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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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业务第一节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概述第二节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及其管理第三节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现状第一节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概述•一、支付清算业务概述•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体系•三、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种类•四、支付清算业务的内容及运作•五、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主要内容•商品交易、劳务供应、金融活动和消费行为都会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通常通过货币所有权的转移进行,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付的行为一般称作结算。•按照结算手段,可以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具有强制性和结算随现金转移同时完成的两个特点,因此是可在任何情况下用作结算的最基本结算手段。•现金结算往往作为小额结算手段被广泛使用。由于现金结算存在许多缺点,出现了支票票据、汇票、转帐信用卡等结算工具,用于办理企业之间的结算、异城清算、公用事业费的支付、工资发放以及商品购买等。这种通过转账进行的结算也称非现金结算(或转账结算)。•一、支付清算业务概述•(一)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业务的含义1、资金结算—现代社会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和债权、债务的转移,绝大部分通过银行来实现,这种以银行为中介,运用各种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实现存款货币转移以结清债权债务的资金清算行为,称为资金结算。2、清算—单位之间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的款项结算,必然引起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由于银行在中央银行开立清算账户,因此,银行之间发生的这些资金往来和债权、债务关系就可以通过中央银行划转,这种发生在银行同业之间的货币收付、清偿行为称为清算。3、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业务—中央银行作为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参与者和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使金融机构间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能够顺利完成,并维护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从而保证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业务。•(二)支付清算业务的产生和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银行业务的不断增多,尤其是票据业务的发展。•(三)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业务的重要性1、支付系统运行是经济和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2、支付系统运行效率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具有重要影响3、与金融稳定具有密切的相关性4、在跨国支付清算中发挥重要作用•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体系(一)清算机构(二)支付系统(三)支付清算制度(四)同业间清算制度与操作清算机构•清算机构是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中介组织,在支付清算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票据交换所是最传统和最典型的清算机构,此外还可以采取清算中心和清算协会等组织形式。•从经营形态来看,清算机构既有私营的,也有政府主办的。•从业务的地域范围来看,既有全国性的,也有地区性的,甚至还有国际性的。•清算机构一般实行会员制,会员必须遵守组织章程和操作规则,缴纳会费。在很多国家,中央银行也作为会员,参加清算机构,直接参与清算活动。•一般来说,清算机构通常同时经营支付系统。支付系统•支付系统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实现支付指令传送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的,其职能是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支付系统运行关系货币政策的实施,因此:•第一,各国中央银行对支付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过程实行监督,例如对私营清算机构的开业进行审批,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等。•第二,中央银行直接拥有和经营大额支付系统,保障支付的安全性。支付清算制度•支付清算制度是关于结算活动的规章政策、操作程序、实施范围等的规定和安排。•同业间一旦出现清算障碍将酿成灾难,危及金融稳定,各国中央银行对同业间清算的制度建设、系统设计、操作规则等予以高度重视,并赋予中央银行管理监督的职权。•很多国家中央银行不仅制定同业间清算制度、设计支付系统结构和运行模式、审核支付系统操作规则,还直接提供清算服务。•三、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种类(一)按经营者身份的不同划分1、中央银行拥有并经营的系统2、私营清算机构拥有并经营的系统(CHIPS、CHAPS等)3、各商业银行拥有并经营的行内系统(电子资金汇兑系统)(二)按支付系统的服务对象及单笔业务支付金额划分1、大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行间往来、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黄金和外汇交易、货币市场交易以及跨国交易等。2、小额支付系统—服务对象主要是工商企业、个人消费者和其他小型经济的参与者。(三)按系统的地域特征划分1、同城处理系统—处理一个城市之内或某一限定区域内的银行机构之间的业务。2、异地处理系统—处理不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区域的银行机构之间的业务。(四)按系统的操作特征划分1、批处理系统—在某一时点上传输或处理一批资金转账指令。如:手工清算2、实时处理系统—在每笔支付指令产生之时立即对支付命令进行传送和处理,而且是逐笔进行处理。(五)按系统的资金清算方式划分1、差额处理系统—在约定的清算周期内积累债权债务,使某些往来支付相互抵消,在指定的结算时间,通过支付清算系统只对支付的差额进行划账。2、全额处理系统—对每一笔支付信息都立即进行银行间资金转账结算的处理方式。•四、支付清算业务的内容及运作•(一)组织票据交换和清算1、票据交换2、清算银行的义务3、清算原理4、清算步骤•(二)办理异地跨行清算付款人开户银行央行分支机构A央行分支机构B开户银行收款人异地业务往来支付通知支付命令从账户扣除资金发出支付信息资金入账到账通知•(三)提供跨国清算服务通过银行及其代理行实现的跨国资金划转。国外付款人跨国业务往来国内收款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支付请求收款人所在国国内代理行委托请求到账通知跨国清算系统扣除资金清算通知央行划转资金•五、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主要内容1、组织票据交换清算2、办理异地跨行清算3、为私营清算机构提供差额清算服务4、提供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清算服务5、提供跨国支付服务第二节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及其管理•一、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分类•二、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管理•一、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分类•(一)信用风险支付系统的信用风险指交易中的订约方既不能在法定的时间内,也不能在法定时间以后的任何时间里全额结算其债务时所构成的风险。