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务介绍2013年8月主要内容一.流动人口基本概念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四种模式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六.流动人口基础工作流动人口相关政策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国人口发[2009]49号,2009年6月1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第26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人口流管[2010]69号,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央综治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0年9月21日发布☆《北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5]161号,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一.流动人口定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下列人员除外:1、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2、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本市人户分离人员)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2.石景山区人口变化情况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3.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4.2010年各街道常住流动人口分布图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5.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6.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7.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8.2010年石景山区6岁及以上常住外来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构成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9.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10.流动人口流出地分布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石景山区流动人口总体特征:1.流动人口规模逐年增长,占常住人口的1/3;2.居住地分布不均,超过2万人的街道依次是:鲁谷、八角、苹果园、古城,超过全区流动人口的60%;西部地区(金顶街、广宁、五里坨)分布相对较少,不到全区流动人口的15%;3.以劳动年龄人群(育龄人群)为主;4.文化层次偏低,初中文化人群占比最高;5.就业以体力劳动为主,就业层次低、收入少,属于拾遗补缺性生活类服务的低层次就业占据压倒优势;6.流出地集中,河北、河南是最重要的来源地。各区县流动人口状况各区县流动人口状况★从北京市各区县流动人口规模来看,2012年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占北京市流动人口的比重较低,在全市16个区县中排第10位,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六个区中排第5位,与2011年相比,2012年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占北京市流动人口的比重(2.8%)略有下降(2011年为2.9%)。★从增长比例来看,2012年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增长率(0.5%)较北京市的增长率(4.3%)低了3.8个百分点,同时也较所处的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增长率(3.3%)低了2.8个百分点,在全市16个区县中排第13位。★2012年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33.5%)低于全市(37.4%)和城市功能拓展区(41.0%)的平均水平,在全市16个区县中排第8位,在城市功能拓展区四个区中排在最后。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四种模式★在以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分析流动人口聚集特点,以流动人口不同的生存发展状况造成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不同需求为出发点,找出规律,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努力实现我区流动人口的属地化管理和市民化服务。★包括:社区、楼宇、市场、出租楼房地下室四种模式。社区模式坚持以站管人的原则,推行“一个平台、双向服务、三级网络”的管理模式,依托新居民温馨驿站,发挥楼门组长、新居民义工服务队的作用,开展健康讲堂、文体活动、义工服务及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楼宇模式坚持以业管人的原则,秉承立体化社区的工作思路,依托大厦物业,打造楼宇工作服务站,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网络论坛、心理疏导、政策咨询及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市场模式坚持以业管人的原则,推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依托市场管理中心,发挥市场管理者、人口计生工作者、流动人口自管者的作用,开展健康体检、就学咨询、商户一条龙服务及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出租楼房地下室模式坚持以房管人的原则,借鉴酒店前台,依托地下室管理站,按照“三统一”、“三有”的工作要求,发挥地下室管理员、计生信息员的作用,开展就业咨询、维权保障、防灾减灾知识讲座及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四种模式推广项目目标项目总时长为4年(2011年—2014年):★第一阶段:2011年,提出四种模式,召开工作推介会,确定试点单位;★第二阶段:2012年,深入试点、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四种模式,不断扩大试点单位范围至40%;★第三阶段:2013年,继续扩大覆盖范围至70%;★第四阶段:2014年,实现四种模式全覆盖。四种模式准入模版简称“四个一”,即:★一本完善的台帐。建立完备的基础信息台帐,同时有定期更新的机制,保证基础台帐的准确性。要求:台帐信息能够覆盖90%以上的流动人口,台帐信息实时更新。★一套严谨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组织机构,明确的负责人、办事人员及各自的职责分工,人员变化要及时更替,保证服务管理的顺利开展;建议有条件的社区、市场、楼宇、地下室建立流动人口协会。★一处新颖的宣传阵地。有专门的宣传阵地,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常识,宣传内容及时更新。★一项贴心的服务。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符合人群需要的特色活动,吸引流动人口广泛参与,使其感受到家的温暖,并为我区发展作贡献。要求每年至少举办活动1次。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内涵:指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体包括五个方面:1.宣传倡导服务。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保障流动人口免费参加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以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按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孕情环情检查。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接受免费服务的比例逐年提高,2012年达到95%以上;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受孕检率达到90%以上。深化药具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全覆盖。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0%以上。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3.优生优育服务。加强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为流动育龄人口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婴幼儿早期启蒙活动,将流动人口纳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中,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咨询等项目服务率达到80%以上。做好宣传倡导,防止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证母婴安全。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4.生殖健康服务。加强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指导,为流动人口提供必要的随访服务。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当地生殖健康项目服务。做好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管理,落实住院分娩、B超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实行网络化管理。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5.奖励优待服务。采取多种措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自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妻,可按规定给予奖励;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健康倡导行动包括五项具体工作:1.举办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大讲堂。在各街道、鲁谷社区举办巡回讲座,每月一期,内容涉及男性健康、女性健康、青春健康、心理健康等,组织不同年龄段、不同服务需求的流动人口参与,使他们了解健康知识,树立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2.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区内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每孩次提供一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3.开展早教工作。依托区早教中心和街道早教基地组织流动人口0-3岁婴幼儿教育培训活动,使广大流动人口也能感受到早期教育工作给孩子带来的快乐,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4.组织打工子弟学校流动学生免费健康体检。联合区妇幼保健院、教委,使他们享受到与户籍学生同等的健康服务。5.开展流动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系列服务。与区妇幼保健院联合,免费筛查宫颈癌、乳腺癌等疾病,并开展追访服务。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2009年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国人口发[2009]24号),作出了“三年三步走”的战略部署,2011年全国基本实现“一盘棋”的目标。2011年末,全国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和统筹协调得到加强,基层服务管理统一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基本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省内、省际之间的区域协作内容、形式和手段更加完善,人口聚集地区与周边地区协作机制基本形成;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制度普遍建立;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推进。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机制。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加强人口计生部门内部统筹协调;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推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3.扎实推进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5.整合基层服务管理力量,完善党政统筹、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二)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基本覆盖。1.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推动药具管理体制改革,使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2.流入地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3.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三)实现信息共享,构建信息化工作平台。1.将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统一业务流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管理;2.依托PADIS项目,推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的应用,实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动态管理;3.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重点地区监测制度,为宏观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4.推动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四)强化区域协作,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1.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边界地区的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协作内容,创新协作手段、方式;2.进一步完善长三角、西北地区、苏鲁豫皖、湘粤等区域协作机制,推动环渤海、珠三角与周边省份等重点区域的协作,加快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进程;3.支持和指导成渝、武汉城市圈和长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