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业务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多边贸易的发展,以信用证、托收等为主要代表的国际结算方式被普遍运用到国际经济活动当中,为国际间资金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历史上专业银行角色的划分,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国际结算业务进行风险管理方面经验不足,与外资银行相比没有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不能满足业务多元化的要求。因此,创建符合业务发展要求和管理需要的国际结算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是我国银行管理者面临的新挑战。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日常理财服务项目。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作为传统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有着独特的优势:与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800多家外国银行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国际结算网络完善;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材,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信誉卓著,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结算服务。国际结算业务种类:1、信用证业务概述2、进口开证3、贸易项下出口来证4、汇款业务概述5、汇入汇款6、汇出汇款7、托收业务概述8、出口跟单托收9、进口代收10、涉外收入申报业务11、国际结算融资业务12、国际结算业务收费标准信用证业务概述(一)、信用证定义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二)、信用证业务功能:1、出口商按照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提交合格的单证,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2、银行办理信用证业务,受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UCP500)的约束;3、银行能够为出口商提供打包融资服务;4、出口商可凭已装船单据向银行办理押汇融资服务;编辑本段进口开证(一)、服务对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工贸公司、企业、三资企业和在境内注册的独资企业;(二)、服务功能和内容:1、对外开立信用证;2、对该信用证的修改;3、接收和审核国外寄来的信用证项下单据;4、对外做出付款、承兑或提出拒付;5、对进口客户进行资金结算;6、协助客户对外进行查询。编辑本段贸易项下的出口来证业务(一)、服务对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工贸公司、企业,三资企业和境内注册的独资企业;(二)、服务内容:1、审核出口来证和修改的真实性,并通知国内出口商;2、转让及异地转证;3、信用额度贷款审证;4、审核出口商交来的货运单据和寄单;5、议付、押汇、贴现;6、人民币远期结售汇;7、代付运费、保费、佣金及有条件的解付业务;8、负责查询、催付、追短付款、追收利息、补寄单据等;9、考核客户信用。编辑本段汇款业务概述汇款业务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拨、清算、通汇网络,使用合适的支付凭证,付款方委托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方,以完成收、付款方之间债权债务的清偿的一种结算方式。汇款有两种形式:汇入汇款和汇出汇款。汇入汇款1、汇入汇款业务分类对公单位汇款、对使领馆和国外个人汇款两大部分。2、汇款方式电汇、信汇、票汇。汇出汇款汇出国外汇款是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法之一,是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代理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1、汇款方式:电汇、信汇和票汇;2、服务对象:各企事业单位、团体、三资企业、驻华机构、持外籍护照人员、公派出国人员;编辑本段托收业务概述(一)、托收业务定义意指银行按照收到委托人(债权人)向银行(托收行)提交和指示办理金融单据的付款/承兑、凭付款/承兑交出单据、以其他条款和条件(本票/信托收据/承诺书/保函等)交出单据。(二)、托收业务功能托收业务属商业信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汇款能否收到不负责任。(三)、托收业务品种根据方向不同分为进口代收业务与出口托收业务两种,出口托收又分出口跟单托收与出口光票托收两种。编辑本段出口跟单托收出口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将出口业务单据和向国外客户收款的跟单汇票提交银行,由银行寄往国外代理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往来银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结算方式。出口跟单托收的功能和特点:1)、银行代理客户要求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收取出口款项;2)、托收项下,银行一般不审核单据,只清点单据份数是否与客户托收委托书上所列相符;3)、货款是否能收汇全凭国外客户付款情况,银行不承担责任;4)、银行在收到国外款项后,将按客户指示办理入账或转账手续。编辑本段进口代收业务进口代收业务进口代收业务是指银行收到国外托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后,向国内客户提示,并要求国内客户付款或承兑赎单。我行开展的进口代收业务是国外托收行受出口商(客户)的要求,委托我行以进口代收方式向进口商(客户)收取货款的业务。进口代收业务的功能和特点1)、进口代收业务按照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办理;2)、国内银行代理国外银行要求国内客户付款或承兑后赎单;3)、银行一般不审核单据,只清点单据份数是否与客户托收委托书上所列相符;4)、银行将严格按国外托收委托书的指示处理单据;编辑本段涉外收入申报涉外收入申报是国际收支申报的一种,是国家加强对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平衡情况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是完善我国国际收支宏观调控体系的有力手段。(一)、涉外收入申报业务的功能和作用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我国经济决策提供基础数据的功能以及为各个行业部门提供动态信息的功能被大大增强,国际收支统计数据作为宏观动态指标的作用也得到充分的发挥。(二)、涉外收入申报业务特点根据国家规定,每一笔涉外收入都须填写一份《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25个工作日交回银行。编辑本段国际结算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包括我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为单一客户核定的开证额度、信托收据额度核出口押汇额度。1、开证额度系指我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给客户核定的减免保证金开证的最高限额。除另有规定外,若客户使用我行开证额度对外开证,在信用证未执行完毕的情况下不得为其恢复额度。2、信托收据额度是我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为客户(开证申请人)核定的一项短期进口融资便利。信托收据额度不能超过开证额度的70%,如授信额度中未单列此项,信托收据额度包含在开证额度之内。3、出口押汇额度是我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为客户核定的一项短期出口融资便利。用于信用证项下不符点押汇及托收项下押汇(凭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的单据办理的出口押汇不占用此额度)。如授信额度中未单列此项,出口押汇额度包含在开证额度之内。编辑本段面临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政策及法律风险:因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国际惯例和我行规章制度办理有关业务或业务交易合同、法律文本不完善及法律手续不完备等产生的风险。(二)国家风险:因交易涉及的往来银行或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局不稳、外汇管制严厉或发生战争、暴乱、制裁等事件影响正常的资金跨境流动而产生的风险。(三)市场风险:主要指由于市场变量变动带来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风险等。(四)操作风险:指银行因自身内控机制不完善或管理漏洞造成的风险。如我行业务人员未按客户委托和指示或未按权限管理规定办理业务,业务人员业务水平或经验不足,出现人为失误;或系统操作程序发生错误等情况造成业务操作失误而产生风险。(五)结算风险:指银行交易工具失灵不能如期收到应收款项而造成损失的可能,这种风险可能由于银行间清算系统失灵造成,也可能因跨国交易在交易时间和制度上的差异而产生。(六)欺诈风险:主要指欺诈一方通过虚假陈述、伪造单据、提供虚假证据等骗取银行和交易对手资金和货物的风险。以上这些风险所产生的后果因风险类型以及发生的程度而不同,可能造成银行资金、市场、信誉的损失,也可能会对银行自身经营和发展前途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因此风险防范是银行管理的重中之重。编辑本段风险的监控除了国家和金融监管部门从宏观上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平稳运行而进行的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并对银行进行监管外,银行也应从微观层次上进行以下几方面的监控:第一,健全内部控制体制,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内容包括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等方面,例如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和操作规程、对往来对象包括银行、客户实行额度管理、通过内部检查、稽核监督对业务进行事后管理。第二,利用业务信息、管理和监测系统加强对业务的监管,保证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防止系统风险;第三,开发并利用多种管理工具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第四,通过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各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严格控制操作风险的发生。第五,通过完善业务法律文本,防止产生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