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培训_XXXX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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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业务知识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2015年3月5日政府采购法业务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予以公布,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定义: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当事人: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政府采购目录:是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依据。属于省级以下预算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需按实施条例修改)。政府采购业务知识一、政府采购程序二、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限额标准三、政府采购方式一、政府采购程序定义:政府采购程序是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的步骤和先后次序。内容:(一)政府采购预算(二)政府采购计划(三)政府采购执行(四)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五)组织履约验收(六)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一)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一并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年度内追加或者调整的部门支出预算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同时追加或者调整政府采购预算。(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依据:1、编制内容见当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时间要求见财政部门当年的部门预算编报要求;3、青岛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拟修订)。单位范围: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部门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包括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一)政府采购预算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实施条例第二条)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条例,资金无法分割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条例。(实施条例第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未经过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拨入预算单位账户的资金(按拨款部门要求。如属拼盘资金,也属于采购范围)(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内容:按照当年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要求。除下列情形,单位其他采购项目均需报送政府采购预算。◇不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可自行组织采购的情形:(1)目录中明确规定的情形,如2015年目录中列示的11类情形;(2)目录附表中采购组织形式为“部门分散采购”且采购金额在政府集中采购限额(2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3)目录附表中采购组织形式为“部门集中采购”且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单位拟自行采购的(根据部门的管理需要,如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统一集中采购的,可报送预算)。(4)目录附表中采购组织形式为“网上超市”且全年采购金额3万元或0.3万元以下的部分,如印刷、路由器、交换机、办公家具、图书资料等。◇不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单位需按进行定点采购的情形:办公耗材、车辆加油维修保险采购项目。公务机票(按财政部要求)。(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1)体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目前国家、省、市出台的政府采购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主要有四项: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在政府采购预算环节有明确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国发〔2012〕14号、青政发〔2012〕46号文件的要求,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11]181号第四条要求: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要制定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单位)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8%以上,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一)政府采购预算◇节能环保政策,体现在政府采购环节主要是按照国家倡导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应当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的要求,每年发布两期节能环保清单,采购清单内产品在评审阶段可享受在价格和技术等方面给予的4%-8%加分。特别注意:清单要求强制采购的,如计算机、打印机等必须采购清单内产品(对配置进行了要求);◇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按照青政办发【2012】9号的要求,在评审阶段以投标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为基数,每超过1个百分点,商务部分评分给予加1分,最高加4分。(2)符合资产配置要求。公务用车、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类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应符合车辆配备及资产配置(青财资〔2012〕39号)的规定。对于超采购标准(数量标准和价值标准)的设备,需作出说明,一并报送财政部门。(一)政府采购预算(3)填写要求。各单位在编报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时,应按照当年目录列示的采购品目及对应序号进行填报,编报预算时能明确到末级的,尽量编到末级。有资产配备标准的,必须编到末级。序号可填到“款”级,如“H01、台式微型计算机,FA01课题研究、规划”。支出项目的“名称”按批复部门预算的支出项目名称填列,如商品服务支出、××专项业务费、××专项资金。(4)时间要求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的时间要求:分两个阶段《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编报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预算调整建议提报阶段11月15日前,各部门根据调整的部门预算报送政府采购预算(一)政府采购预算追加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紧急采购或年初无法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及时追加或调整。