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第五章商业银行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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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贷款政策与管理一、贷款的种类二、贷款政策与程序三、贷款审查四、贷款的质量评价五、问题贷款的发现和处理•本章重点:贷款种类划分贷款政策基本内容贷款定价方法自学内容:几种贷款业务的要点贷款管理制度•第一节贷款的种类一、贷款是银行授信的重要方式1.授信与贷款: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贷款是商业银行作为贷款人按照一定的贷款原则和政策,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提供给借款人使用的一种借款行为。2.贷款的特点:——贷款具有内在风险性——贷款定价的复杂性——贷款信息的不对称特性贷款分类是贷款本身的内在要求?贷款对象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贷款对象选择与银行经营环境和市场定位基本条件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具体要求企业或业主在本行业从业一定时间以上;有一定的自有资本;资产负债率符合要求;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年销售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合规经营;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在本银行开户1.按风险承担主体划分(1)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2)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3)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二、贷款主要种类2.按贷款期限长短划分(1)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属于短期周转或临时垫付的性质,主要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出口押汇、部分个人消费贷款等。特点:短期贷款通常是以存货、应收账款或固定资产作担保,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种类之一,也是企业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期限短,到期自偿,信用风险较小。可以循环使用贷款本金直到协议期满或银行认为借款人的信用度下降为止。贷款利率一般为固定利率。通知贷款是一类特殊的短期贷款,是指在贷款时不事先规定贷款期限,商业银行可以随时通知客户要求还款,客户也可以随时归还的贷款。这种贷款灵活性很强,通常用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之间或总分行之间的资金调剂,也用于与其他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通知贷款是一类特殊的短期贷款,是指在贷款时不事先规定贷款期限,商业银行可以随时通知客户要求还款,客户也可以随时归还的贷款。灵活性很强,通常用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之间或总分行之间的资金调剂,也用于与其他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2)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贷款。这类贷款通常包括企业技术更新和改造贷款、企业并购融资,也包括相当部分的消费者贷款等。中期贷款可以获得比短期贷款更稳定的现金流。(3)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主要包括项目贷款、不动产抵押贷款、基本建设贷款、科技开发贷款等。这类贷款期限长、流动性差,风险也相对较大,利率相对较高。按贷款期限划分贷款种类时,还应该了解以下几个概念:一是贷款期限:贷款限期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到票据到期日止。二是贷款展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三是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四是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五是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当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六是贷款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除国务院决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以贷款期限为标准划分贷款的种类,一方面有利于银行监控贷款的流动性和资金的周转情况,使银行的贷款资产保持合理的期限结构,避免陷入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银行按资金偿还期限的长短安排贷款顺序,以控制信贷资金的风险。3.按贷款担保方式划分(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是指还款仅凭借款人的信用,不需要任何担保品或保证人担保的贷款,一般适用于经营情况良好、经济实力雄厚、业务往来时间较长且信誉度较高的企业。(2)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一般情况下,票据贴现的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3)担保贷款:担保贷款是以特定的财产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如果借款人到期不履行债务,银行有权处理用作担保的财产,然后把所得的资金用来优先偿还贷款。可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指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按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保证人为借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为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指贷款合同内规定的贷款本息和由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保证人还必须承担由贷款合同引发的所有连带民事责任。