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广州联通与XXX学校业务合作协议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学校(以下简称乙方)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甲、乙双方就甲方“沃”品牌(通信运营商品牌)与乙方2011学年迎接新生系列活动事宜,经过双方详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原则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第二条甲、乙双方在(XXX学校)2011学年迎接新生系列活动中的合作内容:1.乙方全校师生规模合计人2.乙方的2011学年迎接新生系列活动将在2011年月进行。甲方“沃”品牌与乙方在XXXX学校共同合作完成迎新活动中的新生接待、“沃”迎新促销专场等。3.迎新活动由乙方具体执行,甲方“沃”品牌为乙方该迎新活动提供相关支持,乙方协助甲方“沃”品牌的宣传,为甲方“沃”品牌迎新促第2页,共6页销专场提供场地。4.本协议为双方共同商议制定的活动开展最终方案。活动过程中针对各项目需要修改方案,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第三条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承诺在该校2011学年迎接新生系列活动中,提供以下权益给甲方用于甲方宣传产品和品牌促销:1.乙方保证甲方在合同期内为迎新活动(月日至月日)的指定合作通信运营商;2.若乙方有分校区学生,由甲方为乙方分校学生提供指定手机卡及宣传品,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在分校区开展活动;3.乙方在校内迎接点(具体位置由甲乙双方核定,乙方应提供最显眼及新生最集中的位置)使用甲方提供“沃”品牌的帐篷顶,太阳伞顶。4.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为乙方提供XXXXXX给乙方。5.乙方享受甲方今后集团用户的优惠政策,阶段性充值赠送优惠,及优先免费试用甲方新产品。6.乙方在活动期间,在校内为甲方提供个“沃”品牌的帐篷位置作为甲方产品宣传销售场地,允许甲方在此期间进行宣传促销活动。7.乙方向甲方提供校内贴面广告的宣传平台,允许甲方在校内的指定地点张贴含有甲方宣传元素的不干胶、海报等。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1.甲方为本次活动的合作通信运营商,本次合作活动所有物料的冠名权为甲方所有。第3页,共6页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各种宣传物料落实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修改方案需由双方协商后决定。3.甲方的宣传物料(包括礼品包、贴纸、宣传海报、宣传单张等)由甲方制作,制作成本由甲方承担。4.甲方为乙方通信运营合作伙伴,甲方为乙方学生和教职工赠送“沃”品牌下新势力产品(内含60元话费,可同时享受充值送优惠活动),学生和教职工凭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或教职工证件实名领取,同时提供“沃”品牌其他产品的优惠资费套餐及手机终端。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1.本次活动过程中,乙方承诺不再接受除甲方外其他通信运营商企业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新生指南/手册等在内的宣传品、为其他通信运营商企业提供校内宣传途径。2.乙方为本次活动的主办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若活动内容有任何更改,需即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3.乙方必须在各活动场所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相关宣传物料。第六条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源1.甲方在乙方校园内挂牌设立“中国联通人才培养(储备)基地”,作为乙方的实践性教学基地,甲方在对外招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接收乙方学生实习、录用乙方毕业生。2.甲方在乙方校内将定期开展企业文化讲座、专项课题研究、学生创业基第4页,共6页地、新技术推广活动等系列活动,选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甲方客座教授或兼职教师。3.甲方积极参与乙方校园文化建设,每年向乙方的校园特色活动提供必要的配合。4.甲方优先对乙方校内的信号进行补强,增加投资建设,费用由甲方负责,保证校内的通信网络质量。第七条保密双方应对其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一切技术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将该项秘密向第三方披露,否则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第八条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3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第5页,共6页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须协商是否延长协议的期限,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各项的任何一项条款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责任实际存在,则须在1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责任不存在,须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违约方应承担自己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十条协议的生效、期限、修改与变更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成达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后即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在另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采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协商无效,双方同意按本协议争议解决的条款处理。第6页,共6页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甲方代表:(签章)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乙方代表:(签章)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