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业务讲解6(定稿删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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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业务讲解2014年1月目录•一、编制部门管什么•二、日常业务简介•三、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简介•四、我区机构编制现状•五、我区机构编制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某部落以打渔为生,可在劳动的过程中,发现很多问题:•刚开始100个人每人每天捕鱼10斤,共1000斤,每人可以分得10斤。•后来发现部分人偷懒,于是抽出10个人负责监工,变成了90个人捕鱼只有900斤,每人可以分得9斤。•过一段时间,发现部分捕鱼者交货时往鱼肚子塞沙子、用针筒往鱼里注水,以次充好,抽出10人来检查鱼的质量,这时只有80个人捕鱼共800斤,每人分得8斤。•又过了一段时间,一个精明的人发现捕鱼太辛苦了,不如把鱼做成鱼干、鱼丸等深加工能卖更多的钱,于是又有10个人从事鱼的深加工,这时只有70个人每天捕鱼700斤,每人分得7斤。•又过了一段时间,隔壁部落看见他们赚钱多,眼红来抢,于是他们又从70人中选出10人组成保安队,这时每人只能分得6斤鱼。•又过了一段时间,新问题又来,部门太多各自为政、推矮扯皮,于是只能选出10人负责综合管理,一人当首领,其余的分管市场、生产、质量、安全等,这时每天每人只能•分得5斤鱼。•但麻烦仍不断,他们发现以前往鱼肚子塞沙子、用针筒往鱼里注水的捕鱼工行贿给质量管理员,于是又抽10人组成反贪组,现在每人只能分到4斤鱼。•有了反贪组,他们以为能安居乐业了,但首领不断收到反贪组有来历不明巨额财产的举报,于是由10人组成的检察组成立了,现在能分到3斤鱼。•可不久,捕鱼的反映说分到的鱼太少,吃不饱了,于是首领决定成立高产捕鱼研究中心,每人能分到2斤鱼。过了一年研究经费也用完了,高产捕鱼仍没有眉目,捕鱼的那10个人饿的面黄饥瘦,根本没有力气捕鱼•最后首领召开全体会议,发出这样的疑问:我们的职能机构不断的完善,科研不断的进步,管理队伍不断的扩大,为何会有极少数人还吃不饱呢?•管理的目标?(生产力-安全-公平正义;谁为谁服务)•管什么,怎么管,配置多少资源去管?一、编制部门管什么•服务经济社会,管机构管编制管职能•(一)定义•机构编制管理是指各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运用科学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对其所属工作部门、下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划分、职能确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及其运行程序制度化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机构编制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织保证。•当前重点:严控机构编制增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二)工作感受•1、行政体制设计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维护者,影响深远,意义重大。•2、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不高,找依据难,靠经验、靠惯例、靠积累。(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监管乏力)•3、面对历史遗留问题。•4、夹层。上级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区内党政群机关要求不断增加机构编制。在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情况下编制部门压力非常大。条块干预。•5、跟上改革的步调。改革中,行政体制有一套系统的理论,且不断创新。•6、谨慎处理调整事项。具体操作中,牵涉行政效能、财政负担和人员安排,当立足长远,充分评估后果。二、日常业务日常业务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审批管理(重点讲解)用编管理机构编制资料数据管理(含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编委会会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信息工作中文域名注册管理行政审批目录的日常管理(一)主要的依据文件介绍•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法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期间多次修改,最后一次是2004年10月27日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政府职权界定、组成和运作的基本规则。行政法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规:《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0年7月28日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通过,后于2009年7月30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地方政府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及机构编制的监督管理部门规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监察部2007年2月13日印发实施);《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人社部27号令,2012年9月11日实施)*相关机构编制的规范性文件也很多(如专项改革文件、解释等),是当前具体执行的主要依据。*中编办《机构编制法制建设中长期规划2009-2020》提出2017年研究起草《机构编制法》,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与行政管理体制相匹配的机构编制法律体系。2、有关党纪《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委2009年6月17日颁布实施)3、有关政策•基本原则:精简、统一、效能。•一支笔审批制度:指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专项办理、统一审批的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一家承办、一家审批、一家行文,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即为“三个一”制度)4、最新规定▪李克强总理履新时约法三章:“本届政府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三条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近期中编办已就控制地方财供人员做出通知,▪最新的〔2013〕号文件明确规定:▪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对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多次下发规范性文件(如:),明确要求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控机构编制增加。(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概念及其设定规则•1、机构(1)概念: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机构与组织密切相关。