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三中保安人员培训材料2017年2月28日音三中保安人员培训材料2017年5月19日培训时间:2017年2月28日培训地点:三楼小会议室主讲人:付吉刚参会人员:丁志伟、常宏、刘东旭、付红军、陈德明第一章校园保安员职责任务及禁止性规定一、校园保安员的职责任务校园保安员的主要任务是:在区县公安机关校园安全保卫部门和校园民警的指导下,在指定的服务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等安全防范服务,确保学生、幼儿及教职员工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对发生的案件、事件、事故,在迅速报警的同时,能够进行快速有效的初期处置。二、校园保安员可以采取的措施(一)查验出入学校(幼儿园)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二)在学校(幼儿园)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三)对进入学校(幼儿园)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四)协助学校(幼儿园)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落实学校(幼儿园)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五)及时发现和制止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内及周边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至辖区派出所。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告校园民警并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三、校园保安员的禁止性规定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校园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学校(幼儿园)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第二章中小学及幼儿园保安勤务的实施一、校园门卫勤务的实施(一)校园门卫勤务的服务内容1、对学校(幼儿园)出入口进行值守。2、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3、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学校(幼儿园)财物流失及违禁物品流入。4、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5、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6、协助学校(幼儿园)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二)校园门卫勤务操作规程1、验证(1)逐个查证。在一般情况下,当来人距门卫2m~3m时,保安员应请其止步并出示证件,接过证件后先看证件的封面、再翻看主页的身份情况。要着重查验照片与持证人的相貌是否相符,印鉴单位与签发证件单位是否相符,是否过期。夜间验证时,应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经查证未发现问题的,归还证件并礼貌地示意放行。对拒不交验证件、证明的人员,不准其入内。发生纠纷时,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报告,请有关人员前来处理。(2)重点查验。在上学、放学等人员、车辆出入比较集中时,必须先保证学校(幼儿园)师生尽快通过出入口。保安员此时应站在大门一侧查验证件,并仔细观察,注意发现异常。对有异常现象或者没有证件的人员、车辆,要先请他们到离出入口10米以外等候,待高峰过后,再对他们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情况了解,然后决定是否放行。对于忘记带证件的教职员工,要经过电话核实后放行;对于外来人员和车辆,要根据具体情况,先请示学校(幼儿园)相关领导后再决定是否放行。(3)免检放行。对于学校(幼儿园)事先通知的,来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参观、访问等活动的人员和车辆等免检对象,保安员应根据车号和特殊的免检标志,实行免检放行。2、检查(1)对携物进出的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带有违禁物品。对进入车辆要检查是否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是否载有无关人员,对无关人员应劝其下车在外等候。对携物外出人员和车辆,仔细检查携物证件或出库单据,重点查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证件是否相符。检查时要让被检查人动手打开车门、后备箱和包装物,视情况逐件清点或重点抽查。要与对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注意观察其神态表情,防止其弃物逃跑、突然驾车逃跑或持物行凶,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2)发现有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员,应先礼貌地要求其说出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及用途,请其自行拿出物品按单检查核对,并出示有关证件或由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对无手续和拒绝检查的应移交学校(幼儿园)有关部门处理。保安员不能对可疑人员进行搜身,应立即报告学校(幼儿园)校园民警前来处理。3、观察在验证检查过程中,要从进出人员的身份、陈述、行为、表情、携物、痕迹等方面进行观察,对有疑点者应重点查验。(1)验证检查过程中的观察在验证检查过程中,发现可疑人员的基本方法与技巧可归纳总结为“八看、八对”。即:看证件对姓名;看相貌对年龄;看举止对职业;看原籍对口音;看言行对学历;看衣着对身份;看物品对来由;看同伴对关系。从“八看、八对”中观察行为和时间的差异、行为和环境的差异、行为和场合的差异,以便及时发现疑点,防患于未然。(2)发现疑点在门卫勤务中,发现疑点是进行重点查验的前提和根据。没有发现可疑迹象,就没有重点查验对象。所以,对保安员来说,发现疑点是一项必备的专业基本功。门卫勤务中的疑点,是指门卫勤务的验证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具有违法犯罪可能性的客观现象在门卫勤务保安员头脑中的主观反映。通常,门卫勤务保安员可根据以下三点进行判断:一是反常性,即违反行为常规的现象。例如:陈述紧张、语无伦次,采取了遮掩性、躲避性、畏惧性等举止,或有失态、疲惫、困倦等异常表现。二是矛盾性,即言行诸方面表现出不一致的现象。如穿着与身份不符,口音与自述的籍贯不符,等等。三是疑似性,即疑似通缉犯罪嫌疑人,携带的物品疑似凶器、作案工具、赃物,身上的痕迹疑似血迹、体液等。