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经营与管理导入案例:前中国银行行长王雪冰因贷款问题落马•2002年1月18日,美国财政部货币监管署(OCC)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联合消息,对中行违规行为做出严厉处罚:中行纽约分行向美国货币监管署交纳1000万美元罚款,其母公司中国银行则向中国人民银行交纳相当于1000万美元的人民币罚款。•接着前中行行长王雪冰因在中行某些分行的贷款事项中“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而去职,李金华在中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称,此前审计中国银行,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违规放贷、账外经营以及违规开立信用证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等。这一次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是27亿元违规操作”。知情者说:这里面大部分是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出的事,而且王雪冰难逃干系。美国货币监理署如是说:•“不安全和不可靠的行为”遍及中国银行在美国的三家分行,包括“给单个客户风险暴露过高、协助一桩信用证诈骗案和一桩贷款诈骗案、未经许可提前放弃抵押品并隐瞒不报,以及其他可疑活动和潜在的诈骗行为”。•货币监理署新闻官罗伯特·加森向记者披露了部分细节,纽约中行曾为一家金属贸易公司贷款100万美元,不久之后又增至700万美元。这家小公司刚刚开张未几,就在业主所住公寓外办公,而且连连损失。而贷款额最后增至1800万美元,全部报了坏账。•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因为纽约中行又给了该公司5000万美元低息贷款,而且允许其存至中行另一家分行,从中获取息差。加森说,纽约中行还发出过1200万美元贷款,据信受款者系该公司业主的妻子所持公司,此外另有300万美元放款至其管家名下,这些钱最终都化为乌有。王雪冰简历•1952年2月19日生于北京。•1976年毕业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976年进入中国银行,先后在总行财会部、资金部,伦敦分行、纽约分行工作,历任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等职。•1988年起任中国银行美国地区总经理。•1993年4月起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董事,光大银行副董事长,光大财务公司总经理等职。•1993年12月重返中国银行,历任行长、党组副书记、副董事长、党组书记、董事长等职。•1997年9月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2000年1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2000年2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党组书记、行长。•2002年1月,因OCC披露问题而去职。•2003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中国银行有关资料显示:到1992年末,该行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比1982年增加30倍和47倍。贷款项目表现尤为突出,不但成为该行利息收入重要来源,而且王雪冰在1991年设立了信贷管理部,负责统一授信工作,加强对贷款项目的审批、发放等工作以及实行预警监测办法,使不良贷款逐年有所下降,到1992年降至1.3%,已在提存准备金范围之内。思考:你觉得商业银行贷款的风险有哪些?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一、贷款的定义•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概念理解关键点:中介——银行条件——偿还计息标的物——货币银行贷款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银行发放贷款归还本息借款人贷款期限活期贷款、定期贷款、透支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票据贴现贷款对象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贷款方式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票据融资贷款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贷款人组成独立贷款和银团贷款贷款质量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二、贷款类别(一)按贷款期限分类•活期贷款又称为通知贷款,即银行发放贷款时不预先确定期限,可以随时由银行发出通知收回,客户也可以随时偿还的贷款。•定期贷款是银行按固定偿还期限发放的贷款。•透支贷款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透支合同,允许客户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超过其活期存款账户余额进行支付并随时偿还的贷款。即信用卡透支。•信用卡透支方便,但利率较高,而到银行办理贷款麻烦,但利率较低。信用卡比如按最低还款来算,年息高达18%,按分期来算,年息也有7.2%。而银行贷款利率一年期才5.31%。定期贷款种类按照我国“贷款通则”的归类,我国的中资商业银行贷款种类分为下列几个大类:按贷款期限长短不同分为:•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为主;•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主要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长期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主要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投资;(二)按贷款的保障条件分类•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仅凭借款人的信誉而无须借款人提供担保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是指以某些特定的财产或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又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三种。•思考:信用贷款与担保证贷款相比,会有什么特点?•对企业的要求•利率•发放过程•保证贷款:是以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信用作为其债务履行的担保,当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由保证人依法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的贷款。•抵押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方以一定财产为手段,用来担保履行债务的贷款方式。•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方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贷款方式。