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面业务基本制度及案例分析-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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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面业务基本制度及案例分析讲解:姜霞柜面业务基本制度暨《操作手册》第一章营业网点岗位角色及须知第三章现金业务第十一章柜面其他业务第一章营业网点岗位角色及须知第一节营业网点岗位角色一、简要介绍(一)机构海南农信系统由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管理,下辖农村商业银行2家、农村合作银行1家、统一法人的市县联社16家;19家市县行社设有营业部、信用社(支行)、分社、储蓄所、分理处等形式的营业网点,目前全省营业网点约有427个,预计将发展到500个。(二)营业网点岗位简要介绍1.所有营业网点至少配备5名工作人员,除储蓄所外原则上均开办存贷款业务。2.各市县行社视具体情况在营业网点配备主任(行长)、副主任(副行长)、主管会计、信贷员等岗位人员。3.营业网点柜面劳动组合模式(1)综合柜员制(部分复核模式):是指柜员单人临柜,在权限范围内单独从事业务操作的业务处理模式,“部分复核”是指对柜员办理的重要业务或超过一定金额的业务,需授权员复核并完成系统授权操作。其中临柜柜员分为综合柜员、授权员,每个班同时上班人数至少为实际开办的柜台数+1名授权员或不少于3人。(2)复核制(逐笔复核模式):是指对每一笔业务均采取双人操作,对临柜业务进行一人操作、一人复核或两人共同操作的业务处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由两个临柜柜员共同完成相关业务处理,相互制约、共担风险。其中临柜柜员分为记账员、出纳员,每个柜台上班人数应为2人。(3)风险提示:经由市县行社制定的营业网点柜面劳动组合模式未经市县行社同意,营业网点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调换。综上,每位临柜柜员在营业网点都有一个固定的工作岗位,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设置为核心柜员角色,并配有柜员号用于登录核心业务系统处理业务,还分配有尾箱用于管理库存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核心业务系统操作通过交易处理进行,每项业务的办理都会涉及到交易(码),柜员办理业务时,可先查询再办理。在核心业务系统中,每一营业网点均为一个营业机构,另外,市县行社清算中心也设为一个营业机构。二.柜员角色简要介绍(一)柜员角色1.在核心业务系统中,柜员分为实体柜员和虚拟柜员。虚拟柜员专指自助设备或因业务核算需要设立的柜员。2.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营业网点全部人员作为实体柜员目前分为核心柜员、web信贷员、web非信贷员三类角色。3.柜员只有在系统中建立柜员号及柜员信息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业务操作,柜员号和尾箱,均由市县行社清算中心负责在认真核实柜员身份后,集中设置操作权限、分配、增删等管理。(二)实体柜员角色权限1.核心柜员。核心柜员是指能够办理临柜业务,且可对本机构柜员办理的业务换人监督的柜员,主要包括:综合柜员、授权员(或记账员、出纳员)和主管会计,其柜员号能登录操作核心业务系统。2.web信贷员。web信贷员是指信贷岗位人员,其柜员号不能登录操作核心业务系统,能登录操作信贷系统。3.web非信贷员。web非信贷员是指除上述角色的其它岗位人员,其柜员号不能登录操作核心业务系统,能登录操作信贷系统。4.风险提示营业网点web信贷员、web非信贷员在特殊情况下、因顶班时工作需要登陆核心系统的,可以通过书面向市县行社清算中心申请,清算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修改设置角色、分配尾箱等,书面申请时应明确修改期间,清算中心应及时按申请期间作角色调整,由网点负责人负责柜员角色的管理,长期不调整回角色、或调整后放任不处理、管理不到位的,将对网点负责人作严肃处理。综上,重点是“岗位”、“系统角色”三.核心业务系统登录介绍(一)核心业务系统登录是柜员用其本人的柜员号进入核心业务系统操作界面的过程。(二)柜员登录方式目前有二种,即指纹方式登录、密码方式登录。1.指纹。市县行社清算中心在建立柜员时根据要求设定柜员登录方式为“指纹”的,应在建立柜员后,进行该柜员的指纹预留处理。柜员应同时预留左右手十个手指的指纹信息。