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业务》授课笔记授课班级:2002国际贸易(外贸英语)讲授人:刘正良授课时数:64(讲课62,复习2)授课时间:2003.9——2004.2使用教材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本导论进出口业务课程内容与教学第一章商品的名称与质量第二章数量与包装第三章贸易术语习作一第三章贸易术语第四章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与出口成本核算第五章交货时间与地点第六章运输方式习作二第六章运输方式第七章运输保险第八章结算票据第九章汇付与托收第十章信用证第十章信用证习作三第十章信用证第十一章结算方式的使用与合同中的支付条款第十二章商品检验与索赔第十二章商品检验与索赔第十三章不可抗力与仲裁第十三章不可抗力与仲裁第十四章出口交易合同的订立第十五章出口合同的履行第十六章进口交易前的准备第十七章进口合同的订立第十八章进口合同的履行习作四第十九章经销与代理第二十章招标与投标第二十一章拍卖与寄售第二十二章对等贸易第二十三章加工贸易第二十四章期货贸易习作五复习答疑2外贸英语专业《进出口业务》课程授课计划周次课次时数教材章节教学内容及要求习作备注112导论进出口业务课程内容与教学22第一章商品的名称与质量232第二章数量与包装42第三章贸易术语习作一352第三章贸易术语62第四章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与出口成本核算472第五章交货时间与地点82第六章运输方式习作二592第六章运输方式102第七章运输保险6112第八章结算票据122第九章汇付与托收7132第十章信用证142第十章信用证习作三8152第十章信用证162第十一章结算方式的使用与合同中的支付条款9172第十二章商品检验与索赔182第十二章商品检验与索赔10192第十三章不可抗力与仲裁202第十三章不可抗力与仲裁11212第十四章出口交易合同的订立222第十五章出口合同的履行12232第十六章进口交易前的准备242第十七章进口合同的订立13252第十八章进口合同的履行习作四262第十九章经销与代理14272第二十章招标与投标282第二十一章拍卖与寄售15292第二十二章对等贸易16302第二十三章加工贸易17312第二十四章期货贸易习作五18322复习答疑合计643导论进出口业务课程内容与教学一、进出口业务课程内容1.进出口业务:货物买卖、技术买卖、服务买卖。这里讲的是货物进出口,其规则大部分都适用于技术与服务进出口。2.进出口业务课程内容:即国际贸易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包括:(1)关于买卖对象(货物):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等。(2)关于货物运输条款: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特别是海洋运输、运输条款、运输单据等。(3)关于货物运输保险:海运风险类型、CIC险别、ICC险别、保险索赔与理赔。(4)关于货款支付:支付工具及其法律效力、各种支付方式(主要是汇付、托收、信用证)、支付方式的选择。(5)一般条款:二、进出口业务课程教学方法1.理论结合实际:结合国际贸易理论、中国对外贸易理论。2.结合国际贸易法律惯例。3.贯穿案例教学。三、进出口业务的基本程序:交易准备————合同磋商订立————合同履行1.出口业务:交易准备(市场调查、价格方案、组织货源、广告宣传、客户联系)————合同磋商(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签约)————履约(货、证、船、款)2.进口业务:交易准备————合同磋商(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签约)————履约(开证、租船、装货、投保、付款赎单、接货、进口报关报验、拨交货物)第一讲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学习目标通过本讲的学习,认识在国际买卖合同中列明商品品名及其品质、数量与包装的重要意义,明确交易的标的及其品质、数量与包装条款的具体内容及其规定办法,并重点掌握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和品质的方法和品质条款、计量方法和数量条款、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运输标志等知识点。第一节商品的品名、品质第二节商品的数量第三节商品的包装本讲小结█典型案例█经贸英语撷英█自测题4█作业题学习单元内容概述第一节商品的品名、品质一、商品的品名(一般了解)二、商品的品质(一般掌握)第二节商品的数量一、商品的计量单位(重点掌握)二、计算重量的方法(重点掌握)三、合同中的数量条款(重点掌握)第三节商品的包装一、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一般掌握)二、中性包装和定牌(重点掌握)三、运输标志(一般掌握)第一节商品的品名、品质一、商品的品名(一)品名1.品名概念:2.命名的基本方法:用途法(写字板、减肥茶)、材料法(皮鞋、微波炉)、成分法(珍珠霜、花生酱)、外形法(彩电)、人名法(张裕葡萄酒)、制作工艺法(精制食糖)、其他(沙发、沙司、摩托)3.合同中的品名条款第二章数量与包装一、数量与计量单位数量的计量方法有:重量、容积、个数、长度、面积、体积1.重量的计量方法:毛重、净重(去除皮重的方法: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公量(棉花)、理论重量(钢板)、法定重量(纯商品加直接包装物重量)、净净重。国际单位制、英制、美制、公制。1公吨=1000千克;1长吨=1016千克;1短吨=907.2千克。2.计量单位:重量单位、容积单位、个数单位、长度单位、面积单位、体积单位。二、合同中的数量条款51.国际法对交货数量履约的法律责任:英国法《1893年货物买卖法》:卖方实际交货少于规定——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实际交货多于规定——买方可以拒收超过部分,也可以全部拒收。《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实际交货少于规定——卖方在规定交货期满之前补交,买方应该接受,但不得使买方承担不合理的不便或开支,(一)列明品名的意义1.从业务角度看品名或说明的规定是双方交易的物质内容,是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因此买卖双方在磋商和签订进出口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具体地订明商品的品名,并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避免履约的麻烦。2.从法律角度看在合同中规定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关系到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的权利。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如果卖方所交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规定,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二)品名条款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并无统一的要求和格式,通常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品名条款的内容一般比较简单,通常都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NameofCommodity)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有时为了省略起见,也可不加标题,只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列明交易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句。