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原产地证业务宣讲会松江区九亭镇企业优惠原产地证业务宣讲会宣讲内容1234原产地证业务介绍如何充分利用优惠贸易协定区域性优惠贸易发展及其原产地证书种类原产地证签证注意事项1产地证业务介绍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CO)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普惠制优惠原产地证书(简称FORMA证书)及各类区域性贸易优惠原产地证书单向关税优惠证书和互惠证书1关税及优惠关税以“征税待遇”作为划分标准,关税可以分为:普通关税最惠国待遇关税普惠制关税特惠税1关税及优惠关税普通关税(generaltariffduty):一般为没有建立外交关系或虽然已经建交但没有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采用。普通关税是一种歧视性关税,比最惠国关税高出数倍到数十倍。这种关税带有禁止进口的作用。1.普通关税1关税及优惠关税最惠国待遇关税(MFNduty):也称协定关税,在已经签订双边或多边协定的国家之间采用,它是双向的、互惠的关税,普遍存在于WTO成员国之间。它是正常关税。2.最惠国待遇关税1关税及优惠关税普惠制关税(GSPduty):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即:它是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比MFN关税更优惠的待遇,也是发达国家随时可以取消的一种关税优惠待遇。3.普惠制关税1关税及优惠关税特惠税(specialpreferentialduty):用于国家集团、联邦、贸易优惠区域内部的关税,比如洛美协定关税、英联邦特惠关税、中国-东盟自贸区关税等。特惠税是最优惠关税,也是WTO协议所允许的。4.特惠税1优惠原产地证介绍国际贸易中被称为“有价证券”开启国际市场的“金钥匙”根据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出口受惠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惠国或地区的出口产品在给惠国/地区的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让关税的官方凭证。优惠原产地证书1优惠原产地证与一般原产地证(CO)的区别优惠原产地证可用于税则凭证和适用于优惠的贸易安排和贸易政策的实施的经济作用,而一般产地证是统计进口额和进口量。效力不同出具的机构不同优惠原产地证目前只能由官方机构签发,而一般原产地证可以由官方机构或者民间机构签发。Start标准的类别1普惠制的概念普惠制的概念普遍优惠制度,简称为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该制度是世贸组织(原关贸总协定)原则的例外,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一项最重要的差别待遇制度。Start标准的类别1普惠制给惠国目前,世界上共有41个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制待遇,这些发达国家被称为给惠国。即:欧洲联盟28个成员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和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公国、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美国。除美国外,其它国家均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1普惠制的“毕业条款”毕业条款是美国自1981年4月1日起采用的一种类似免责条款的保护措施,即当某个受惠国或它的某项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时,取消该受惠国或该受惠国该项产品享受优惠关税的资格,称之为“毕业”。前者是“国家毕业”,后者是“产品毕业”。1995年欧盟、1998年日本也开始采用“毕业”措施,阻止一个受惠国的产品大量进入本地市场。普惠制的“毕业条款”Start标准的类别2区域性优惠贸易业务发展及证书种类包括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简称CEPA)中国-东盟自贸区系列协议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中国-秘鲁自贸协定与台湾地区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协议》中国-瑞士自贸协定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参与了亚太贸易协定(包括中国、印度、韩国、老挝、孟加拉和斯里兰卡)。贸易优惠区域发展概况(一):目前,我国正与五大洲的31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5个贸易优惠区域,其中已生效的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有12个,涉及19个国家和地区。Start2区域性优惠贸易业务发展及证书种类标准的类别区域性优惠贸易发展概况(二):2013年4月1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订。2013年7月6日,《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订。商务部将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包括推进中韩自贸区谈判、中澳自贸区谈判、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货物贸易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正在开展研究的自贸区有:与印度区域贸易安排研究、与哥伦比亚的区域贸易安排。Start2中国-东盟自贸区标准的类别Start2中国-东盟自贸区大事记标准第一章标准化第二章中国-东盟自贸区大事记2002年11月4日,我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并正式启动了自贸区建设的进程。2004年1月1日,自贸区的先期成果--“早期收获计划”顺利实施。2004年11月,双方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并于2005年7月开始相互实施全面降税。—*—Start2中国-东盟自贸区降税安排标准的类别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即文莱、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之间,有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平均关税将从9.8%降到0.1%;东盟6个老成员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2.8%降低到0.6%。东盟4个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将在2015年实现90%零关税的目标,但截至目前越南、老挝、柬埔寨已经加入东盟老成员国。2013年,双边贸易额4436亿美元,是2002年的8倍,年均增长20.9%。截至2013年底,中国已连续4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3年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Start标准的类别2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12《中巴自贸协定》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两国已完成两次关税减让。降税进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两国将在自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的四年半时间内按降税安排分别实施产品分类降税。