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律师业务拓展中的观念重建(律所营销)发布日期:2010-07-06作者:王健安徽民主律师事务所内容提要:县域律师面临诸多困境已成为管理部门及行业的共识,有人甚至称为县域律师的生存危机,对县域律师发展出台的政策及理论研究大多局限于影响县域律师业务拓展的客观条件上。事实上,县域律师面临的困境更多是自身陈旧落后的观念造成的,县域律师在业务范围的定位上心存疑惑、在服务及收费方式上的观念保守僵化、在提高本地域居民法律意识方面消极被动。笔者认为,县域律师业务拓展的关键不是客观条件的好坏,而是要转变观念,发挥自身优势,在地域分工中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价值。为实现这一目标,县域律师业务范围应当定位为一专多能、适度分工;要转变在服务及收费方式方面的僵化思想,灵活收费;应当成为提高本地域居民法律服务意识的中坚力量。关键词:县域律师观念转变专业定位服务方式法律意识县域律师工作发展的问题已受到广泛关注,而律师业务的拓展又是其中的核心问题,限制县域律师业务拓展的客观因素较多,如当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法治环境的制约、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城市律师在业务上的包围渗透等。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采取了多种措施,改善县域律师的发展环境、促进县域律师工作发展,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所取得的实效并不明显。笔者长期在县城从事律师工作,对县域律师业务发展有较多的思考,笔者认为,县域律师固然有其局限性,但也有其自身的优势,只有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才是县域律师脱困的根本,而这其中观念的重建又尤为重要。一、县域律师业务发展面临的困境。1、县域律师在业务范围的定位上心存疑惑。律师业务专业化发展是社会分工细化的必然产物,是法律服务适应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一种国际趋势。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法治进程和立法速度的加快,各种专业法律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许多律师已经认识到走专业化之路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业务专业化也是律师个人追求的方向,因为当一个律师形成特定的专业化后,收入和发展都会比较稳定,而一个律师如果没有稳定的专业化客户,那多半是靠天收,收入和发展的偶然性多于必然性,个人长期处于焦虑之中。目前的现状是,在一个县域内一般存在几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每个所多在数名律师,规模不大,组织松散,律师基本处于单打独斗状态,客观条件与主观愿望之间存在矛盾,导致县域律师在是否走专业化道路上心存疑惑。2、县域律师在服务及收费方式方面的观念保守僵化。县域律师大多固守着传统刑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业务,非诉讼方面除了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外,基本没有其他项目。在近年来刑辩率下降的情况下,县域律师律师多在本地域普通民商事诉讼代理业务上残酷地竞争,不可避免地造成市场萎缩,业务创收难有明显增长。而在收费方式上基本上都是传统的“要打官司先交钱”的收费制度,缺乏灵活性。县域律师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诉讼管辖的影响,有关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涉外等方面的专业法律业务很少接触,有关这些方面的非诉讼业务更是基本空白,这是服务方式受限制的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律师自身观念的陈旧和僵化才是根本原因。县域律师日常服务对象中,也存在大量非诉讼法律服务需求,如起草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或对其进行审查、修改,律师函;中小企业的改制、出售;股权转让;参与谈判等等。有三大因素导致县域律师未能把握这些非诉讼案源,一是自身意识不强,由于县域律师流动性不强,新律师的观念主要是靠资深律师传承,长期以来习惯于办理传统诉讼业务,对非诉讼案源缺乏敏感性,导致错失良机,即使办理了收费也只参照咨询、代书的标准;二是碍于情面,县域律师与服务对象大多熟悉,觉得又不需要打官司,怎么好意思收费,而对新客户,也只是以免费咨询、修改的方式帮助其解决问题,作为拉近感情、扩大影响的一种方法,没有作为案件来办理和收费;三是畏难情绪,由于平时缺乏办理非诉讼业务的实践和训练,当突然面对一项非诉讼业务,特别是重大项目时,心里打鼓,反应上嘴上必然是含含糊糊、欲迎还拒。3、县域律师在提高本地域居民法律意识方面消极被动。本地居民的法律意识直接关系法律服务需求的数量,有一些因素的影响是根深蒂固,而且靠律师自身的努力也很难扭转,如遇到法律纠纷首先不是找律师而是热衷于找关系。但有一些是通过律师努力可以改变的,如现在县域律师服务对象大多仍停留在事后找律师的阶段,没有通过律师避免发生纠纷的意识;对律师非诉讼业务缺乏了解,不知道可以通过律师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实现目的,或虽然知道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