2.密码。建立柜员时,柜员指纹无法录入的,视为特殊柜员,将改由密码登录方式,同时需要报省联社网络中心备案。柜员初始密码为“000000”,柜员首次登录系统后,应立即更改初始密码。柜员不得公开登录密码,不得设置过于简单的登录密码,柜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登录密码,同一登录密码可连续使用的期限最多为1个月。忘记密码的,书面申请市县行社清算中心进行重置3.柜员签到时,必须使用自己的柜员号和指纹或密码进行签到,柜员的密码要做到“不定期无序化更换,一人一码、密码责任制”。(三)尾箱管理1.日常所称尾箱,分为系统尾箱、实物尾箱。系统尾箱是建立柜员时分配给核心柜员的尾箱,以管理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实物,每个操作核心业务系统账务处理、现金凭证业务的柜员都会有一个分配的尾箱。实物尾箱是柜员管理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实物的库箱,每个柜台可配备1到2个库箱,专箱专用。2.风险提示(1)系统尾箱与实物尾箱金额、数量必须相符,实物尾箱必须做到账款、账实相符(2)日常从上一级调入的现金实物一到,出纳库管员必须及时全额调拨到当日正常营业的各柜员尾箱中,出纳库管员尾箱中现金数额为零不留余额;重要空白凭证(存折、卡、支票、存单、单位开户证实书等)原则上实物一到要及时按需调拨综上,重点是“核心业务系统登录”、“尾箱管理”案件风险简要介绍柜员对柜面业务的风险意识、风险态度、风险能力及所采取的手段都直接影响到业务完成的最终成效柜员鉴别风险意识和抵抗风险的能力不足,主要集中在对业务操作过程缺乏整体把握,忽略业务自身的要求和特点。柜员的鉴别风险意识与抵抗风险的能力直接影响着柜面风险的发生概率。行为→风险→案件1.营业现金严格管理。防止作案人员利用管理上的漏洞、或业务“一手清”、兼岗、串岗等违规操作致岗位制约失效,实施盗窃、挪用、抢劫、侵占、诈骗营业现金的犯罪活动。2.印押凭证分管分用。防止作案人员利用分管不严密、使用不合规等管理环节上的漏洞,实施盗窃、挪用、侵占、诈骗单位资金等犯罪活动。3.加强金库、库房、押运、营业场所、枪支弹药等安全保卫工作,切实防范盗窃、抢劫、诈骗、涉枪、绑架、爆炸案件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信用社资金财产和员工人身的安全。4.严格按流程办理业务,防止履行授权、复核时对业务办理是否真实、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等凭证全部要素是否一致等核对环节流于形式,以致出现重大差错或营运事故,防止作案人员利用内控管理上的放松、以信任代替制度等漏洞实施犯罪活动。5.认真对待、处理与客户发生的纠纷或投诉,维护信用社形象和利益。防范柜员不恪守职业操守,欺骗、误导客户,侵占客户资金的犯罪行为。6.监督排查九种人,防止内部人员作案。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八小时工作外,应做到互相监督,互相排查内部人员“九种人”情况。银监会提出的九种人为:有“黄赌毒”行为的人;个人或家庭经商办企业的人;从事大额资金炒股或从事大额彩票买卖的人;个人、家庭负债数目较大或在行社有贷款(正常消费贷款除外)的人;无故不能正常上班或经常无故旷工或无故失踪的人;交友混乱、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人;超过休假和轮岗规定时限的人;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犯罪前科的人;已经出现违规操作行为的人。7.举报。员工有权拒绝执行上级的违规指令,并直接报告监察部门,或按正规途径报告市县行社稽核部、信任的行社领导、96588、南北审计中心、稽核处等。员工知晓或发现违反单位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凡发现问题不抵制、不举报、或迎合的,一经查实,将会被追究责任,但不得滥用举报权利,不得诬告诋毁他人。对员工的正当举报施以打击报复者,将会受到本单位的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鉴于信用社系统近几年屡屡发生包庇他人违规违法行为的事件,反映出信用社员工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不正当履行自己的监督责任和权力,长此以往,甚至在包庇过程中出现了逐渐被拖下水、形成窝案的恶劣事件,为了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员工的利益,省联社为此给员工每月增资,即每月按每系数1000元标准,当月发放20%,80%五年无案件再延期支付,还对员工抵制、检举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堵截案件的视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单人单次最高可达到50万元。