任何机构都有共同的目标,任何机构中都有结合在一起的人群,从这个意义上讲,机构属于组织的范畴,两个概念有时可以通用。如行政机构可以称为行政组织。(2)设定规则•《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以及内设机构之间职责的调整,除另有规定的外,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面向社会的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新设立的一律不予明确行政级别,其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科级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必须报市编委审批;副处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报省编委审批或审核。行政机构的设置实行限额管理。《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2】24号)市辖区政府工作部门设18个以内(广州市、深圳市的市辖区设20个以内,由县级市改设的区设24个以内);县级市政府工作部门设26个以内,较大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设24个以内,中等县政府工作部门设20个以内,较小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设16-18个。(会议材料)单独设置并承担辖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一般不超过10个。区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有权对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进行审批。《广东省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粤办发[2009]5号)地级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为科级,名称规范为科(室)。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为股级,名称规范为股(室)。2、编制•(1)概念: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2)产生的基本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广东省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设定编制的基本要求如下:机关单位编制的核定:机关单位行政编制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工勤编制广东、重庆特有,由省编委核定。中央审批逐级分配广东在2009年的机构改革中明令取消,原已核定的随自然减员核销。取代的“后勤服务人员数”不是编制,实质是机关的聘用服务人员数,实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编制的核定:各级自定,上级对下级进行监督,对总量和结构实行调控。只能用于事业单位,不得用于党政机关,不得与行政编制混用。广东分为行政类(行政类事业单位由省编委审批)、公益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经营服务类。事业编制3、领导职数•(1)概念: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名称、级别和数量。•(2)核定的标准: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1〕6号)规定,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不设正、副秘书长,设办公室正、副主任;县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及人大、政协工作机构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个别综合部门可增设1名职数。•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和乡镇领导班子配备工作的意见》(粤发〔2006〕7号)规定,一般乡镇,党委委员7-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一般兼任人大主席),副书记2名(1名兼任乡镇长,1名为专职副书记);政府正副乡镇长3名。较大镇,党委委员9-1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一般兼任人大主席),副书记2名(1名兼任乡镇长,1名为专职副书记);政府正副镇长3-4名。特大镇,党委委员11-13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一般兼任人大主席),副书记2名(1名兼任乡镇长,1名为专职副书记);政府正副镇长4-5名。•本区现状:处级职能机构一般按1正3副配备,人员编制少的少配1名副职,人员编制数较大的可多配1名副职,总工程师等专业技术性领导职数可对应上级部门规范配备。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按编制数确定:3名编制以下设1正职,4-7名编制设1正1副,8名编制以上1正2副。(根据2001年改革文件)三、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简介•改革改什么: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行政体制、文化体制、司法体制、科技体制、教育体制……•改革服务于发展。行政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因为行政管理体制既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又连接政治体制改革,处于中心环节,可以把全面改革带动起来。•为什么机构编制部门逆势独立(2009年独立),控编形势的需要,改革形势的需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大部门制)食药体制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行政层级的减少(省直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培育规范社会组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卫生和计生部门机构合并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一)大部制改革简介•(二)食药体制改革简介•(三)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简介•(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简介•(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简介•(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介•(七)行政审批技术审查市场化•(八)行政权力清单清理(一)大部门制改革简介•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即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三权分立:加入“决策、执行、监督”分立的意图,对“三权”进行厘清、分立归属,而不仅仅是简单地把职能相近、业务雷同部门合并或拆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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