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工程造价审核业务技术方案1.二、工作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三、工作场所面积、车辆、工作设备、检测设备配置情况技术方案一、垦利县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审核业务技术方案(一)、工程造价控制的任务及方法为了规范工程审计行为,统一审计程序和方法,做到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工程结算审计活动;1.1.1工程结算审计应独立、客观、公正;1.1.2工程结算审计部负责承揽的所有工程结算审计业务,负责组建大型目的专业项目部;1.1.3工程结算审计大型项目成立的专门项目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1.1.4工程结算审计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一般原则2.2.1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基本建设工程结算,保证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出具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并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公司及审计人员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应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应符合《山东省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2.2.2公司和审计人员承办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应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条件,并取得相应资格;2.2.3审计人员执行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应当在国家认可工程监理等质量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质量验证后进行;2.2.4审计人员应当将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过程及其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并进行必要复核。3审计工作计划3.3.1在接受委托前,审计人员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考虑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3.3.2如接受委托,公司应与委托人就基本建设审计的目的与范围,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等事项进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山东省工程结算审计合同》。3.3.3审计人员应当了解所审计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以下情况:a.项目性质、类别、规模、承建方式等情况;b.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可获得性;c.材料的供应方式;d.价款结算情况;e.项目结算已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的处理;f.项目现场施工条件;g.期内工程预算定额、预算单价、取费标准等的变化情况;h.需要了解的情况。3.3.4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范围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及《山东省工程结算审计合同》的要求确定。3.3.5审计人员执行基本建设工程审计业务,应当在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和获得审计资料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审计计划,并根据审计过程中的情况的变化,予以必要的修改或补充。3.3.6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审计人员应当获得被审计单位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及其编制依据的以下资料:a.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验收等有关文件;b.概算资料及招标文件;c.合同、协议;d.施工或竣工图;e.工程量计算书;f.材料费用资料;g.取费资料;h.付款资料;i.有关证照;j.施工组织设计;k.隐蔽变更签证;l.工程资料;m.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3.4审计工作实施3.4.1审计人员在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结算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事项:a.单项工程结算的范围编制是否真实、准确;b.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c.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用是否符合规定,选用是否恰当;d.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e.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f.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g.各种费率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h.预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i.多个单项工程构成一个工程项目时,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包含各个单项工程,费用内容是否正确;j.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k.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l.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建筑经济政策变化情况;m.补充合同的内容;3.4.2审计人员在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结算过程中,必要时,应通过委托人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以下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核实:a.分部或分项工程;b.实际施工用料偏离结算的工程项目;c.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d.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e.交付使用的资产;f.预留的收尾工程;g.需要勘察的其他事项。3.4.3审计人员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当获取适当的证据:a.变更工程设计;b.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和设备;c.施工中使用的工程材料或设备的价格与规定不符;d.变更不同资质的施工企业;e.改变工程项目的性质;f.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g.计划外工程项目;h.其他应当获取证据的情况。3.4.4审计人员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当获取必要的签证:a.施工情况与图纸不符;b.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c.施工用料发生变化;d.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3.4.5审计人员应当特别关注以下事项,以判断基本建设工程结算是否运用了不合理定额和取费标准:a.对结算有重大影响的;b.特别容易受关键因素变动影响的;c.具有高度民主不确定性的分项工程;d.预算定额缺项或需要换算的。3.4.6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责任就基本建设项目的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发表意见。