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上市业务入门培训张毅海外上市的基本方式基本方式境内公司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间接上市(红筹上市)权益上市大红筹小红筹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的定义及条件适用法律律师主要工作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的定义及相关条件定义:中国企业将现有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在中国境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以H股、N股及S股等形式在境外上市。采取这种方式,必需同时符合我国证券法律及境外上市地的证券监管要求,其中我国证券法律要求的主要实质性条件为“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是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同时,含有国有股份的公司在发行新股前仍应相应减持国有股;而不含国有股的公司则不受此限制。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适用法律拟在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在境内注册及经营,分别涉及境内法律及境外法律。一般而言,发生在境内的行为,例如有关上市主体合法设立、有效存续以及经营活动(包括经营许可证、合法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等事项)等适用中国法律;发生在境外的行为,例如发行股票的一系列行为—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要求等适用境外法律。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适用的境内法律•《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外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若干意见》•《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批》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关于境外上市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律师的主要工作•对发起人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协助确定及落实重组方案•起草发行人相关文件和决议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协助起草或审阅各类申报文件,协助获取有关批文•协助准备向中国证监会的上报文件,回答中国证监会及境外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及境外监管机构提交中国法律意见书•协助编制招股说明书,提出修改意见•审阅招股说明书中涉及中国法律的部分及其他与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法律文件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协调发行人与政府审批部门/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处理重组及股票发行与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中国法律问题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承销商律师的主要工作•参与法律尽职调查•协助审核重组方案,并提供意见•审核与重组相关的法律文件•审阅招股说明书,并参与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审核与重组和股票发行有关的各类申报文件、政府批准文件以及发行人内部授权文件•审阅招股说明书中涉及中国法律的部分,并参与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审阅承销协议以及其他与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按照主承销商之要求,出具有关中国法律意见书•根据主承销商不时提出之要求,就重组及股票发行与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中国法律问题,提供意见或建议大红筹(国企红筹)“97红筹指引”受国家政策影响很大权益上市定义:实际控制人为境外人士,拟上市公司位于境外,其控制着在中国境内的某些权益目前受到的我国监管较少小红筹(民企红筹)监管历程监管法规变革律师主要工作小红筹(民企红筹)监管历程监管较模糊的相对宽松时期无异议函时期管制较少时期11号文、29号文、75号文、106号文、10号文时期小红筹(民企红筹)监管法规变革实施时间法规文件发文部门影响2005.1.24《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11号)国家外管局外管局开始监管,但由于法律衔接不上,造成红筹基本停止2005.4.8《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29号)国家外管局除2005年1月24日前境内企业已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外,新红筹仍无法操作小红筹(民企红筹)实施时间法规文件发文部门影响2005.11.1《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国家外管局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11、29号文的影响;境内居民自然人可以向境外公司所在地外管分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2006.1.1《证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8条规定境内企业间接到境外上市,需经证监会审批小红筹(民企红筹)实施时间法规文件发文部门影响2006.9.8《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第10号)商务部、国资委、国税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国家外管局允许跨境换股,需商务部批准;红筹模式境外上市需证监会审批2006.9.21《境内企业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证监会明确证监会审批权限,列明26项申请材料2007.5.29《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操作规程的通知》(汇综法[2007]106号)国家外管局综合司75号文的操作细则小红筹(民企红筹)境内公司中国律师的主要工作•重组阶段•上市阶段小红筹(民企红筹)境内公司中国律师在重组阶段的主要工作•法律尽职调查•重组方案,可能出具《重组备忘录》,合法可行的上市路径•私募谈判,包括可能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小红筹(民企红筹)境内公司中国律师在上市阶段的主要工作•审查招股说明书中与中国法律相关章节•协助准备提交境外监管机构相关材料•出具法律意见书(在香港上市,一般还需要出具物业法律意见书)•就境外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作出回答提问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