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谢德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00084)一、定义与分类1.投资,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2分类(1)时间长短—短期投资—长期投资*金融工具—基础:现金、股票、债券—衍生:远期(forward)、期权(option)、期货(future)、互换(swap)等(2)投资品种—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注册资本—授权资本制(authorizedshares)—法定资本制—折衷授权资本制二、短期投资1界定: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2核算a.购入时,价款中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已宣布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单列为“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借:短期投资1000(含手续费等)应收股利20贷:银行存款1020b.期末使用LCM法,可以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算。若某一单项投资比重较大(占整个短期投资的10%及以上),则应按单项投资来使用LCM。计入“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帐户。①成本市价不调帐,仍以成本计,但若“跌价准备”账户有余款,则应予冲回。②成本市价按市价为短期投资的计价基础。借:投资收益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不直接冲“短期投资”)*若无市价怎么办?*对照坏帐准备理解。*以后期间短期投资的价值回升,则应冲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即编制与上述分录相反的分录,但冲减额以原计提额为限,价值超过部分不予确认。C.持有期间获得收益时股利或利息(不包括购入时已实现的):视作投资成本的回收,直接冲减短期投资。但这缺乏理论依据,因这确实是投资收益,若短期投资跨期,就意味着是将投资收益递延至未来短期投资出售时。唯一的支持是,依据较极端的稳健原则,把收益先全视作成本回收。2借:(应收股利)现金贷:短期投资D.处置时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贷:短期投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注:本来还应冲销“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才能真正反映“短期投资”的价值,如实反映投资收益,但现行制度规定可以不冲销(按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的除外),待期末再去调该“准备”帐,结果最终一样。即将企业在期末应计提的跌价准备数与该帐户余额相比较确定是补提还是冲回。案例:有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并非控股投资,但其投资收益却远高于主营业务利润。如,上海嘉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报中,主营业务利润为-2201.2054万元,但投资收益为8439.2396万元。依据报表附注,投资收益中包含短期投资收益5987万元(未详细说明其来源)。而该公司1996年12月31日短期投资额为3150万元,1997年12月31日短期投资额为3019万元,长期投资额1996年12月31日为23055.5748万元,1997年12月31日为21452.1776万元。短期投资收益会有那么高么(按短期投资平均额来算,回报率高达191.3%)?此为合并报表,其长期投资是否按权益法核算,是否有转入短期投资,然后再变售。2000年以来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将募股的部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据对284家上市公司2000年报的统计发现,短期投资已达220亿元,短期投资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平均由1999年的4%上升到8%,这些短期投资绝大部分用于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申购新股或股票投资。投资者自己去进行国债等投资,岂不比把钱给上市公司再投资于国债要好。统计资料显示,2001年上半年共有2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委托理财事项,涉及总金额超过40亿元。多数上市公司也因炒作带来了直接的收益。昔日的龙头老大四川长虹(600839)就是靠着其7700多万元非经常性收益力保中期不亏,这其中炒股获利所充当的作用当然功不可没,该公司仅从国通证券一家就获得了3600万元的投资收益。*上海金陵年报中披露重仓持有银广夏2001年08月10日《证券日报》报道:至2000年12月31日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银广厦股票3591774股,该公司已在2000年年报中披露。今年上半年至今该公司又增持银广厦股票3538072股,共计持有银广厦股票7129846股,共计投资成本222879247.18元,平均每股持股成本31.26元。至今,该公司短期投资帐面价值为259705219.5元。由于银广厦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由此,该公司持有的银广厦股票价值存在着重大不确定因素。公司其他情况一切正常。除却委托理财外,上市公司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配股也成为其介入股票的一种重要方式。三、长期投资1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债券及其他)a.购入债券投资折溢价=(投资成本-相关费用-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相关费用含手续费等。金额不大时,购入时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金额较大时,分3期摊销(在债券到期之前),计入“投资收益”。设立明细账: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相关费用。*购买价中所含的上一付息日至购买日的利息计入“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中,构成投资成本;若是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则计入“应收利息”。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溢价(折价)—应计利息应收利息出售方未领取的已到期利息贷:银行存款★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平价发行市场利率票面利率,折价发行市场利率票面利率,溢价发行*市场中无“傻瓜”,大家最终所获均是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或承担该市场利率的资金成本。故b.持有期间(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贷:投资收益(2)分期付息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同时要摊销折价或溢价,以确定真正的投资收益①折价要摊销,成为购买方的投资收益,成为发行方的利息费用。②溢价要摊销,成为购买方投资收益的减项(即冲减购买方的投资收益),成为发行方利息费用的减项(即冲减发行方的利息费用)。③随折、溢价的摊销,购买方的“长期债券投资”帐面价值日趋接近直至等于其票面价值。所以,购买方发行方*折价摊销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折价借:财务费用贷:投资收益贷:应付债券—折价*溢价摊销借:投资收益借:应付债券—溢价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贷:财务费用★折溢价摊销方法——直线法——实际利率法例:1996年1月1日,购1000元面值的债券,票面利率8%,市场利率10%,到期日为1998年12月31日。