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日期:2012年2月)第0页共61页业务管理文件汇编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编号页码营销中心内部流程规定1业务管理流程YW-1-201121业务信息收集22项目报名及资格预审3项目前期评审4招标文件评审5项目投标6签定合同7施工过程的跟踪8其他规定2业务承接过程的若干规定YW-2-2011131客户接待规定2业务人员承诺的规定3业务前期费用管理规定4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3驻外机构管理办法YW-3-2011184业务人员行为守则及奖惩办法YW-4-2011225客户接待流程YW-5-2011246项目属地配合办法YW-1-2012327业务信息冲突解决暂行办法YW-2-201233公司相关发文1关于规范低价投标决策流程的通知金股总字〔2011〕01号352一级建造师使用规定金股总字(2010)8号文363营销条线危机处理方案金股总字〔2010〕15号384要求业务前期信息报备制度金股总字〔2010〕19号405装饰本部顾客满意度调查制度金股总字〔2010〕号41(修订日期:2012年2月)第1页共61页6关于对投标配合的相关规定金股总字〔2011〕9号文437关于项目定标扎口管理的规定金股总字〔2011〕12号文448关于车辆使用费用报销的规定金股总字〔2012〕06号文45附件关于业务信息登记的若干规定附件1482关于营销中心借用公司证照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办法附件2493各驻外机构内部考核指导意见附件3524资格预审流程附件4545关于前期费用的相关规定附件559附件装饰业务信息登记表YW-1项目前期评审表YW-2资料原件审批表YW-3内刊寄送申请表YW-4顾客满意度调查表(营销)YW-5招标文件评审表YW-6到访客户接待情况提示表YW-7投标保证金回收责任书YW-8投标保证金延期申请表YW-8-2业务政策及流程调整指令单YW-9战略客户信息申报表YW-10接待计划表YW-11业务人员业绩分割表YW-12战略客户洽谈简报格式设计任务书SJ-SK-01设计合同评审表FW-1施工合同评审表FW-2施工合同会议评审表FW-3用印审批表FW-5授权委托书格式(修订日期:2012年2月)第2页共61页业务管理流程(YW-1-2011)1业务信息收集1.1信息搜集渠道1.1.1业务人员可通过网络、朋友、媒体、电话等途径获得项目信息并掌握详细情况。1.1.2如有业主或介绍人直接打电话到公司,统一由行政助理接听外线电话并做好记录,每天统计并交到营销中心分管领导处。业主直接打电话的业务信息由营销中心及分管领导统筹分配给业务人员。营销中心每月汇报业务信息安排情况。1.1.3由施工或其他部门提供的业务信息由公司指定人员筛选汇总报分管领导确认并指定业务人员进行跟踪。1.2业务信息搜集范围1.2.1工程名称、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等。1.2.2现阶段工程形象进度、业主经营状况、经济能力和企业效益。1.2.3业主对我方设计、施工要求,如时间安排等。1.2.4竞争对手等情况。1.3业务信息登记1.3.1业务人员在项目信息登记前,应自行在ERP系统中查询是否已有登记,如确认无登记的,再行登记,避免信息的冲突,若发现业务信息登记有重复,按照《业务信息冲突解决暂行办法》执行。所有已开标项目信息各团队及驻外分公司应及时更改状态,由ERP系统转入后台存档。1.3.2所有信息按ERP系统要求填报完整,通过审核流程后,统一进入信息数据库(距离投标时间超过1年的,信息转入远期,不汇总进入报表)。为对较大项目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支持,规定2500万以上的施工项目和80万以上的设计项目由总经理室、设计院办确认配合跟踪的项目部和设计部,并下达施工项目配合指令单,确认配合项目部后ERP系统进行汇总登记。填列不全的信息,退回经办人员,待了解完全后再登记。1.3.3业务人员到设立驻外机构或划片区域承接业务的,双方应事先沟通、协调,必要时由分管领导裁定,原则上:(修订日期:2012年2月)第3页共61页1驻外机构或划片区域负责人已登记项目信息并承接且有把握的,仍由原承接人继续,业务人员应放弃;2驻外机构或划片区域负责人已登记项目信息但承接无把握的,可共同承接,双方协商业绩比例或由分管领导决定;3驻外机构或划片区域负责人未登记项目信息也未接触此项目的,可由业务人员承接,驻外机构做好配合工作。4如冲突项目双方或多方对以上原则有异议,且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业务信息冲突解决暂行办法》执行。