综上,重点是在操作中树立起风险意识。第二节临柜人员须知一.临柜业务操作须知(一)划分权责一人一号柜员号是柜员在系统中的标识号,一个柜员只能有唯一的柜员号,且实行实名制、终身制管理。不准将自己的柜员号或密码交给他人使用,也不准持有他人的柜员号和密码;不准柜员之间替、代办理业务;(二)岗位制约与分离不准综合柜员同时兼任授权员、授权员同时兼任综合柜员、出纳员同时兼任记账员、记账员同时兼任出纳员;不准不同岗的临柜柜员间私自串班、互相交叉岗位顶班;不准主管会计同时兼任记账员或综合柜员;不准记账岗兼任对账岗;柜面岗位操作要遵循制约与分离的原则:复核制柜员应该做到账款分离、印押证分管;复核制、综合柜员制下的柜员应做到密码和钥匙分管或钥匙两人各自保管。不准ATM等自助设备、监控设备、金库、库房、保险柜、库箱密码和钥匙(或双人保管钥匙的)一人保管,或混用、公用;不准将客户资金存入柜员个人账户过渡;不准柜员自行办理本人业务或通过掌控他人存单(折、卡)周转、过渡客户资金,应回避办理近亲属业务、处理不相容业务;不准出借、出租柜员个人账户或为他人(单位)租借账户提供方便;不准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不准柜员在本业务区域内代他人办理业务,不准柜员替客户代为输入密码、代签名、代签支票等票据,不准私自代保管客户存单(折、卡)等支付工具、票据、印鉴或各类凭证及重要物品。(三)业务授权控制1.复核制的记账员与出纳员办理业务、收支现金每笔需要双人共同完成业务处理,相互复核、制约、共担风险;综合柜员制的综合柜员办理业务必须按照自身权限及业务范围进行,若超过自身权限,必须经过授权人员授权办理。2.柜面出纳员或授权员必须根据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履行授权,审查核对凭证及要素是否一致,对记账员或综合柜员录入的内容、业务办理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复核、授权,并分别在会计凭证上签章,以示责任。不准依据非原始凭证进行复核或授权;不准任何形式的转授权。3.业务的审批、报备、报批、报告。(四)账务处理真实有据1.开户审核对无证、假证、证件与客户不符、资料不全、代理手续不全的客户,不准违规为其(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不准柜员代理客户开户、开卡、开立网银。2.凭证审核柜员受理业务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无误后选择正确交易录入,并确保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3.业务办理柜员办理业务,必须按“先借后贷、当时记账”的规定,坚持“谁的钱就进谁的账”的原则,依据原始凭证、真实记账。应在柜台办理的个人业务必须在柜面办理,不得在场外办理。委托他人代办业务必须按相关规定履行代理手续。不准无故拒绝受理、代理正常的结算业务;不准办理虚假交易或非正常的交易;不准无凭证或伪造、变造凭证进行业务处理;不准随意将客户资金存入过渡账户、非客户的个人账户,不准违规开具资金证明;不准为客户办理无折配卡业务;不准随意冲销、抹账,特别是经客户签名确认办理完毕的正常业务,不准应客户要求对银行操作差错以外的账务进行冲销、抹账;不准在过渡户长期滞留资金不清理。4.会计资料柜员每日办理业务的原始凭证以及生成、打印的记账凭证、账表等会计资料应按时打印、确保齐全,同时还应做好手工登记簿的登记工作;在勾对流水、完整性检查后应按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装订、归档。(五)现金业务严格管理营业网点必须加强现金管理,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坚持“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严格执行大额现金逐级审批和预约支付制度;现金、金库、库房管理遵守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同开库、同进库、同在库、同出库、同锁库四双五同制度。合理管理现金库存,超出限额规定要及时上缴,柜员之间不准私自借用现金,必须通过现金调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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