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企业破产法》适用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业务讲座报名表姓名性别职务单位名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传真E_mail如需住宿请注明日期一个床位()标准间()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3月5日(注意:因会场有限,全国律协将根据报名时间先后确定可参会人员名单)报名方式:请将此报名表传真、发电子邮件或寄至全国律协培训部,报名确认以收到全国律协培训部传真回执为准(本表复印有效)。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1A室(100007)联系人:马玖芝、李鲲传真:(010)64056110电话:(010)84020218,86528239E-MAIL:cle@acla.org.cn,acl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