收规范•4)省建筑节能验收规程建筑部分的内容多于国家验收规范的内容•5)省建设厅结合省规程和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了建筑节能验收的统一资料。•统一资料可在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网站上下载,下载方法:•上网直接打中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进入页面27工作动态栏目•2007年11月27日上传•省建设厅《关于统一使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通知》(苏建质〔2007〕371号)28•根据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和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7),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制定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现予发布使用。凡2007年10月1日后开工的工程,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均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并作为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单独成册,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验收系统》软件可到江苏工程质量监督网上升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附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29监理工程师现场应控制的问题•1、墙体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3、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采用粘贴面砖做法时,应按相应保温工程检验批同步实施具有质量代表性的现场粘结强度拉拔试验。30•4、EPS(XPS)板与墙面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5、EPS(XPS)板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存在负偏差。•6、增加了现场热工性能检测的要求31•同一居住小区围护结构保温措施及建筑平面布局基本相同的建筑物作为一个样本随机抽样。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符合本规程章节要求时,抽样比例不低于样本总数的10%,至少1幢;不同结构体系、不同保温措施的建筑物应分别抽样检测•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应逐幢检测其实际节能效果。•公共建筑应逐幢抽样检测。32《建筑外遮阳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GJ32/TJ88-2009•置于建筑物围护系统外部,用于遮蔽阳光对建筑物辐射的系统称为建筑外遮阳:分类•1、遮阳金属百叶帘系统•2、遮阳金属卷帘系统•3、伸缩遮阳篷系统•4、机翼板外遮阳系统•5、固定式外遮阳系统33•建筑外遮阳分项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外遮阳工程的检验批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2、建筑外遮阳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参加。34抽样复验1、织物材料断裂强力性能、撕破强力性能、断裂伸长率、光照色牢度等级、阻水渗透性能2、见证取样现场检验后置锚固件锚固力拉拔试验35建筑外遮阳在我省的现状•1、省建设厅积极推广•2、已编制了验收规程•3、正在编制技术规程•4、各在不同程度在推广应用,目前无锡市推广的力度最大,厂家最多•5、目前用的较多的是金属百叶帘系统、金属卷帘系统。伸缩遮阳篷系统次之,机翼板外遮阳系统、固定式外遮阳系统较少36建筑外遮阳使用存在的问题•1、有的系统价格较高•2、产品质量参差不齐•3、应付验收,有的使用织物卷帘低质量产品•4、不少地区尚未推广使用37《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保温砂浆的状况:•1、质量参差不齐•2008年对全省保温砂浆质量进行抽查时发现不少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2、列入不推荐系统,将被限制38《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5.5.3建筑节能材料检测管理:•1建筑节能材料按照相关规定的抽样频率见证取样,实施留样制度,送检的样品1份用于现场材料的抽检复验,另一份由检测机构封存,存放时间不少于2个月;39•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节能材料进行抽检时,如抽检结果与复验检测报告存在较大差异,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时,可对封存样品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封存样品与检测复验结果有较大差异,原检测单位将不合格样品检测成合格的,按本规程3.0.15条处理。如封存样品与检测复验结果基本一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见证取样人员的证书。40讲座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