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险定义非车险定义:简单来说:非车险通常也称“财产险”,是车险以外的其它保险(但不包含寿险),主要包括财产损失类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责任保险、意外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工程保险、农业保险、短期健康险等。非车险主要险种介绍:财产险1意健险2责任险3工程险4货运险5家财险6PART1财产险营业中断险企财险承保业务处理机损险财产险企业财产险适用范围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和一切险的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的标的包括投保人所有或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投保人负责的财产。但前提条件是投保人对其所投保的财产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否则保险合同不能生效。财产险基本、综合、一切险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不保财产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库存商品及半成品、原材料。一般情况下不可保,必须用特约条款并增收保费方可承保的财产。如金银、珠宝等,或受某些风险的影响较特殊,如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等。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等;财产险——保障范围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火灾,爆炸,雷击,空中坠物火灾,爆炸,雷击,空中坠物+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雷击,空中坠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财产险的条款分类及保障范围财产险——业务方向一、鼓励承保的业务主要目标客户为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的以下行业,如:(一)工业类:以钢铁为原料的金属冶炼、铸造及各种重型机械、机器设备制造、钢铁制品、部分纯钢铁制品五金制造等一、二级风险行业、管理较规范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台资、韩资、日资企业除外)、通用设备制造业、饮料制造业、交通设备制造业。(二)普通类:事业单位、高层楼宇(楼高100米以下)、高档写字楼、高级住宅、三星及以上级别宾馆、银行抵押的房屋建筑(占用性质为非危险类)、房地产业。(三)仓储类:存储金属制品及一般非可燃物资的仓储。(四)在其它保险公司投保两年以上且无出险记录的转保业务(需提供两年的保单及未出险的证明)。财产险——业务方向二、一般性承保的业务主要目标客户为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的制造业中的以下行业,如:(一)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二)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半导体芯片及液晶显示器制造标的除外)。三、限制承保的业务(一)非常规性财产:贵重金属,古玩字画、工艺品等;(二)生产原料为易燃品的单位:如制鞋厂、制袜厂、制衣厂、纺织厂、纸品厂、纸浆厂等,每次事故免赔率不低于损失金额的20%;(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四)化工行业财产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机器损坏险机损险保险责任: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保险责任(一)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二)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三)离心力引起的断裂;(四)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机器损坏险——承保政策一、鼓励承保的业务家电制造业、金属加工业、银行、酒店、宾馆、商场、食品业、写字楼等各类楼宇、燃煤电厂、事业单位、涉外企业。二、一般承保的业务电子工业、轻工业、纺织厂;造纸厂;塑料橡胶厂。三、限制承保的业务此类标的机损险风险较高,总体赔付率较高,承保时应当对标的进行风险查勘,并提供机器设备清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产地、生产单位、出厂日期等等),会同评估报告上报总公司财产险部审批。(一)建材行业:石料加工厂、水泥厂、砖瓦厂、铝型材厂、陶瓷厂等;(二)各类电厂、纸厂;(三)玻璃厂、铝厂(四)炼铁厂、炼钢厂,尤其是超过大修年限规定仍没有大修的炼铁高炉及炼钢炉;(五)化工行业:营业中断险营业中断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物质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所承保的风险造成营业所使用的物质财产遭受损失(以下简称“物质保险损失”),导致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由此产生的赔偿期间内的毛利润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所称赔偿期间是指自物质保险损失发生之日起,被保险人的营业结果因该物质保险损失而受到影响的期间,但该期间最长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最大赔偿期。注:营业中断保险在(企业财产保险项下)不得单独承保定义PART2意健险意外伤害保险一、第一部分:意健险基础知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疾,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1、第一,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2、被保险人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3、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定义健康保险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患疾病时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疾病成立的条件:1.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造成的2.必须是非先天原因造成的3.必须是由于生理上非长存的原因造成的(如生长、成年、衰老)定义产品体系责任构成意外险产品介绍—主险1补充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海阔天空自由行意外伤害保险3医疗急救意外伤害保险4手术安全意外伤害保险5计划生育手术安心意外伤害保险6安行天下自助游意外伤害保险7安行天下自驾游意外伤害保险8安行天下随团游意外伤害保险9安行天下商务游意外伤害保险10安行天下旅游景点娱乐场所意外伤害保险11综合补充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3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14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15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16麻醉意外伤害保险17交通工具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8民用燃气管道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9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20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A款21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B款2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3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4出国务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5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健康险产品介绍—主险1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2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3团体综合费用补偿医疗保险4团体重大疾病保(A款)5团体重大疾病保(B款)团意险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投保范围年满16周岁(含)至70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经保险人审核同意,也可作为附带被保险人。2.保险责任(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团意险(二)伤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行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行业标准》所列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禁止承保的业务(1)采矿业:包括煤矿、金属矿和采石企业;(2)炸药业:火药爆竹制造及处理和烟花爆竹;(3)海上渔业:远洋及近海渔业;(4)现役军人中的特种兵和防暴警察、特种兵(伞兵、水中爆破兵、化学兵、负有布雷爆破任务之工兵)、武器研发人员及空中或海上服役军人;保额对应关系保额对应关系(1)职业与累计保额限制对应表职业类别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累计意外伤害责任保额(万元)3002001501008060累计意外伤害医疗责任保额(万元)主险的20%免赔额最低为0,给付比例最高为100%主险的10%免赔额最低为100,给付比例最高为90%累计意外住院津贴责任保额(元/日)2002002001008080健康险一、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被保险人应为年满16周岁(含)至64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2、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3、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30日后(续保者不受30日规定的限制),首次发病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为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健康险1、禁止承保的业务平均年龄45岁及以上的团体,单个被保险人最高年龄不得超65周岁,禁止承保退休人员,禁止承保医药行业、玻璃制造、冶炼、带毒作业等高危职业病行业。2、谨慎承保的业务国有中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报社杂志社等企业成立时间较长、人员年龄结构偏高的团体;3、鼓励承保的业务(1)职业类别一类至三类,人员规模≥100人,平均年龄≤35岁的团体业务;(2)IT行业、房地产中介行业、百货超市商场零售业、餐饮速食业、电子电机等高科技制造业、教育培训机构、文化传媒业等从业人员普遍较年轻的行业;健康险二、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责任应为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者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合同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的固定天数后因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对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每次保险事故所实际支出的、且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在住院医疗保险金额内按规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注:(团体综合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的配偶及所有子女必须全部投保健康险三、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1、被保险人应为年满16周岁(含)至60周岁(含),续保至64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女性在职人员或男性在职人员的配偶。2、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健康险3、保险责任(一)妇科癌保险金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输卵管癌、外阴/阴道癌和子宫癌,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二)乳腺癌保险金乳腺癌+以上几种癌症,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三)原位癌保险金包含以上所有癌症+原位癌,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保险金。※注:以上险种一但出现,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均视为保险责任终止。PART3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诉讼保全责任险食品安全保险产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14253公众责任险第一部分: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定义公众责任险1、鼓励承保的业务(1)普通制造业,但不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工业,非金属制造加工业中的水泥行业、石油化学工业;(2)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包括办公楼、写字楼、设计院等;(3)通讯业;(4)银行、证券投资公司、邮政业;(5)包装、工艺、电子、食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