•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器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根据抵押品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六类:(1)存货抵押,又称商品抵押,指用工商业掌握的各种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2)客账抵押,是客户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取得短期贷款。(3)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如:股票、汇票、期票、存单、债券等作为抵押,取得短期贷款。(4)设备抵押,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定期贷款。(5)不动产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取得贷款。(6)人寿保险单抵押,是指在保险金请求权上设立抵押权,它以人寿保险合同的退保金为限额,以保险单为抵押,对被保险人发放贷款。•质押贷款:贷款人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抵押贷款是指以不转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的占有现状,仅以此作为担保物的贷款形式;质押贷款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借款银行占有,并以此作为贷款担保的贷款形式。4.按贷款质量划分一般采取“五级制”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次级贷款也叫次级借贷(subprimelending),是为信用评级较差、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贷款的人所提供的贷款次级贷款的利率一般较正常贷款为高5.按贷款用途划分(1)工商业贷款: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6个月,最多不超过1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1/3以上(2)农业贷款:农业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的与农业生产有关的货款。在银行贷款组合中,农业贷款有明显的政策性,不完全是纯商业行为(3)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机构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往来银行、投资银行、外国银行、财务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一般通过规定贷款额度或签订贷款协议进行贷款(4)消费贷款:亦称“消费者贷款”。对消费者个人贷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各种费用的贷款。这种贷款能使消费者在有财力付款前,提前享受商品和劳务的愿望得到满足。(5)不动产贷款:不动产贷款是为贷给借款人用于建造房屋和开发土地或以农田和住房为担保的贷款。不动产贷款有三类:第一类是直接不动产贷款。指由商业银行直接贷给借款人用于购置不动产用的贷款。第二类是间接不动产贷款。指不直接发放贷款给不动产的最后购买者,而是通过其他金融机构所发放的不动产贷款。第三类是其他不动产贷款。比如商业银行为其他借款人代办、出借和抵押的贷款,或者商业银行通过其信托部门的业务活动,间接经营不动产贷款等。6、其他分类(1)按照金额划分为批发贷款、零售贷款和银团贷款等;(3)按照偿还方式的分期偿还贷款和一次性偿还贷款;(3)按照融资方式有租赁融资、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向不同的借款人、以不同的方式、期限、担保等发放的贷款在贷款标准、贷款定价以及贷款管理方面都有不少的差异,因此对商业贷款的种类进行细分,有利于商业银行根据不同贷款的特点分别制定不同的贷款政策,合理安排贷款结构,提高贷款的收益与安全性。三、贷款组合1.贷款种类的选择考虑两个基本因素:收益和风险风险分类:按风险来源:借款人、银行内部、经验环境按风险原因:信用、利率、资本、流动性、经营、法律、信誉、国家以及转移风险按风险性质:静态贷款风险和动态贷款风险按风险大小:高度、中度、低度静态贷款风险•贷款方式风险权数(一)•贷款方式风险权数(二)2.贷款组合目的:最大程度地提高贷款发放的收益,降低整体贷款风险3.各银行贷款组合结构存在较大差别的原因——首要因素是特定的市场环境——银行的经营规模•第二节贷款政策与程序一、贷款政策1.贷款原则:是指银行对贷款人发放贷款的基本准则,是银行和借款人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约束银行贷款活动的行为规范。主要遵循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的原则。2.西方商业银行的贷款原则(1)评价借款人信用标准的6C原则: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llateral)经营环境(Condition)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2)LAPP原则:流动性(Liquidity)活动性(Activity)盈利性(Profitability)潜力(Potentialities)(3)5P:借款人(people)借款目的(purpose)偿还能力(payment)保护措施(protection)和展望(perspective)3.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原则贷款原则1.依法贷款的原则2.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3.遵循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4.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5.区别对待,择优支持原则国内评级通常主张信用状况的五性分析——即安全性(Insurance)、收益性(Profitability)、成长性(Potentialities)、流动性(Liquidity)、生产性(Reducibility)。二、贷款政策•1.定义:贷款政策是指商业银行指导和规范贷款业务、管理和控制贷款风险的各项方针措施和程序的总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由于其经营品种、方式、规模、所处的市场环境的不同而各有差别。银行的贷款哲学是通过正式的贷款政策书面表达出来的。——乔治·H·汉普尔•尤纳斯完全颠覆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哲学:•“从第一天我们就清楚,在我们的体系中不会有司法强制的余地,我们从来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我们的偿付问题,不会让律师或任何外人卷进来。”•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基本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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