另外,有些商品还出现了品名和品质条款合并的情况。(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品名条款是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所以,在规定此条款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商品的品名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2)商品的品名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3)商品的品名要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名称;(4)确定品名时,应注意有关国家的海关税则和进出口限制的有关规定,恰当的选择有利于降低关税和方便进出口的名称;(5)确定品名时必须考虑其与运费的关系。二、商品的品质(一)品质的重要性及对品质的要求1.商品品质的概念6商品的品质(QualityofGoods)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的特性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和透明度等。2.商品品质的重要性商品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商品价格高低,而且还影响商品的销路和信誉。3.对商品品质的要求(1)稳定性。指商品品质的稳定。(2)适用性。指商品具有能满足用户某种需求的特性。(3)多功能性。指一种商品具有多种使用功能。(4)可欣赏性。指某种商品具有工艺品的观赏价值。(5)适应国外政府颁布的法律要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1)凭实物买卖与凭样品买卖样品:买方样品(来样制作):对等样品(回样)卖方样品:原样、复样、参考样封样(出样人自封、买卖双方会同加封)船头样(2)文字说明的品质表示凭规格买卖——商品质量的主要指标:成分、纯度、容量、性能、大小、长短、粗细等。凭等级买卖——对规格的分类:如特级、一级、二级等等。凭标准买卖——规格的标准化。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标准物标准——一是FAQ;二是GMO(GOODMERCHANTABLEQUALITY——上好可销品质)凭牌名、商标买卖——商标是牌号的图案化。凭产地或地理名称标志买卖——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3.合同中的品质条款:(1)品质机动幅度:机动范围如色织格布阔度41/42”规定极限如大豆出油率=80%上下差异(2)质量公差(QUANLITYTOLERANCE)1.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以作为交易对象的商品的实际品质或以代表商品品质的样品来表示商品的品质,包括:7(1)看货成交又称凭现货买卖,即根据现有商品的实际品质买卖。具体做法:在货物存放地卖方向买方展示货物,买方或其代理人逐一检视,对满意的货物即与卖方达成交易。这种做法,多见于寄售、拍卖、展卖等贸易业务中。(2)凭样品买卖指交易双方规定以样品表示商品的品质并以之作为卖方交货品质的依据。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些商品难以用文字来说明其品质,代之以实物样品来表示。根据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凭样品买卖可分为:①凭卖方样品买卖②凭买方样品买卖③凭对等样品买卖2.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即以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商品的品质,包括:(1)凭规格买卖。指用反映商品品质的指标,如成分、含量、性能等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统一”鲜橙多鲜橙汁饮料,鲜橙原汁含量10%。(2)凭等级买卖。指同类商品因规格不同,而用文字、数码或符号进行分类,以此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2002中国绿茶,特珍一级。(3)凭标准买卖。指以政府机关或工商团体统一制定的标准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美国的UL是其电器电子产品的国家检验标准。在买卖农副产品时,还有两种常见的标准:FAQ“良好平均品质”(Fairaveragequality)和GMQ“良好可销品质”(Goodmerchantablequality)。(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对于某些工业制成品,如电器、仪表等,很难用几个简单的指标来反映其品质,而需要凭说明书、照片或图样来具体地描述其内部构造及性能,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8指对某些质量稳定且在市场上有着良好声誉的商品,买卖双方在磋商和签订合同时,直接采用这些商品的商标或牌号来作为商品的品质表示,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商标或牌号买卖。如“张小泉”剪刀、“海尔”家用电器、“Software”软件等。(6)凭产地名称买卖。有些商品,尤其是农副土特产品,其品质因产地而异,交易中仅凭产地就可说明商品的品质好坏,即凭产地名称买卖。如四川涪陵榨菜、浙江金华火腿、山东龙口粉丝等。(三)品质条款的规定1.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1)品质公差指允许卖方的交货品质可高于或低于一定品质规格的误差,是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2)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如大豆含油量上下差异1%。2.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一般来说,凡能用科学指标来说明商品品质的,可适用于凭规格、等级、标准买卖;品质稳定、具有一定特色的名优产品,可适用于凭商标或牌号、产地买卖;某些结构、性能复杂的机械产品,则适用于凭说明书买卖;难以规格化、标准化的商品,则适用于凭样品买卖。3.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四)品质条款的内容在买卖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有繁有简,一般视不同商品和不同表示品质的方法而定,包括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品牌、标准以及交付货物的品质依据等。凭样品买卖时,应列明样品的编号、寄送日期、有时还要加列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符”或“完全相符”的说明等。凭标准买卖时,应标明标准名称及其版本年份。第二节商品的数量数量条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是合同的主要条件之一。卖方所交货物的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拒收。一、商品的计量单位根据商品的不同性质,计量单位有以下几种:(一)重量(Weight):如吨(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