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威海市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派遣、落户、档案转递业务指南一、网上注册(1)省内院校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点击首页“用户登录”部分的“毕业生注册”链接,选择“省内院校毕业生”选项,显示协议界面,点“接受”按钮,进入省内院校毕业生注册界面,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后,出现注册成功信息。输入自己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个人网页。(2)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注册个人信息:登录“信息网”点击首页“用户登录”部分的“毕业生注册”链接,选择“省外院校毕业生”选项,显示协议界面,点“接受”按钮,进入省外院校毕业生注册界面,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后,出现注册成功信息---->激活网上账号:省外院校威海生源或在威海落实接收单位的山东生源毕业生离校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毕业离校前:持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原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毕业生服务窗口)(地址附后)办理激活网上账号手续---->登录个人网页:输入自己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3)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省外院校毕业生(非山东生源)在注册界面按照提示输入真实、有效的生源信息和拟接收单位的情况(要求拟接收单位必须在网上已经开户注册的,否则无法完成正常注册。),即可登陆系统打印和维护《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以下“申请表”),毕业生带(1)打印后的“申请表”;(2)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印章);(3)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离校前未签发报到证的凭就业推荐表原件)到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就可以与“申请表”上的拟接收单位办理网上签约。二、未就业毕业生报到程序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威海生源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到程序,省内院校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业务申请”栏目下的“网上回生源地报到”功能,办理报到手续,省外院校回生源地报到,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激活网上账号,然后办理“网上回生源地报到”手续。三、网上签约(1)省内院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的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登录个人网页---->制作简历:毕业生登录系统后填写基本信息、求职意向等完成电子简历的制作---->检索职位信息:通过智能搜索、综合搜索、快速搜索等查询方式,按照工作岗位类别、工作地区、单位性质等搜索职位,显示符合条件的职位信息后,点击单位名称或职位名称进入具体信息。如对某用人单位有意向,可以在单位职位信息页面中点击“放入职位收藏夹”即可收藏此单位职位信息---->投递简历:毕业生在职位具体信息页面或职位收藏库中可以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达成签约意向: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后,可以对此用人单位选择应约---->网上签约: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进行应约操作后,协议书最终发送到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鉴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需先经其审核)。鉴证通过后,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2)省外院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离校后:网上注册个人信息---->激活网上账号---->登录个人网页---->制作简历---->检索职位信息---->投递简历---->达成签约意向---->网上签约。毕业离校前:应先与用人单位签定学校核发的纸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须主管部门盖章)---->完成上述网上签约程序---->持纸质“就业协议书”和网上签约的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社部门鉴证、盖章---->把签字盖章的协议书送交学校审核存档,等待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证件。注:需重新签约的毕业生须先与原就业单位网上解约,并打印解约证明,再与新单位网上签约。四、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被派遣回生源地,办理二次派遣手续如下:(1)毕业生报到后,在威海市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与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走网上签约流程,签约成功后,经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社部门网上鉴证,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从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须主管部门盖章),到负责鉴证的政府人社部门办理派遣手续。(2)毕业生报到后,在省内其它地市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接收单位所在地地市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业手续(档案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的,须先到档案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即可到外市就业。(3)毕业生报到后,在省外或中央、省属单位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与接收单位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须毕业生签字、接收单位盖章)或接收函,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业手续(档案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的,须先到档案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到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其中,出省就业的省外院校毕业生,由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办理异地就业手续,即可出省就业。五、在网上已与原单位签约,现需改派到新单位的调整改派手续如下:(1)威海范围内改派的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解除就业协议,由单位打印出解约证明(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走网上签约流程,经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社部门鉴证后,单位打印出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解约证明、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政府人社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其中,原接收单位和新接收单位不隶属地同一个政府人社部门管理的,原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社部门要在解约证明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方可办理改派手续。(2)外市改派到威海就业的在外市已就业的毕业生,需与原就业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出具解约证明(①在省内各地市就业和省外院校毕业生在省外就业的,须单位所在地的地市政府人社部门盖章;②在中央、省属单位就业和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外就业的,就业单位直接出解约证明即可)---->毕业生与本市新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走网上签约流程,经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社部门鉴证后,单位打印出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解约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改派手续。其中,新接收单位所在地于县市区人社部门的,须再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派遣手续。(3)改派至外市就业的毕业生和本市用人单位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双方解除就业协议,单位打印出解约证明(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持解约证明、“就业报到证”和外市接收单位所在地的地市人社部门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改派手续,即可到外市就业。其中:①解约单位所在地于县市区人社部门的,须先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改派手续。②新签约单位是外省的:省内院校毕业生,须再到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省外院校毕业生,由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改派手续,即可到外省就业。六、落户程序(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威海生源毕业生,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家庭户口薄直接到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2)毕业前与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单接收单位报到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3)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协议书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然后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等材料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调整改派的毕业生,从网上打印解约函后,加盖原单位公章,按上述程序办理。七、特困家庭毕业生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1)特困生范围特困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要求在我市就业,需要帮助的威海生源应届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指令性就业、暂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除外。特困生具体认定标准,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执行。(2)登记办法省内高校特困生的认定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被认定为特困生的威海生源毕业生,离校后持《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到生源所在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登记。中专学校和省外高校威海生源特困生认定工作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生源所在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就业报到证、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工会部门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等材料,经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查后,统一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师范类特困生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发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威海市特困家庭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就业服务卡有效期1年。八、档案管理学生毕业离校后,威海生源毕业生和愿来威海就业创业的非威海生源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通过邮局发机要邮寄或由学校工作人员集中送交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通讯地址附后),并办理转交手续。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寄送到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发送到市或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免费保管2年。离校后落实就业单位或变更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新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为其出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其中市属单位由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办理调档手续。毕业生档案查询:2010年前(包括2010年)毕业请查询原威海市毕业生就业网(),2010年后毕业的请查询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威海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栏目()。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电话:0631-51909050631-5190826地址:威海市胶州路七号。附:1、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联系电话:0531-885978962、威海市各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电话:荣成市:0631-7562353文登市:0631-8981866乳山市:0631-6652415环翠区:0631-5189758高区:0631-5626012经区:0631-5988852工业新区:0631-558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