折价为950元,一年付息一次。注:1000*(P3,10%)=1000*0.751=751(本金现值)80*(P/A3,10%)=80*2.487=198.96(利息现值)债券现值=751+198.96=949.96(约950元)4*实际利率法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市场利率-票面利息=折价摊销额期次现金(借方)投资收益(贷方)长期投资(借方)长期投资账面1/1/9695012/31/968080151596512/31/97808016.516.5981.512/31/98808018.518.51000*实际利率是如何确定的呢?其实是根据债券实际购买价采用“插入法”倒算出来。c.处置时*按准则规定,在持有长期投资期间,在需要时应为之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永久性减值还是暂时性减值。其处理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处理类似。若对长期投资进行过评估等,增值计入资本公积的,应先将减值额冲减资本公积,超过部分再确认为投资损失。以后长期投资价值回转的,先将原先计入投资损失的金额转回,差额部分再恢复原先冲减的资本公积。若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直到处置时尚未得到恢复的,则处置收入大于帐面价值的部分先用来恢复资本公积,仍有余额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债券到期之前出售要将上一摊销日至出售日的折、溢价摊销额先行摊销,以确定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然后计算出售损益。出售损益=售价-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应计利息)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贷:长期债权投资—XX公司债券(投资收益)*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s)是一种介于债权性证券与股权性证券之间的证券。它于1843年由纽约一家公司首先发行,由于其给予了投资者一个选择权,所以融资成本低些。1992年深圳宝安公司发行了价值5亿元,年利率3%的三年期可转换证券。但最后行使转换权的投资者不多。只有1351万转换成了股票,由于股市低迷,投资者损失较大,只能长期持有这些低息债券。宝安公司也为此不得不准备大量的现金。*现在我国企业发行的债券大多按面值发行,随附息票(即为带息票据);或折价发行不带息的债券,折价部分实为企业本应以后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息。一般,券商是包销,风险与帮上市公司进行配股时一样,即售不出由券商包下来,占用券商的资金。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及其他)(1)类型a.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与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一般为持有之50%以上表决权的股份;或实质控制权)b.共同控制,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指共同控制实体,不讨论共同控制资产与共同控制实体)c.重大影响,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5(一般为持有之20%以上的表决权股份;或实质重大影响)d.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2)核算a.购入时*现证监会原则上不再规定股票发行价,由承销商与企业共同确定,承销商包销,承担风险。*依据《公司法》与《证券法》,购买了一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75%,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就须终止上市.(1)取得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均计入投资成本。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不包括在内。(2)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从价款中扣除,计入应收股利。(3)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获得长期股权,这是属于非货币性交易,依据修订后的《投资》准则,应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规定处理。(4)债务重组所取得的投资,依据《债务重组》准则处理。*如何理解以非现金资产获取长期投资的业务?是一项交易?还是两项交易(即企业先将非现金资产处置,得到现金后再去投资)?*按《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现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该比例已放宽到30%,有些地方规定更高。*《公司法》第12条规定,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与控股公司之外,企业对外投资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以换股方式购入长期股权投资时可以有两种方法核算:1.收购法(purchasemethod)这是现在世界各国流行的惯例。在该方法下,(1)企业并购视同是母公司进行收购一项资产(子公司的权益),因此,应与母公司其他的资产收购(如机器设备、存货等)同样地处理,即以公允价值反映所购的长期股权投资;(2)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对子公司资产与负债(即净资产)按并购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将并购价超过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需对资产与负债的增减值以及商誉进行摊销;(3)并购时由于发行股票而发生的发行成本直接冲减股票的公允价值(即借记资本公积),法律、咨询与佣金等费用借记投资,其他间接费用可以借记当期费用;(4)只将被投资企业并购日后的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在合并报表上被投资企业并购日前的利润自然不被包含在合并的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之中。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按投资公司股票公允价值计量,减去发行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支付有关投资调查、咨询与法律等费用)2.权益集合法(poolingofinterestmethod)权益集合法是将企业并购视作是两个企业对等的联合,从而无所谓母公司与子公司。收购方收购时,一般是以其普通股去交换被收购方的普通股,其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是按子公司帐面净资产的相应比例入帐。6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普通股按收购方发行股份的面值转资本公积将被收购方的(股本+资本公积)乘以收购方拥有的比例减去“普通股”的差额计入未分配利润按被收购方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相应比例结转所以,在权益集合法下,是不确认被收购方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编制合并报表时,将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的报表按各自帐面价值直接合并。这样,合并报表上的未分配利润包含并购双方的未分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