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业务知识培训多媒体课件规范使用执法文书确实提高办案质量授课要点:新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特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要求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方法一、新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特点2010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12号),对2006年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进行了修订。为保证执法文书的正确使用,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明确新版安全生产执法文书与旧版的区别,把握新版的特点与要求,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新版执法文书的特点2010年执法文书与2006年执法文书相比,从种类、内容看有如下特点。一是新增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006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36种,2010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为37种,新增一种,即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这是新版执法文书变化最大的表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明确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总局第15号令)第十四条对此进行了重申,并且明确规定,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为实施做了程序上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第24号令)第二章第十条又对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复查时限进一步进行了明确,要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二是新增救济权及其实施途径、时限。救济权是行政管理相对人一项法定的权利,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职权,作出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履行一定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告之对方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行使权利的途径和时限。新版执法文书与旧版执法文书在内容上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新版执法文书在四类决定书上新增管理相对人权利及其途径、时限的内容。这四类决定书分别是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强制措施决定书。新增的内容如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规定,即“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某某人民政府或者某某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是个别表述更科学合理。新版执法文书与旧版相比,在15处地方进行了修订,既有文书名称的修改,又有新增术语,还有字词变更,修改之后表述更科学,内容更规范,形式更合理。这些修订表现在如下之处: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将旧版文书的“你(单位)_________行为。”修订为“你(单位)涉嫌_________行为。”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名称由原先的“责令改正指令书”修改为现在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因为新增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立即整改的问题纳入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之中,所以“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删去“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项问题立即整改”。在责令单位整改完毕之后,增加“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在逾期不整改之后,增加”或达不到要求的”,使整改要求更有法规依据,行政处罚面更广,效果更强。3.鉴定委托书,鉴定结果加盖公章,改为加盖单位公章。4.行政处罚告知书,增加“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拟处罚当事人。”5.听证笔录,改主持人为听证主持人,听证人改为听证员。与此对应,听证会报告书,三处主持人改为听证主持人。6..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负责人改为主要负责人。7.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案件移送审批表,案由改为案件名称。(二)规范使用执法文书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必须加强学习,明确每类每种执法文书的一般要求,全面准确把握各项要素,确保执法文书的使用质量。同时,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尽快熟悉新版文书与旧版文书的不同,克服惯性思维,避免使用旧版的习惯做法,尽快使用新版文书,熟练把握新版文书的基本要求。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必须严格程序。根据执法文书规定的各项要素,按照行政执法的程序严格执法,该做的工作一步也不能少,该写的文书一项也不能漏,不能因为文书上有相关内容而省略应该履行的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必须勤于实践。坚持学习培训与执法实践的有机统一,在学中用,在用中学。通过执法监察岗位练兵活动,定期不定期举行执法文书使用竞赛、执法文书点评等形式,加大规范使用执法文书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执法监察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二、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要求行政执法文书作为行政执法的凭证和依据,自然不同于一般的文学作品,它有着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在具体文书制作时,主要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格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属于程式化的文书,有较为固定的格式,文书制作者在制作文书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具体应该做到:(1)掌握文书的基本结构;(2)熟悉文书的程式化用语;(3)写明文书的各项必备事项。2.主旨鲜明行政执法文书的主旨是指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目的和中心思想。由于执法文书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文书,所以必须具有明确的制作目的。在制作行政执法文书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必须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正确地表达其中心思想,使司法文书的主旨具有鲜明性和实效性。3.选材精当行政执法文书的材料主要包括案情事实材料和法律条款材料。在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过程中,必须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筛选,围绕主旨进行选材。并且确保所选材料的客观性和准确性。4.事实清楚案情事实是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基础,因此,在制作行政执法文书时,必须写清案件事实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等要素。必须写清关键性的情节,必须写明争执的焦点等。5.证据确凿确凿的证据是行政执法所不可缺少的中心要素,因此,行政执法文书在制作中,必须写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在列举证据时,应当注意证据的客观性,注意引用合乎法律规定的证据,注意证据的关联性等。6.理由充分行政执法文书的理由,是“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进行的分析论证,集中反映了文书制作者处理案件的根据和对其他意见的态度。文书制作者在制作文书时,应当依据案件事实说明道理,并且还要准确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条款作为阐明理由和作出处理结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