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试行)(一)区域地质调查本资质规定的区域地质调查,是指在选定地区的范围内,充分研究和应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当代地质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性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地质填图、找矿和综合研究,阐明区域内的岩石、地层、构造、地貌、水文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基本地质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研究矿产的形成条件和分布规律,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国土整治、环境地质、科学研究和进一步的地质找矿工作,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的范围,一般按经纬度进行分幅,或按工作任务要求划分。按工作的详细程度可分为小比例尺(1:100万,1:50万)区域地质调查、中比例尺(1:25万,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和大比例尺(1:5万,1:2.5万)区域地质调查。(二)海洋地质调查本资质规定的海洋地质调查,是指应用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等各种手段探测海底地形、地质构造、海底岩石、沉积物及海底矿产所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调查内容和方法主要有:利用回声测深仪、旁侧声纳和多波束测深仪调查海底地形地2貌;用拖网、抓斗以及柱状取样器和海洋钻探等获沉积物和岩石样品;用地层剖面仪,了解水下疏松沉积物分布、厚度及其构造特征;用地震、重力、磁力以及地热等地球物理方法、海上钻探等,探测海底地质构造及矿产资源;在个别地区,通过潜水器、水下电视、照相等方法直接观测海底沉积物及其动态和地貌形态等。根据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海洋地质调查和专门性海洋地质调查。综合性海洋地质调查,在大范围内,采用小比例尺进行上述各项内容的综合调查,以获得较全面的地质、地球物理资料,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专门性海洋地质调查,是为某一具体目的而进行的调查,如寻找石油及其他矿产或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三)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本资质规定的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是指在陆地或海洋以调查评价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寻找及探明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寻找石油、天然气矿产,发现含油气盆地并查明其石油地质条件、油气田分布、油气储量(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价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活动分为区域普查、区带详查、圈闭预探和油气藏评价(包括滚动勘探开发)四个阶段,或分为区域勘探、圈闭勘探和油气藏评价三个阶段。(四)液体矿产勘查3本资质规定的液体矿产勘查,是指以调查评价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寻找及探明液体矿产资源(不含石油)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寻找液体矿产(不含石油),发现液体矿床(不含石油)并查明其中的矿体分布、矿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价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液体矿产勘查活动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五)气体矿产勘查本资质规定的气体矿产勘查,是指以调查评价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寻找及探明气体矿产资源(不含天然气)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寻找气体矿产(不含天然气),发现气体矿床(不含天然气)并查明其中的矿体分布、矿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价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气体矿产勘查活动可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六)固体矿产勘查本资质规定的固体矿产勘查,是指以调查评价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寻找及探明固体矿产资源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寻找固体矿产,发现固体矿床并查明其中的矿体分布、矿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价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固体矿产勘查活动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阶段。4(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本资质规定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包括水文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调查。水文地质调查:是指为查明一个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而对地下水及与其有关的各种地质作用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水文地质填图、勘查、试验、水质分析和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等。根据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水文地质调查和专门性水文地质调查。综合性水文地质调查是为掌握区域性或地区的水文地质情况,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建设提供基础资料。专门性水文地质调查是为解决生产上某项与地下水有关的实际问题而进行的调查,如供水水文地质调查、矿床水文地质调查及土壤改良水文地质调查等。工程地质调查:是指为查明一个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而对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体天然应力状态、水文地质条件、各种自然地质现象、岩土物理力学特征及天然建筑材料等及与其有关的各种地质作用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工程地质填图、工程地质勘查、现场实验、室内分析试验和长期观测等。根据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工程地质调查和专门性工程地质调查。综合性工程地质调查是为掌握区域性或地区的工程地质情况,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建设提供基础资料。专门性工程地质调查是为解决生产上某项与工程地质条件有5关的实际问题而进行的调查,如岩溶工程地质调查、采空区工程地质调查、库区工程地质调查及路基工程地质调查等。环境地质调查:是指为查明一个地区的环境地质条件而对基本环境地质条件、环境地质问题与地质灾害进行调查研究,并进行相应的分析与评价等及与其有关的各种地质作用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环境地质填图、环境地质勘查、现场实验、室内分析试验和长期观测等。根据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环境地质调查和专门性环境地质调查。综合性环境地质调查是为掌握区域性或地区的环境地质情况,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建设提供基础资料。专门性环境地质调查是为某一特定目的或用途,专门针对某一种环境地质问题或地质灾害进行的环境地质调查与研究工作。如城市环境地质调查、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农业区环境地质调查、水库库区环境地质调查、生态环境地质调查等。(八)地球物理勘查本资质规定的地球物理勘查,是指以地下物质(岩石或矿体等)的物理性质(密度、磁性、电性、弹性、放射性等)差异所引起的某些物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用不同的物理方法和仪器,探测天然或人工地球物理场的变化。通过对上述变化的分析、研究,推断和解释地质构造、矿产分布及人为因素在地下所产生的各种情况(古墓、管线、污染范围等)。主要的物探方法有重力勘查、磁法勘查、电法勘查、地震勘查、放射性勘查等。依据工作空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地面物探、航空物探、海洋物探、地下6物探等。本类不包括航空物探。(九)地球化学勘查本资质规定的地球化学勘查,是指以地球化学理论为指导,通过系统测量天然物质(如岩石、疏松覆盖物、水系沉积物、水、生物与空气)中成矿元素和指示元素的含量及其分布特征,研究其分散与变化规律,发现矿床的地球化学分散晕(异常),据此进行直接找矿或辅助地质勘查工作。地球化学勘查除找矿外,还为基础地质、地球化学、环境地质、污染、农业、畜牧业、地方病等各方面的调查研究提供基础资料。主要的化探方法有岩石地球化学勘查、土壤地球化学勘查、水系地球化学勘查、水地球化学勘查、气体地球化学勘查等。(十)航空地质调查本资质规定的航空地质调查,是指利用以飞机为主的飞行器上装载的专用遥感、物探、化探仪器和定位仪器等组成的系统在航行过程中摄影和探测各种影象、地球物理场、地球化学场的变化,在空中所进行的地质和矿产的综合性探测及调查的方法,主要包括航空摄影地质、航空地球物理勘查、航空地球化学勘查及空中地质观测等。目前,常用的是航空摄影地质、航空地球物理勘查。(十一)遥感地质调查本资质规定的遥感地质调查,是指综合应用现代遥感技术,通过对遥感图象、数据进行处理和解译,提取区内的地质、构造、7矿产资源和环境等信息的地质调查和资源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区域地质遥感、构造地质遥感、水文地质遥感、工程地质遥感、环境地质遥感、地貌遥感、矿产地质遥感、地热资源遥感、农业地质遥感等。(十二)地质钻(坑)探本资质规定的地质钻(坑)探,是指应用现代地质钻探、坑探工程技术,通过钻进、掘进等手段,揭露地表或地下地质现象、矿体赋存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地质条件所进行的工程施工。(十三)地质实验测试本资质规定的地质实验测试,是指应用先进分析测试仪器、标准化测试技术、实验装置和试验手段,针对与基础地质科学、矿产资源和地学环境等研究中的科学问题,对岩石、矿物、土壤、水、气体和生物等“地质样品”所进行的模拟实验、分析测试和属性鉴定。根据工作内容与属性及我国发展现状,地质实验测试可分为岩矿鉴定、岩矿测试、岩土试验、和选冶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