第二阶段从协定生效第六年开始,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各自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Start2中国-智利自贸区标准的类别自2006年10月1日起,中国-智利自贸协定正式实施。智利削减或取消了占智利税目总数98.1%的7750个产品的关税,其中5891种产品关税已降为零。到2015年,中智双方将完成降税进程。我国企业受惠出口金额约占到对智出口额的90%。Start2中国-新西兰自贸区标准的类别《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协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货物贸易方面,新西兰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新西兰从2008年10月1日起逐年降低自中国进口皮衣、毛织物、针织服装、鞋类等产品的关税,并分别于2014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前取消上述产品的关税。尤要提及的是,新西兰是第一个与我国实行自贸区协定的发达国家。Start2中国-新加坡自贸区标准的类别《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贸易自由化进程,拓展了双边自由贸易关系与经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根据《协定》,新方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方在2010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Start2亚太贸易协定标准的类别《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曼谷协定》。《曼谷协定》签订于1975年,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简称亚太经社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现有成员国为中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Start2亚太贸易协定标准的类别根据2005年税则计算,我国可享受印度570项6位税目、韩国1367项10位税目、斯里兰卡427项6位税目和孟加拉209项8位税目产品的优惠关税。Start2中国-秘鲁自贸区标准的类别《中国-秘鲁自贸协定》于2010年3月1日开始生效。中秘双方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秘两国的全部货物产品将分为五类实施关税减让。第一类产品(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61.19%和62.71%)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实施零关税;《协定》实施后,中方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产品将从中获益。Start2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准的类别《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于2010年6月29日签署,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大陆方面对539个HS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台湾方面对267个HS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台湾方面降税安排如下:2009年协议税率进口税率(X%)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第1年实施第2年实施第3年10<X≤2.5022.5<X≤7.52.503X>7.552.50按上述表格数据,货物进口年平均税率降幅为2.5%,直至降为零关税。Start2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协议标准的类别《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经中哥双方友好协商并书面确认,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成为中国达成并实施的第10个自贸协定。中哥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全面、开放水平较高。在货物贸易领域,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共同迈进“零关税时代”。中方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从降税安排中获益。Start2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标准的类别2014年7月1日,《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该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根据自贸协定规定,冰岛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和水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国向冰岛出口总额的99.77%。中冰自贸区建成后,双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按税目数衡量均接近96%,按贸易量衡量均接近100%。Start2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标准的类别2014年7月1日,《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正式生效。《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协定规定,瑞方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6958项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619项产品实施部分降税,降幅从10%到50%不等。其中,工业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全部实施零关税。总体来看,瑞方对中方99.7%的出口自《协定》生效之日立即实施零关税。如果加上部分降税的产品,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是99.99%,中方是96.5%。3产地证签证注意事项B亚太贸易协定证书C一般原产地证E中国-东盟证书G普惠制原产地证F中智证书P中巴证书N中国-新西兰证书X中国-新加坡证书R-中秘证书H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证书L中国-哥斯达黎加证书S中国-瑞士证书I中国-冰岛证书证书编号规则:证书种类代码(1位)+年份代码(2位)+企业注册号(9位)+证书流水号(4位);示例:注册号为310732009的企业,2009年在系统中的第一份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号为:G093107320090001;证书流水号可由企业根据需要调整,但不允许重复使用。证书种类代码(1位)的详细规则如下:Start标准的类别3产地证签证注意事项有关申请期限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单位应于货物出运前五天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尤其是第一次申办原产地证书的货物种类和厂家,应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供签证机构对货物实施原产地调查。当然,后发证书也是允许的,但这只是在偶尔、申请人非主观故意的特殊情况下被允许,尤其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