3.4.7审计人员通常应当就审计后的意见与委托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会审,根据会审情况形成审计结论。经审计后,如果委托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审计结论无异议,审计人员应提请其在“工程审计核定总表”上签章确认。3.5工程结算审计报告3.5.1审计人员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工程审计报告。(二)、工程预、结算审核技术方案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审核是一项十分严肃而细致的工作,是决定工程造价的综合文件,是基本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依据,为了确保预、结算文件的编制质量,应当遵循以下方案进行:1、编制依据正确: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文件和规定。2、熟悉设计图纸和资料:编制人员应熟悉设计资料、结构特点及设计意图,认真核对设计图纸及有关表格,如:工程一览表、工程数量表等。当设计图纸上的工程项目数量不能满足预、结算编制审查要求时,还需作必要的计算或补充,对设计文件上提出的施工方案有时需要补充和完善。3、分析现场调查资料:现场调查工作是一项关系到预、结算文件质量的基础工作。凡对施工有影响的一切因素都必须调查,如筑路材料的来源、供应价、运输方式及运输距离、运费标准、拆迁各种建筑物、电力、电讯设备等,都应进行分析,若有不明确或遗漏部分应另行调查,以保证预(结)算的准确和合理。4、重视对施工方案的分析:对于与设计阶段由配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认真分析其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因为施工方案将直接影响预算金额的高低和定额的套用。同一工程内容,可以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确定以后选配与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如:挖填土方,既可以用铲运机,有可以用挖掘机配自卸汽车,这就需要考虑运距远近,因为施工机械的选择将直接影响施工的费用。5、正确采摘工程量:在审核预、结算时应对各分项工程量按工程量计算原则进行计算,一是正确摘取设计图表中的工程数量,并注意计量单位、计算规则应与定额的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一致。二是对设计文件中缺少或未列的工程量进行补充计算。一个项目,完成的预、结算造价包括施工图纸上的工程数量外,还应考虑与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措施相关的其他工程涉及的工程量,如:临时电力、电讯线路、临时道路、临时占地等。6、定额的套用:如果设计要求、工作内容及工程项目、完全与相应定额的工程项目符合,则可直接套定额。若采用了新技术,新方法使设计施工内容与定额工作内容不符,可做出补充定额(经有关部门批准)套用。有些情况还可以对定额进行某些换算,使定额的使用更切合实际。7、注意表格之间的内在联系,理清交叉关系,仔细阅读章节说明及定额下小注。预算表格是个有机的整体,互相联系,相互补充,切不可前后矛盾。章节说明及定额表下小注非常重要,它提醒我们定额的使用范围,审核注意的事项,以及工程量计算的原则等。熟悉设计内容,了解建设条件,掌握基础资料,正确引用规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和材料及设备价格,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符合设计规范和施工设计规范,才能审核出高质量的预、结算文件。(三)、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工程造价的关系工程质量与工程造价紧密相连,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应尽可能均衡。工程的质量要求应从建筑物的使用特性、安全可靠性及经济性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制定,在满足国家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质量成本,这样才能降低工程造价。否则一味的追求高等级、高标准,只能带来工程高造价,未必就能带来好的工程投资效益。(四)、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任务及方法现场变更签证的造价审核及协商调整,造价工程师应严格核查工程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在施工中,经常会碰到由于设计工作不细致,或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及其他原因,进行工程变更的问题。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对工程变更的控制成为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由于目前的现场经费、间接费等都是以人材机直接费为基础,直接费金额多,间接费也多。这往往会使一些承包商为可追求利润而搞工程变更。造价工程师应从使用功能、经济、美观的角度协助业主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在保证变更目的的情况下,尽量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造价工程师必须依据工程变更内容认真核查工程量清单和估算工程变更价格,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检查每一个子相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按照承包合同中工程变更价格的条款确定变更价格,计算该项工程变更对总投资额的影响。只有规范工程变更操作,工程变更的投资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在工程变更的签证中,还要特别注意到签证中的措词,以防对签证的理解发生分歧,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造价的争执提前预见到,在变更签证发生时协商解决掉。(五)、从事同类工程审计的经验当前社会上工程造价的通病之一就是重视了结算审查而忽视了材料转帐。而材料转帐时甲方材料人员、造价专业人员、财务人员不能及时沟通也是施工单位最容易钻的漏洞。例如供应材料人员不了解材料定额消耗量、造价人员不清楚材料实际供应价格、财务人员不明白材料预算价格等,就很难把甲方超供材料结转清楚。社会中介机构一般不愿从事这类责任大、收益小的工作。我公司在开展投资控制时,可以协助甲方搞好此项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1、建设单位从《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材料分析表中找到甲方供应材料的定额数量,预算单价。2、协助建设单位会计人员从帐簿中找出甲方供应材料实际数量,实际单价。3、将甲方供材的实际数量与定额数量相比较,若实际数量大于定额数量,属于超供材料,按定额数量乘以定额预算单价加超供数量乘以实际单价进行转帐;若实际数量等于定额数量,材料按定额数量乘以定额预算单价进行转帐。4、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采购保管费分成,建设单位采购并付款供应到施工地或仓库的,建设单位计取甲供材采购保管费的60%,施工企业计取40%;建设单位采购并付款交提货单由施工企业提运时,施工企业计取甲供材采购保管费的60%,建设单位计取40%;建设单位只提供材料计划的,由施工企业全部计取甲供材采购保管费。工程结算结束时,在出具工程造价总值的基础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后期材料转帐,支付施工单位实际工程应付款,必要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竣工决算分析。(六)、造价审计人员岗位职责及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1.1造价审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及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1.1.1总造价工程师在公司的领导下,对所承担的工程审核项目按公司的要求全权负责,行使协议书约定的权限,领导项目小组其他成员的工作,承担最终责任。1.1.2保持与委托单位的密切联系,明确班子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主持制订项目的工作规划,根据该规划组织、指导和检查项目审计工作,保证项目造价控制目标顺利完成。1.1.3与各承建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全过程造价控制中相互配合问题及需提供的各项资料。1.1.4负责造价控制费的收取。项目总造价工程师代表总造价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