被抵押或质押的财产叫抵押品或质物提供抵押品的债务人或第三人被称为抵押人债权人(银行)为抵押权人•票据贴现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一种特殊方式,它是指银行应持票人(客户)的要求,以现款买进持票人持有但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的方式而发放的贷款。•贴现贷款与贷款的联系:•1.两者都是银行资产业务•2.两者都存在一定的风险•3.两者银行都可获得利益。•贴现贷款与贷款的区别:•1.信用关系当事人不同•2.风险不同•3.期限不同•4.票据贴现贷款先扣利息再发贷;一般银行贷款是先发本金,再收利息•5.票据贴现贷款还可以在未贴现时,及时回笼资金。(三)按贷款人的自主性不同分为:•自营贷款——商业银行自行经营的贷款,贷款风险由贷款银行承担.•委托贷款——接受委托方要求放款,对借款人不要求提供担保,贷款人(银行)不承担贷款风险,只收取手续费,但对委托人有资格要求。•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了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我国2004年起禁止发放此类贷款。(四)按贷款人组成不同分为:•独立贷款——由单个商业银行自行经营的贷款,贷款风险由该行承担.•银团贷款——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贷款金额大、期限长。一般用于交通、石化、电信、电力等行业新建项目贷款、大型设备租赁、企业并购融资等。•银团贷款操作形式多样。在同一银团贷款内,可根据借款人需要提供多种形式及不同币种的贷款(五)按贷款的质量和风险程度的分类•“一逾两呆”分类办法–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五级分类办法”–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贷款分类在我国的历史沿革1、1988-1993年:“一逾两呆”时期2、1993年-1997五级分类实验期3、1998年-2001年,政策徘徊期4、2001年:政策转折期5、2003年之后:全面推广期1988-1993年:“一逾两呆”时期逾期贷款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后改为: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呆滞贷款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3年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呆帐贷款借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1988年开始,财政部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规定了俗称的“一逾两呆”法,至到1993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基本沿用1993年-1997年五级分类试验期1993年-1996年开始在世界银行援助下,由普化永道帮助人民银行在交通银行总行、工行西安分行、中行大连分行以及部分外资银行进行贷款分类试点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朱熔基总理要求商业银行推行五级分类中发1997(19号)《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1998年-2001年,政策徘徊期1998年发布《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1998年5月在广东进行清分试点1999年7月《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2000年《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一逾两呆的划分标准是认定不良贷款的基本标准,必须严格执行逾期90天以内的列为催收贷款•贷款分类的名称、信贷文化2001年:政策转折期•2000年,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明确规定上市银行和准备上市银行要公开披露贷款五级分类结果;•2001年4月,在2000年年报中披露不良贷款率为28.78%•2001年10月,人民银行再次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2003年之后:全面推广期•2003年,银监会下发《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取消五级分类与一逾两呆并行的做法•2003年起,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信托、财务、租赁着手准备,2004年起试行;•2004年,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推行五级分类;•2006年,农村信用社推行五级分类精细化、完善化时期•贷款迁徙•《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办法》五级贷款分类•1)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借款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贷款。这类贷款的借款人财务状况无懈可击,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的本息偿还会发生任何问题。•2)关注贷款是指贷款的本息偿还仍然正常,但是发生了一些可能会影响贷款偿还的不利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则有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关注,或对其进行监控。•3)次级贷款是指借款人依靠其正常的经营收入已经无法偿还贷款的本息,而不得不通过重新融资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来归还贷款,表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的问题。•4)可疑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这类贷款具备了次级货款的所有特征,但是程度更加严重。•5)损失贷款是指在采取了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量化贷款质量的指标思考:•从五级分类与一逾两呆的定义,说说两种分类的区别在哪?(或者说五级分类的优点在哪)1、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30年。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三、贷款的其它要素2、贷款展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商业银行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3、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4、贷款利息的计收。商业银行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当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本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除国务院决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商业银行应当依据国务院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5、借款人及借款条件贷款对象的确定按《贷款通则》规定,申请贷款的客户(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完全民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