1.3.4对业务信息审批和业绩比例等有不同意见的应向分管领导汇报,其决定为最终决1.3.5必须设立子公司的城市,原则上业务信息暂不给予登记,待公司有统筹规划后再定。1.3.6凡到公司未承接过项目的地区接洽业务前,应多了解当地招投标及施工准入的相关政策,包括设计与施工是否不可同时中标、进市许可条件、项目经理要求等方面,然后决定跟进与否,并做好前期策划工作,以免不必要损失。1.4业务信息评审1.4.1业务信息评审时间:当有项目信息时。1.4.2业务信息评审范围:凡公司本部业务人员,需到江、浙、沪以外的地区(含苏北地区)及远离驻外机构承接项目、驻外机构业务人员跨地区承接项目,需经营销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如项目所在地有公司驻外机构的,需向分公司负责人报备确认无信息冲突后方可跟踪。否则,由此产生的业务费用由业务人员个人承担。1.4.3各驻外机构所有的项目信息应汇总至营销中心,由分管领导确定是否承接。1.4.4公司当年《经营指导意见》中限制承接的工程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跟踪。1.5战略客户业务信息管理1.5.1如登记业务信息为公司确定的战略客户项目时,除正常登记外,在进行有实质性内容洽谈后应填报《战略客户洽谈简报》,说明接洽情况,以利公司相关对接资源能顺利跟进。1.5.2战略客户的重点节日维护工作需统筹策划,重点安排,由各业务主办部门提出方案后统一实施。2项目报名及资格预审2.1报名准备2.1.1业务人员应从互联网上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业主处获取项目“招标公告”。(修订日期:2012年2月)第4页共61页2.1.2业务人员要注意各地报名办法、报名格式、以及报名所需携带原件资料。2.1.3业务人员在报名前业务人员应了解清楚下列信息: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和资金来源;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4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5投标人的资格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要求;6付款方式等项目前期评审表要求的其他项7进入外省市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是否需设立分公司、是否需要注册项目经理情况。2.1.4公司本部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情况由业务助理统计,每两周及时上报公司。2.1.5需使用公司业绩好的一级项目经理证书,投标时应提前报公司营销中心确认,非重点项目原则上不得使用业绩好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报名。具体按照”一级建造师使用规定“金股总字(2010)8号文执行。使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告知董事长、总经理本人确切投标及开标时间,确认能否出席。2.1.6为提高中标率,报名时确定建造师应与投标部门事先沟通,以保证报名、资格预审与投标的项目经理一致。2.1.7地区报名投标所需加密锁交由唐永军处统一管理(驻外由指定人员专门保管、向唐永军备案)。2.1.8具体详见附件《工程报名、资格预审基本流程》。2.2原件借用与归还2.2.1报名需携带原件时业务人员应填写“资料原件审批表”(YW-3),经审批后方可领取。2.2.2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按工程报名要求准备资料及原件,前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代理处报名登记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2.3借用人员应在使用后第一时间将原件归还公司,以利调配。详见《营销中心借用公司资料管理办法》。2.3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2.3.1业务人员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并在第一间将有关重要信息反馈给业务助理。2.3.2由业务助理制作预审文件,如有疑义应及时联系、沟通,并由业务人员协调处理:1有评分细则的项目,业务助理应打一份准备资料清单,以便逐项核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备查的原件到资料室借用并认真核对,资格预审结束后及时归还;3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的要特别提醒业务人员,由营销中心分管领导负责安排;(修订日期:2012年2月)第5页共61页4注意正副本的数量、装订、密封等要求。