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营建部工程业务处理规则一、工程的报价□公私营机构营缮工程的报价(一)凡遇公私营机构营缮工程的招标,于领得设计图后,由经理指派工程师负责估价。估价之前对于设计图施工说明书、契约条款、工期、材料名称规格品质以及材料折旧收回率情形等须详加研究,复算工程数量,材料数量,并应斟酌市价情形,编制单价分析表,核算各项目费用后,再请经理指派专人复核,并由经理核准可后,始可填写标单投标。(二)凡投标的工程其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者授权营建部经理处理,金额在1000万元或以上时,营建部经理须先报请总经理核准。(三)投标的工程,材料费所占份量甚大,为争取得标机会,营建部经理得将情形报告总线,运用公司及关系企业的影响力设法降低自备材料成本价格,允许给予必要的支援。□委建工程的报价(一)业主自行设计时有关估价、报价的作业程序仍依第一节的规定处理外,对于业主的征信(平时设卡调查),付款的条件尤应详加考虑。(二)代办设计时报价之程序除依前述的规定外,凡代办设计得委托案件的难易,酌收5‰-1%服务费,但代办建照申请所需费用及规费,即照一般惯例处理,并将所需费用明载于工程报价单。□押标金及提缴押标金概以工程名称及招标机构为抬头的公司划线支票为之,按暂借款方式领用,得标签约5日内,换回工程保证金证据,据以转账,如失得标时,投标日起三日内应将押标金缴还公司。□竞标时应注意事项(一)投标的工程,如有图说含义不明,工期不合理及其他防碍工程进行的事项,须于竞标当场开标之前,向招标机构提出并要求将答复要点列入招标记录。(二)标价的议减开标结果所投的标为第一标,但业主仍要求减价,如开标时系由营建部经理亲自出席,授权由其决定,如系经办工程师出席时,应在事前请求减价授权范围,就授权范围内处理,否则须以电话请示后始得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