追加预算需同时报送说明及表格。◆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财政部门重点审查采购项目的必要性、采购资金来源、项目编码、采购数量及配备标准等内容,经按程序审核后,如人代会后政府采购内容涉及的资金预算有调整,需及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如资金预算无调整,则按当时提报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同时将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导入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二)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是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没有采购计划的,不得实施政府采购。编报要求(1)时间:每季度结束前10日内。(2)操作流程(2015年拟取消纸质件):△填报。各预算单位在系统中填报下一季度政府采购计划表,保存、提交。注意:应按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需按标准类和非标准类分别填报。标准类是指公务用车以及属青财资〔2012〕39号范围内的资产,其他属非标准类。公务用车需经车管委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送季度实施计划。除批量采购项目(计算机、打印机)必须按季报送外,其他采购项目可尽量早报。△财政部门审核系统内计划。主要审核采购标准(数量标准和价值标准)、资金来源、主要规格型号、特殊要求等。财政部门系统审核通过后,视同批复政府采购计划。(二)政府采购计划(三)政府采购执行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组织形式和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执行程序包括公开招标程序、邀请招标程序、竞争性谈判程序、询价程序、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目前我市常用的还有网上超市采购,即网上竞价、商场供货、定点采购、二次竞价。政府采购预算——季度实施计划——采购申报(与季度实施计划关联,即无季度实施计划,无法申报)——按批准的申报项目具体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如部门集中采购、部门分散采购、网上超市—二次竞价、网上超市—网上竞价、网上超市—商场供货、网上超市—定点采购、批量集中采购)——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产登记——资金支付——档案留存。(三)政府采购执行以部门集中采购为例,介绍整个采购流程: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后的具体工作流程(限额以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其他不变)(一)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附表标注为“部门集中采购”“网上超市”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青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用暂行办法》(青财采[2010]15号)规定委托代理机构,按照全市统一程序和规则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实施采购。(三)政府采购执行1、预算及计划环节⑴单位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时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纸质件及电子版)报财政部门对口业务处室。⑵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导入政府采购预算。财政部门审核后,批复各预算单位,并将政府采购预算导入政府采购系统。⑶单位报送季度实施计划。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每季度结束前10日内,各采购单位需将下一季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通过系统提交财政部门对口业务处室。2、采购立项环节⑷采购项目申报、立项。采购单位按照经审核的季度实施计划情况,登录系统,填写采购申报书,进行采购项目立项。注意:填写采购申报书时要将采购具体内容或采购清单作为附件附加上。特别是比较复杂的项目,便于项目负责人了解该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经过预算评审的项目直接在申报书备注中注明“已经过财政预算评审,评审报告文号……”(三)政府采购执行⑸财政部门审核,确定采购方式。财政部门对照季度实施计划对采购项目进行预算及采购方式审核,审核后,申报书传到公共资源交管办。⑹公共资源交管办负责人审核并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申报书退回单位。3、采购实施环节⑺抽取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在系统内五选一随机选取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法定程序)。注意:代理机构资质、从业人员情况等在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一步改革⑻制定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会同采购单位制定采购招标文件。注意:△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帮助单位按照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调研、评审等程序,具体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仍需要采购单位提出。△征求供应商意见忌采用单向或封闭征求方式。(三)政府采购执行△采购文件中必须明确并细化有关采购需求标准、报价内容及要求、评标成交标准、验收标准等内容。其中要求供应商作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应当在该条款前以“▲”等醒目标识予以明示;没有标明的应视为非实质性条款。△采购单位需做好设备参数。采购部门要与设备使用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内部的一致性(统一对外,案例)△采购单位需与代理机构做好沟通。明确联系人,及时反馈意见。一般代理机构会在采购前与各单位沟通参数及采购限价,作为采购的依据。△采购单位需与供应商做好沟通。确定各设备供应商后,各供应商会与各单位进行沟通,再次确认采购的设备参数、价格及数量,确认结果将作为供应商订货的依据。各单位一定注意及时、负责的进行确认。不要等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成才发现原来提交的参数与实际需要不符。(三)政府采购执行⑼发布采购公告。代理机构待招标文件审核同意后在青岛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同时上传中国政府采购网,下一步计划同时发布到山东政府采购网站。⑽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单位授权代表与代理机构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抽取专家。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注意:△采购单位授权相关人员抽取专家、授权作为采购人代表的授权书等法律文书应注意规范(公章、格式,身份证应与授权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后再加盖公章)。△采购单位在抽取外地专家进行封闭时,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要按照封闭纪律要求不得私下接触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代理机构私下接触专家。△采购单位授权的采购人代表应遵守评标纪律,不要发布倾向性言论影响专家的评审意见,不要影响代理机构按评审专家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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