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型号:)修理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合同内容1.1、乙方承接甲方(型号)修理工作。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1.2、项目内容见技术协议书。1.3、项目施工地点: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准备工作,乙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二、合同价格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金额为: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三、结算方式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特殊设备经第三方检测中心检定并验收后,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0%,人民币(大写):四、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技术协议中的技术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五、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向乙方提供设备改造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六、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自已员工的安全负责。七、验收标准及方法7.1、由乙方调试人员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7.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7.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7.4、设备验收完成后,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内设备非甲方原因出现故障,乙方应无偿进行维修。八、违约责任8.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5%违约金。8.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进行扣罚,并从项目款中直接扣除。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附则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