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及业务借款管理规定1.主题内容本规定规范了公司费用报销审批及业务借款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和考核办法。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费用报销审批及业务借款的管理。3.职责3.1公司资产财务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3.2公司综合部负责对本规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考核。3.3公司全体员工配合执行。4.管理内容和要求4.1费用审批范围公司一切费用开支,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审查、审核、审批,取得同意后,方能开支和报销。4.2费用审批权限4.2.1各类材料物资采购5万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或委托审批。4.2.2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及修理,在年度计划范围内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审批或委托审批。4.2.3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4.2.3.1员工出差的差旅费报销执行《天丰公司出差管理规定》。《天丰公司出差管理规定》由公司综合部组织编写,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2.3.2业务招待费(1)公司日常业务招待费实行年度定额管理办法。公司业务招待费执行《业务招待费用管理规定》;(2)《业务招待费用管理规定》由综合部依据各车间、部室外的工作需要及以往的管理经验,核定各车间、部室业务招待费数额,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公司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由综合部负责日常跟踪监督和年终结算的管理方式;(4)业务招待费在定额内使用由各车间部室的负责人自行支配,超过部份自行承担,节余部份不得跨年使用;(5)费用超支需向公司报销的,应提出申,说明事由和拟报销金额,经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财务规定手续办理报销。4.2.3.3专项业务招待费(1)专项业务(包括专门会议)接待费必须先报费用预算:一次性开支1000元以下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的专项业务招待费不占用部门日常业务招待费定额;(2)专项业务接待费在预算范围内,召开会议部门凭会议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分管领导审批报销。专项业务接待费超过预算范围的,召开会议部门凭会议实际发生的费用,由总经理审批报销;(3)专项业务项目经办人凭费用预算批文、会议签到表、会议通知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4.2.3.4各车间、部室办公用品的领用执行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4.2.3.5公司领导报销的各项费用:(1)公司副职领导报销的各项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公司总经理和书记报销的各项费用,由总经理和书记相互审批。4.3业务借款的规定4.3.1借支业务用款须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借支。4.3.2依据业务性质,公司对业务人员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有关业务人员可借支定额备用金1000至5000元。4.3.3业务人员经批准借支的备用金,只能用作采购及零星业务的支付,不得挪作他用。4.3.4公差人员预支差旅费,凭公差审批单按出差地点远近、时间长短和似使用的交通工具及《出差管理规定》估算费用,填写借款单,由批准出差领导同意后交财务部复核,酌情预支。预支差旅费的人员应在出差回单位后及时办理报销,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4.3.5其他业务性借支款,凭有关证明按实际预支,经办人应积极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及时报销。4.3.6凡借支的公款未冲销或未还清者,不得再次借支公款。4.3.7非业务性的任何个人原因一律不得借支公款。4.4费用报销的要求4.4.1费用报销的各类原始凭证(发票和收据),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4.4.1.1各项经济业务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发票或收据)必须是由财税部门统一监制(印制)的正规发票或收据。4.4.1.2原始凭证(发票和收据)的内容必须具备:(1)凭证的名称;(2)埴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6)购实物数量为一批或省略的,必须附有货物明细清单方能报销。4.4.1.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发票和收据)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发票和收据)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4.4.1.4凡填表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原始凭证(发票和收据),原始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4.4.1.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发票和收据)必须有验收证明。4.4.1.6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发票和收据),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4.4.1.7原始凭证(发票和收据)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4.4.1.8各项费用的报销必须严格填写费用审批单或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填写的内容应完整、正确、真实、不得涂改。4.4.1.9经手人、验收人的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代签或冒充签字。4.4.1.20对不真实、不合法的报销单据,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必要时应并向报销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报告。4.4.1.21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报销凭单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4.4.2对各类采购物资应严格遵守实物验收制度,采购物资经仓库管理验收签字后,当月内及时办理报销转账手续。4.4.3公差人员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班等,报销差旅时,必须提供参加会议,或培训的有关通知及公司领导的批示。4.4.4公款借支,经办人员必须在公差回单位及业务办理一个月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冲账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冲账者,从其本人工资薪金中扣出所借支款项(扣款额为实发工资薪金的80%)。4.4.5专项业务接待费及其他费用应在发生的当月,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及时报销。4.4.6汇往外地的采购资金要及时结算清退,避免供货单位长期占用。4.4.7员工个人因办理业务发生的借款,在每年12月31日前必须销账,不能销账的个人借款经总经理批准后重新办理借款手续(还款和借款手续),转入下一年度记账。4.4.8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由各车间、部室办理领用手续,安全生产技术部建立实物管理台账,进行实物跟踪管理。4.4.9低值易耗品由各车间、部室办理领用手续,综合部建立实物管理台账,进行实物跟踪管理。4.5公司各项费用报销统一由财务部按规定处理,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方可报销,不符合规定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4.6财务报账程序:业务发生取得合法单据整理粘贴实物验收或证明人原始单据签章部门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人员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4.7检查与考核4.7.1公司综合部按月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记录。4.7.2本制度实施效果与公司全体员工和各车间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4.7.3公司资产财务部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综合部反映,必要时可越级向公司领导反映。5.附加说明:5.1本制度由公司资产财务部编写并负责解释。5.2本制度起草人:5.3本制度审核人5.4本制度审定人5.5本制度批准人:5.6本制度自批准日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