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_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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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第二节票据贴现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一、贷款业务概述(一)贷款的种类按贷款风险贷款按贷款用途按贷款期限按贷款有无担保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短期贷款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担保贷款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按贷款经营属性自营贷款委托贷款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二)贷款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贷款应收利息利息收入会计科目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一、贷款业务概述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二)贷款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科目贷款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损失资产类科目,“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抵债资产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商业银行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非实物抵债资产(不含股权投资),也通过该科目核算。一、贷款业务概述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一、贷款业务概述(三)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1.贷款的确认与计量(1)贷款的初始确认与计量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一、贷款业务概述(2)贷款的后续计量与终止确认贷款的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即按贷款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其计算公式为: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各期利息收入=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一、贷款业务概述2.贷款持有期间利息收入的确认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在贷款持有期内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一、贷款业务概述3.贷款的减值与收回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计算资产负债表日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通常以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该现值低于其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贷款减值损失。商业银行收回或处置贷款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仅凭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不需要提供担保的贷款。其会计核算方式有多种。这里着重介绍逐笔核贷核算方式。所谓逐笔核贷,是借款单位根据借款合同逐笔填写借据,经银行信贷部门逐笔审核,一次发放,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的一种贷款核算方式。贷款利息一般由银行按季计收,个别为利随本清。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借:贷款—信用贷款—×户(本金)(贷款的合同本金)借或贷:贷款—信用贷款—×户(利息调整)(借、贷方差额)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一)信用贷款发放的核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需要用款时,填写借款凭证,经银行审批并审查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二)信用贷款的后续计量与核算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户借或贷:贷款——××贷款——××户(利息调整)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三)信用贷款收回的核算1.贷款到期收回的核算在贷款到期日或提前,借款人签发转账支票并填写还款凭证。银行审核无误后,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各一联,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借: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客户归还的金额)贷:应收利息—×户(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款—信用贷款—×户(本金)(客户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户(借贷方差额)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如存在利息调整余额,应同时予以结转。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2.贷款展期的核算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之前,中长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之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展期申请。每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中长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对展期贷款,全部以展期之日公告的贷款利率为计息利率。贷款展期无需办理转账手续。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四)信用贷款核算实例【例7-1】【例7-2】【例7-3】【例7-4】核算举例•【例7-1】2007年12月31日,工商银行洪山支行向其开户单位澳华公司发放一年期贷款,合同本金100万元,合同年利率12%,每月付息一次,并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收回本金。工商银行洪山支行于每月月末计提利息。假设不考虑其它因素。•贷款初始确认金额=1000000(元)•设贷款的实际利率为IRR,根据公式,得:ntttIRRCFIRRCFIRRCFIRRCFV1nn2211)1()(1)1()1()12,,/(0000001)12,,/(00010)1(0000001)1(12%120000001)1(12%120000001)1(12%120000001000000112122IRRFPIRRAPIRRIRRIRRIRR•采用逐步测试法,首先用IRR=1%进行测试:•由测试结果可知,实际月利率IRR=1%,与合同月利率相等。由于贷款发放时没有发生交易费用和溢折价,并且实际付息周期与计息周期相同,因此,其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相等。•工商银行洪山支行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1)2007年12月31日,发放贷款时:•借:贷款——信用贷款——澳华公司户(本金)1000000•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澳华公司户1000000•(2)2008年1月~12月每月月末确认并收到贷款利息时:•借:应收利息——澳华公司户10000•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10000•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澳华公司户10000•贷:应收利息——澳华公司户10000•(3)2008年12月31日,收回贷款本金时:•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澳华公司户1000000•贷:贷款——信用贷款——澳华公司户(本金)1000000[例7-2]某银行在20×0年1月1日发放一笔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合同利率为9%,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为了确保贷款质量,该银行在本笔贷款发放前委托一家专业咨询公司对该笔放款进行了贷前调查和评估,支付咨询费用6万元。按合同规定,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确定初始计量值金融工具的初始账面价值+交易费用=3000+6=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计算实际利率r,3006=3000×9%/(1+r)+3000×9%/(1+r)2+(3000+3000×9%)/(1+r)3•先按8%的利率测试:3270×0.7938+270×1.7833=3077.217>3006•再按10%的利率测试:3270×0.7513+270×1.7355=2925.336<3006•根据插入法计算:实际利率=[8%×(3006-2925.336)+10%×(3077.217-3006)]÷(3077.217-2925.336)=8.9378%年份年初摊余成本a利息收益b=a*8.92%现金流量c年末摊余成本d=a+b-c20X03006268270300420X13004268270300220X23002268270+30001.贷款发放的会计处理借:贷款-本金3000贷款-利息调整6贷:吸收存款3000现金等6摊余成本计算表2.正常收取贷款利息的会计处理(第1、2年)借:应收利息270贷:利息收入268贷款-利息调整2借:吸收存款270贷:应收利息270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有差异时,差额确认为“贷款-利息调整”3.收取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会计处理(第3年)借:应收利息270贷:利息收入268贷款-利息调整2借:吸收存款3270贷:贷款-本金3000应收利息270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担保贷款是指银行以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作为还款保障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依担保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一)保证贷款的核算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保证贷款发放与收回的核算手续与信用贷款基本相同。(二)抵押贷款的核算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应到期归还,一般不得展期。若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银行有权依法处置其抵押品,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收回贷款本息。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1.抵押贷款发放的核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借款人将抵押品或抵押品产权证明移交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签发“抵押品保管证”交借款人,并填制借款凭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会计分录为: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借:贷款—抵押贷款—×户(本金)(贷款的合同本金)借或贷:贷款—抵押贷款—×户(利息调整)(借、贷方差额)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实际支付的金额)同时,对抵押物进行详细登记,并列入表外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为:收入:待处理抵押品——××户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的核算2.抵押贷款的后续计量与核算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户借或贷:贷款——抵押贷款——××户(利息调整)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核算3.抵押贷款到期收回的核算抵押贷款到期,借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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