即在支付过程中,因一方拒绝或无力清偿债务而使另一方或其他当事者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二)流动性风险支付系统的流动性风险指交易一方(或结算参加者)不能在到期日结算负债的全部金额的风险,即交易一方并未发生实质上的清偿危机,只是由于资金不能如期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期履约支付(即延期支付),致使交易对方无法如期收到本应收到的款项。•(三)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在支付系统运行中,因某一参加者不能履行债务义务而造成其他参加者无法履约,从而使系统陷入整体性运行瘫痪的可能性。系统风险的发生与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密切相关。(多米诺骨牌效应)•(四)违规风险违规风险是指人们的非法行为(伪造、盗窃、假冒等行为)对支付系统带来的风险。•(五)法律风险缺乏支付方面的法律规定,造成支付各方权利与义务的不明确,妨碍支付系统的正常运作。•(六)操作风险现代支付系统运用的电子数据处理设备及通讯系统出现技术性故障而使整个支付系统陷入瘫痪的潜在风险。•二、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管理•(一)加强对日常结算行为的管理1、采用实时全额结算2、在净额结算体系中加强对风险的防范•(二)加强法律环境的建设•(三)加强对计算机犯罪的监管•(四)减少技术故障,加强安全防护第三节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现状•一、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沿用同城结算以现金和支票为主,异地结算以汇兑为主的传统结算方法。以后为了配合计划经济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除了小额交易外,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1953年,随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事实上唯一的银行,在全国建立了“三级联行清算体系”,即县(市)内联行、省内联行和跨省的全国联行。各级联行负责辖区内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清算,全国联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进行资金清算。•1978年开始改革以后,为配合计划经济的“三级联行清算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发展需要。•随国有商业银行(专业银行)的建立和中国人民银行专司中央银行职能,1985年进行了将中国人民银行资金与国有商业银行资金分开管理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主办的“三级联行清算体系”改为各国有商业银行自行的联行体系和跨行直接通汇清算。•1991年我国开始规划建设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ChinaNationalAdvancedPaymentSystem)。1996年开始动工建设。该系统涉及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公司和各家商业银行、政策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用大额实时、小额批量的处理模式,主要用于解决各家商业银行间的跨行资金支付清算及结算问题。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运行管理的大额支付系统HVPS、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共建共有共用的小额批量处理系统BEPS、中央银行账户管理系统SAPS、支付银行卡授信系统BCAS、政府债券簿记系统GSES、同城票据交换所LCH和金融管理信息传输服务FITS。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现状二、金融中介机构和我国支付系统的总体结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是支付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已经建立起各自系统内的全国电子资金汇兑系统,大约三分之二异地支付交易是通过这些系统进行清算的。•目前,我国的支付清算系统主要由以下四个系统构成:1、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2、大额支付系统3、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4、正在建设推广的小额支付系统•今后我国支付清算系统建设的目标:建立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包括大额、小额支付系统),各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系统、卡基支付系统等并存的支付清算系统。•(一)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是银行办理结算资金和内部资金往来与清算的通道,由经办银行、清算银行和总行清算中心组成,集汇划业务、清算业务、结算业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系统。1、银行行内电子汇兑系统2、银行行内综合业务系统•(二)人民银行联行系统1、人民银行手工联行系统采取直接往来、分别核算、集中监督、逐年结算的办法处理联行账务。2、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1991年开通,90年代中期电子联行到县,90年代后期开始进行电子联行“天地对接”工作。•(三)同城清算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采取相应模式,按照一定程序,吸收辖区银行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并经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参与,遵循“先付后收,收妥抵用,差额清算,银行不垫款”的原则,定时定点集中交换原始凭证,清算代收、代付票据资金的一种支付手段,为人民银行重要的跨行支付系统。•目前我国的同城清算主要有手工、清分机、网络三种模式。•各地根据当地的技术条件和机构设置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不同模式完成同城清算。•同城票据交换所——同一城市或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各银行和其他办理支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交换支付凭证、互计应收应付差额并通过人民银行清算资金差额的场所。•目前,我国各城市均建立了票据交换所(区域性票据交换中心),约有20个经济发达城市采用清分机交换票据,其他城市和县城均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票据交换。•数据传输方式:手工录入、清分机读入、同城清算系统导入。•(四)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CNAPS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主要由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构成。•大额实时支付系统该系统处理跨行同城和异地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人民币2万元)以上的大额贷记业务。大额实时支付系统采取逐笔发送支付指令,全额实时清算资金。•大额支付系统主要是为银行、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的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汇划服务。•2005年6月,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在全国成功推广。目前,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拥有1600多个直接参与机构,7万多个间接参与机构,日均处理业务80多万笔,资金超过2.5万亿元。•小额批量支付系统该系统主要处理跨行同城、异地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贷记支付业务的应用系统。小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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