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谈判:公司的代理进口业务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委托方与外商确认。2、合同制定及签约:公司的代理进出口业务在相关公司与进出口部签订代理进口协议后,由公司统一签字,盖章,由外商签署的正本合同交公司留存一份。3、合同的执行:进出口部根据不同的合同条款进行不同的准备工作。3.1信用证的开立。合同中明确付款条件为信用证时,在收到开证保证金后,在相关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协议一致。3.2货物到货及报关。货物到货后,及时准备相关文件由质量部到药检所办理相关放行手续。并通知报关公司办理相关报关手续。3.3出货及报检。在海关通知交税并出税单后,缴纳或代缴关税,出货后送仓库,并由质量部办理药检所报验工作,药检完成合格后,验收入库。3.4对外付汇及核销。按合同规定,在合同付款到期日之前(不少于三个工作日),被代理方将付汇款相应的人民币汇到我公司帐户并提交相关单据。核对无误后,由我公司向外商付款并负责办理相关的外汇核销手续。4、合同的结算。代理进口手续费及银行费用及其它费用按进出口代理协议收取,由被代理方及时支付。所有进口产品应为国家允许进口产品,我公司对相关的产品质量问题不承担责任。5、如遇到合同违约及索赔情况发生,我公司将配合有关部门或其他公司共同解决,费用由被代理方承担,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