2.3.3业务人员得到编制完的预审文件后,应亲自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核对相应条款和原件的符合性,确保送审的资格预审文件的准确。2.4预审文件的送审2.4.1业务人员将资格预审文件送招标单位:1如通过,业务人员负责将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拿回或及时传真回复,确认投标;2如未通过,也应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业务助理,以便总结经验、教训。2.4.2送审结束,业务人员应将所有借用原件及时交资料室,做好归档登记手续。具体详见《营销中心借用公司证照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办法》。3项目前期策划3.1为提高工程投标中标率,应加强对项目投标的前期策划:1项目投标的前期策划应从开始跟踪项目时同步进行;2公司定为重点项目的,业务主办人员应提交书面前期策划书或召集营销中心、施工、投标部门召开前期策划会。3前期策划以会议(视频)形式进行,策划会议主持人为:1)3000万以下项目由各团队、驻外机构负责人主持;2)3000万至5000万元项目由营销中心或投标中心分管领导主持;3)5000万元以上项目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直接主持。3.2项目前期评审3.2.1项目前期评审时间为:投标项目在准备报名前,议标项目在收到邀请函作出答复前。3.2.2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采用会议方式进行项目前期评审:3.2.2.1工期罚金每天超过5000元(含)、质量罚金超过30万(含)或总价5%,其他罚金(文明/标化工地、项目经理等制约性条款)超过30万;3.2.2.2质量要求鲁班奖或全国建筑装饰奖;3.2.2.3固定单价、固定总价、投标下浮10%以上的工程;3.2.2.4结合样板房投标的;3.2.2.5甲供材占预计合同价的30%(含)以上或预计合同额超过2000万元的项目;3.2.2.6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评审内容不一致的。(修订日期:2012年2月)第6页共61页3.2.2.7当年《公司经营指导意见》中有其他限制要求的条款的。3.2.3项目前期评审应执行下列规定:1总公司及驻外机构需要会议进行项目前期评审的,应提前一天报公司(3000万以上项目联系并提交相关文件至营销中心王松处)。2所有项目在报名或回复议标邀请函前应填写“项目前期评审表”(YW-2)并由各团队负责人/驻外机构领导、区域/项目经理、投标部门负责人认可后签字。按照《标前评审制度》如由营销中心分管领导负责审批的项目,驻外机构按照本表要求对于项目情况、与业主的关系及工期、付款情况的规定等如实填写一并传真至总公司审批(如有电子文档的,同时附电子文档全文)。3经评审同意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否则,财务拒绝支付投标保证金。4其他各专业公司在投标报名阶段的项目由其自行组织评审。5凡未经项目前期评审,出现失误,由业务人员\团队负责人\驻外机构负责人负责,前期所有费用不予报销。3.2.4如前期评审时已经有招标文件的,直接进入招标文件评审流程。4招标文件评审4.1招标文件评审4.1.1招标文件评审时间为当拿到招标文件后投标前。4.1.2招标文件评审范围,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进行会议评审:4.1.2.1工期罚金每天超过5000元(含)、质量罚金超过30万(含)或总价5%,其他罚金(文明/标化工地、项目经理等制约性条款)超过30万;4.1.2.2质量要求鲁班奖或全国建筑装饰奖;4.1.2.3固定单价、固定总价、投标下浮达总价10%及以上的工程;4.1.2.4结合样板房投标的;4.1.2.5甲供材占预计合同价的30%(含)以上或预计合同额超过2000万元的项目;4.1.2.6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评审内容不一致的。4.1.2.7当年《公司经营指导意见》中有其他限制要求的条款的。4.1.3招标文件评审,由业务人员填写“招标文件评审表”(YW-6),并经相关部门评审:1评审通过的,投标部门根据评审结论,进行报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