4、紧急情况的处置当发生干扰、破坏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的特殊情况时,校园保安员应按照应急工作预案,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幼儿园)和校园民警。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秩序。(三)校园门卫勤务工作重点1、出入校园人员证件查验(1)查验证件的基本方法查验证件是指保安员在执行门卫勤务中对进出出入口人员所持的证明文件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和检验的保安服务行为。通常情况下,查验证件的基本方法有比、看、问、核、验等。比,即与真证件进行比对。与真证件进行比较在实际工作中较难做到,因为必须手里要有相同单位的真实证件才行。但无论什么单位所发的证件,其公章、钢印、水印等肯定清楚,而假证件一般粗制滥造。看,即看证件,看脸色、看眼神。当保安员把证件拿在手里细看,发现证件公章、钢印模糊不清,证件纸质较劣时,应专注观察证件持有人的脸色与眼神,因为一般持假证件者大多有“做贼心虚”的心理。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就必须进一步观察和询问。问,即问出生日期,问职业,问单位。保安员在查验证件时,可以对证件持有人进行一些必要的询问,如出生日期、职业、单位等,再根据他的回答来辨别证件的真伪。当发现所答内容与证件所记不符时,便可以断定证件是假的或是冒用他人的证件。核,即与发证单位核实。保安员在查验证件时,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向发证单位进行核实。验,即利用相关的仪器进行验证。保安同在查验证件时,如果证件为采用防伪技术的证件,就可以利用相关的仪器进行验证。(2)各种证件的查验查验居民身份证。查验居民身份证应侧重识别图案和花纹,注意从中发现问题。同时要仔细比较照片上的面貌特征与持证人是否相符,看其主要部位是否一致,年龄有无过大差别;另外还可以通过交谈、提问、判明持证人的回答与身份证编号表明的情况是否一致。检查工作证。检查工作证主要看证件上的名称是否是全称,名称的表述、文字有无差错,照片上有无钢印公章,尤其要注意公章的真伪,包括尺寸、字的规格、位置、大小等。识别涂改的证件主要看纸板是否有刮、擦、蹭的痕迹,文字是否有被改动。查验冒用证件要注意看照片上是否有钢印公章,照片上的钢印与纸板上的钢印是否吻合,全部字迹排列是否自然,照片与持证人的面部特征是否相符等。检查出入证。如学校、幼儿园印发有出入学校、幼儿园的出入证,检查时主要看照片与持证人的面部特征是否相符。同时,对外来人员要进入学校、幼儿园大门的,除了要检验证件外,还必须问清事由,凭介绍信证明其确有必要进入时,要依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进入时间,携带物品等。如果是找人的,保安员应先通过电话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让其进入。(3)查验重点保安员对出入校园(幼儿园)人员的证件进行查验时,要注意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特别要注意发现两种对象:一是已知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这种对象在保安员执行勤务前就已接到了有关部门发来的查缉通报,或对有关案件有一定的了解,嫌疑对象的特征比较清楚,对嫌疑对象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但这种对象的危险系数比较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相关的询问前,应充分掌握、熟悉嫌疑对象个人的相关资料,如共有几个人,身上有无枪支、炸药、管制刀具等,决不可掉以轻心。现场操作应根据对象和具体情况,确定查验方案;根据嫌疑对象当时的行为、表情特征,尽量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和策略,麻痹对方,使其在心理上放松戒备,便于伺机擒获,扭送公安机关。二是查验时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这种对象是保安员在执行证件查验和相关的询问时,在事先没有相关情报信息的情况下发现的形迹可疑人员。这种对象主要包括五类:一是行为可疑。主要是指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行为,举止违反常人的行为模式,采取了遮掩性、躲避性、畏惧性等举止。二是物品可疑。主要是包括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作案工具、说不清来路与用途的物品、不了解名称、性能的物品等。三是关系可疑。即两人以上自述情况矛盾,暴露出疑点,说不清同行人员的姓名、学校、幼儿园、住址,或双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证实其所述关系的人。四是痕迹可疑。包括衣着有被撕扯痕迹,身上、衣服上染有血迹、油污和特殊气味等。五是形貌可疑。有与被通缉、通报对象相符的体貌特征、衣着和随身携带物品的人。对这类对象进行证件查验和相关的询问时,应先观察清楚,通过外在的表象发现疑点,再通过询问,深入发现违法犯罪的证据和线索,发现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出入校园物品的查验(1)查验物品的基本方法查验物品是指保安员对进出出入口的物品进行实际的核对查验、确定物品的物理性质或化学性质及物品的数量、规格等是否与相关证明材料所列情况一致。查验基本方法有感官检查、仪器检查和动物检查三种。感官检查是保安员利用自己的感觉器官,通过视觉、嗅觉、听觉、味觉和触觉的神经系统对进出出入口的物品做出判断的检查方法。这种检查方法简便易行,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仪器检查,是保安员利用各种科学技术设备对进出出入口的物品进行检测或查看的方法。这种方法技术性强,精确度高,在特定的范围发挥巨大的作用。动物检查,是保安员利用动物的感觉器官对某些物品的灵敏反应来对进出出入口的物品进行检测的方法。这种方法在毒品、爆炸物品等方面的检测是我们人力所不及的。(2)不同情形出入校园物品的查验①出入大门车辆装载货物的查验示意停车。当车辆来到距哨位10-15米时,保安人员应以立正姿势站于机动车辆的侧前方,面向机动车,向前伸出一只手臂呈水平状,五指并拢,手指朝上,掌心向车,另一只手臂随之向前抬起,置于平伸手臂的下方,五指并拢微微弯曲,掌心向让车辆停靠的方向连续摆动,示意停车。分类查验。对出入大门车辆的查验要分清不同单位车辆而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对学校(幼儿园)的车辆,凭学校(幼儿园)统一制作的车辆出入证就可以及时放行;凡遇非学校(幼儿园)的车辆进出大门时,保安员应示意停车,问明情况,如确属来学校(幼儿园)公干者可示意放行;运载物资的车辆出门时,不仅要看出门证,还要让被检查人动手打开车门、后备箱和包装物,准确对照物品清单检查核对实物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一切相符,方可放行。特殊情况处理。如遇外部车辆不按示意停车,强行驶入的,须牢记车辆型号和号牌,即时报告校园民警,迅速查找,尽快弄清情况,以防止发生意外;外部车辆进入学校(幼儿园)内部时,保安人员要对车上人员进行必要的核对,凡与业务活动无关的人员,应动员其下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