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项目部2014年安全工作策划本项目部2014年计划万家丽北路安沙连接线工程计划收尾第一章、工程概况一、工程内容、数量本项目起于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园与长沙县跳马乡区县界,与比亚迪支路四相接,向东南布设线位,之后偏离老洞株路(X049)往东侧绕避跳马镇,经泥鳅塘、杉木冲、朱家塘,绕佳兆业地产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东侧至跳马村,穿跳马涧后于桐子坡附近与老路X049相交后往老路西侧穿行,经马家冲、冯漆湾、张家湾,向南绕避高压走廊后,在嵩山村北部谭家山与云龙大道(洞株公路株洲段)相接。路线全线设置断链两处,分别为短链短26.333m:K1+373.667=K1+400,短链短24.202m:K11+755.798=K11+780,路线全长12.149公里。本项目为省道105长沙洞井铺至株洲荷塘区公路的一段,全线位于长沙县跳马镇境内,向西北与省道105雨花区段对接,路线全长12.149公里,设3座主线桥,2座被交路跨线桥,全线涵洞共计46道,包括线外涵及人行盖板涵。2、工程难点和要点2.1沿线主要控制点和途径主要城镇沿线主要控制点有比亚迪支路四终点(项目起点),跳马涧,云田变电站高压走廊、云龙大道延伸段终点(项目终点)。本项目全线位于长沙县跳马镇境内,共涉及6个行政村,由西至东分别为金屏村、石燕湖村、喜雨村、跳马村、关刀村、嵩山村。2.2沿线主要水系和主要公路项目沿线无河流,主要水系为池塘、水库、人工开挖渠道,服务于当地农业生产。项目沿线主要公路有:县道X049(老洞株公路),跳茅公路,乡道Y320(跳马至黄兴、朗梨公路),均为三级公路。2.3云田变电站高压走廊本项目与云龙大道延伸段(洞株公路株洲段)交界处途径云田变电站高压走廊,对本项目路线有一定干扰.与本项目线位有关的高压线路共计10条,其中七条为220kv,三条为500kv,对路线平面、纵面设计控制严格,路线布设尽量对其进行绕避,必须下穿的按照规范要求控制净空。第二章引用的安全标准和文件有效期本项目部根据施工工程项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012-07-01实施,根据长交质监[2013]25号,湘路工建[2012]118号文件的要求。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5-7-1实施,根据建设部公告第322号。3、《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2009-07-01实施,根据湖南省公路管理文件,湘路工建[2013]186号文件。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2009-10-01实施,根据文件长交质监[2013]49号、长交质监[2013]40号,长交质监[2013]25号、湘路工建[2013]185号文件。5、《JGJ2009-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根据建标[2007]125号文件“关于《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2011-06-06发布,2011-08-01实施,中华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告,第104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第三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一、安质部安全职责1.1、安质部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与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各施工分部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项目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提出强化管理的建议与措施。1.2、组织参与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参与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1.3、参与项目部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参与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情况。1.4、组织每月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的命令。有权监督检查安措费的提取、使用情况。1.5、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对新进职工和实习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参与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办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6、参与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保险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1.7、负责易燃易爆作业及在危险区内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与复审、办证工作,负责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有关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的报废与销毁工作。1.8、负责消防与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的抢救和重大火灾事故、运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及时上报调查报告。1.9、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个人防护品、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发放、使用情况。1.10、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分管的技术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1.11、在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充分考虑安全的可靠性,并与安全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预防措施。1.12、对施工人员、作业队、操作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深入施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1.13、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生产,协助做好职工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1.14、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1.1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安全管理理职能分工1、安全总监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代表企业对施工生产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具体指导安全员工作。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项目贯彻实施,主持编制本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并审核安全员编制的安全防护方案。3、组织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开展旬(周)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整改并实施安全惩奖。4、督促安全员每天进行项目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的有权通知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妥善处理,做好安全生产日记。5、督促总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安全教育制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取证、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上岗。7、参加项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8、建立和健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审核并按时上报项目各类安全统计报表及各类汇报资料,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管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安质部部长安全职责:1.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分管的技术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1.2、参与项目部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参与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情况。1.3、组织每月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的命令。有权监督检查安措费的提取、使用情况。1.4、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对新进职工和实习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参与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办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5、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个人防护品、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发放、使用情况。1.6、在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充分考虑安全的可靠性,并与安全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预防措施。1.7、组织对施工人员、作业队、操作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深入施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1.8、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生产,协助做好职工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1.9、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1.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安全员安全职责:2.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书,正确指导班组按照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作业。2.2、深入现场,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部位生产机具、设备、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3、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随时了解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岗位操作教育和实际指导。及时纠正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工人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2.4、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改正并验证。发现危险及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制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2.5、负责组织工班正确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并随时检查其领发、运送、使用和退库情况。2.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现场调查分析。三、劳务施工队伍控制措施1、落实“两项四个必须”1.1从事具体施工的劳务(施工)队伍四个必须(1)、劳务(施工)队伍必须经过各合格供方(施工主体单位)三级子、分公司严格的资质审查,有省级(含)以上建设厅(局)颁发的劳务资质,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有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项目中良好的施工业绩。特别强调在签订合法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由各合格供方(施工主体单位)与劳务(施工)队伍按照上述法规第45条、第24条、第8条的相关规定单独签订责任明确、确保安全生产的专项合同。(2)、在签订劳务(工程)分包合同、安全专项合同的基础上,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劳务(施工)队伍的法人代表必须与各合格供方(施工主体单位)三级子、分公司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订责任明确,与整个工期时限相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安全责任书。(3)、工程开工前,劳务(施工)队伍必须按照符合条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劳务工总人数向项目经理部缴纳每人10000元的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按年度考核。(4)、参与施工的劳务(施工)队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对上接收项目经理部的监督管理,对下直接负责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要求30人以上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5-12人的生产工班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并且按项目经理部的要求尽职尽责,严格管理该施工队所有一线生产工人的生产安全。1.2、从事现场施工的劳务四个必须(1)、必须严格执行劳务工面试考核制度。要求项目经理部对劳务队伍的每个劳务工进行逐一面试考核,进场人员应身体健康、身体强壮、反应敏捷、智力正常,适合施工现场对体力劳动基本要求,一般年龄在40岁以下,无不良社会记录,并且与劳务队伍(公司)签订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否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要将核查合格的劳务工姓名、籍贯、年龄、身份证号以及用工合同等信息记录在案,建档管理。(2)、加强劳务队伍的安全培训,经审查合格的劳务工上岗前必须参加不少于3天的安全专项培训。培训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要求有人员签到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考试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包括省份证号、试卷、分数、本人签名等资料必须齐全。凡未参加安全培训和未通过安全培训考试的劳务工一律不得上岗。(3)、劳务工必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明确劳务工在上岗前必须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劳务工本人已通过安全培训,掌握了工作内容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护常识,承诺如因劳务工个人不服从现场管理,不遵守安全操作规成,违章乱纪、违规蛮干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包括涉及劳务工本人的伤亡事故)均由劳务工本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安全承诺书》一式三份,经劳务工签字、按手印后分别交由项目经理部、劳务队伍和劳务工本人保管。(4)、必须严格执行劳务工个人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每个劳务工按照200元/年的标准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要求本人亲自到项目经理部办理,风险抵押金考核期为一年。如果工作期间劳务工有违章、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