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08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释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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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释疑主讲人:王宗存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规范室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全国统一执行的法律法规消防法(全国人大批准)消防部门规章(公安部批准)消防技术规范(建设部批准)消防产品制造及检测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其他建筑防火规范《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2008《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2007《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制定)《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制定)系统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制定)系统规范《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设计规范》(制定)《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制定)其他相关规范1、《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B50156-2006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4、《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5、《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6、《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9、《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10、《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2006年版)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建规历年版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19749章6个附录148条建规历年版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局部修订:95年、97年、2001年10章5个附录252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2章1个附录387条,强制性条文176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送审稿)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9当同一建筑内存在公寓与其他功能场所时,公寓部分是否应采用防火墙与其他场所完全分隔,如何进行防火设计?公寓建筑应如何确定其防火设计要求?1公寓第一章总则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10(1)目前对于公寓建筑没有明确的定义,除学生或员工公寓外,其他公寓应按旅馆建筑考虑其防火设计。(2)独立建造的学生或员工宿舍(公寓),应按居住建筑设计。(其疏散楼梯类型、宽度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3.11条、第5.3.14条的规定;消防给水设计应执行第8.3.1条第4款等第八章中的有关规定。)宿舍建筑的安全出口和各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新规)(3)与其他功能空间组合建造的学生及员工宿舍(公寓),其居住部分与其他非居住部分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5.4.6条的要求,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应按整座建筑物的体积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考虑。1公寓商业服务网点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12第一章总则歌剧院的舞台、观众厅等主要空间为单层建筑,局部建筑高度超过24m,最高使用场所的平面标高为18.4m,超过24m部分为不燃结构构件,该歌剧院是否可依据《建规》进行防火设计?根据规范第1.0.2条第3款的规定,该歌剧院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防火设计。2主体为单层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单层公共建筑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14农药和染料项目常用的原料一般为甲苯、甲醇、石油醚、苯酚、烧碱、盐酸等。合成树脂厂区拟建主车间1942.2m2,采用单层钢屋架结构,建筑高度17.6m,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厂区内设卧式储罐组,包括60m3储罐16个,其中13个为甲类储罐,3个为丙类储罐;立式储罐组设储罐12个,总储量为684m3,均为丙类储罐。厂区生产原材料、罐组主要储存物品为甲基丙烯酸甲酯、乙二醇、二甲苯、醋酸丁酯等。对于农药和染料等的工程设计,是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还是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农药、染料等精细化工项目的防火设计,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第一章总则3农药、染料等生产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15(1)液氧是否按乙类液体考虑其火灾危险性分类?(2)硫磺闪点为207℃;根据规范条文说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将硫磺划为乙类,硫磺为易燃固体。请问“易燃危险固体”与“可燃固体”如何划分,该液体硫磺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该如何确定?液氧、液硫的火灾危险性均应为乙类。1火灾危险性分类第三章厂房(仓库)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16规范第3.1.1条中规定的“可燃固体”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时能够起火或微燃,当火源移走后仍能持续燃烧或微燃的物质。易燃固体可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GA/T536进行确定。固体硫磺的温度达到其熔点(约119℃)时可相变为液体硫磺。当硫磺的温度进一步升高至其自燃点(约232℃)时即会发生燃烧。根据规范第3.1.3条的规定,液体硫磺可视为固体硫磺发生燃烧前的变化状态,其火灾危险性应划分为乙类。1火灾危险性分类第三章厂房(仓库)1.易燃固体。指高熔点固体(燃点在300以下)、低熔点固体(闪点在100以下),并作为化工原料和制品使用的燃烧固体。按其燃烧难易程度划分为两个级别。一级易燃固体,燃点低,易于燃烧或爆炸,且燃烧速度快,并能放出剧毒气体。它们大体是这样一些物品:①磷与磷的化合物,如红磷、三硫化磷等;②硝基化合物,如二硝基甲苯、二硝基萘等;③其他,如含氮量在12.5%以下的硝化棉、氨基化钠、重氮氨基础苯、闪光粉等。(甲类)二级易燃固体,燃烧性能比一级易燃固体差,燃烧速度较慢,燃烧产生毒性较小。它们大体包括下列一些物品:①各种金属粉末,如镁粉、铝粉、锰粉等。②碱金属氨基化合物,如氨基化锂、氨基化钙等。③硝基化合物,如硝基芳烃、二硝基丙烷等。④硝化棉制品,如硝化纤维漆布、赛璐珞等。⑤萘及其衍生物,如萘、甲基萘等。⑥其他,如硫磺、生松香、聚甲醛等。(乙类)2.可燃固体。指高熔点固体(燃点在300以上)、低熔点固体(闪点在100以上),并作为化工原料和制品使用的燃烧固体,以及燃点在300以下的天然纤维及其农副产品。在实际生产、储存和使用中,将一级易燃固体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二级易燃固体归为乙类火灾危险品,可燃固体则归为丙类火灾危险品。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19(1)规范中第3.2.3条~第3.2.9条中有关构件的耐火极限的调整要求能同时使用吗?如一个丁类钢结构厂房,定义为二级耐火等级,梁、柱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结构、屋顶承重构件也采用了无保护层的金属构件,其非承重的外围护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的不燃烧体彩板墙,这样是否可行?规范第3.2.3~3.2.9条是对表3.2.1相应构件耐火极限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的调整。故对于二级耐火等级的钢结构厂房的构件的耐火极限与燃烧性能可按相应规定同时调整。2构件的耐火极限-梁、柱第三章厂房(仓库)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20(2)规范第3.2.4条规定,二级耐火等级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如何理解?规范第3.2.4条第2款的规定主要考虑丁、戊类厂房或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小,当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计为二级时,建筑内部的主要承重构件梁、柱的耐火要求可降低,即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梁、柱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2构件的耐火极限-梁、柱第三章厂房(仓库)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21檩条上面铺摊水泥瓦和防水用的椽子、油毡、挂瓦条是易燃品,但着火不会造成屋面坍塌,是否可不按屋面承重构件考虑?屋顶承重构件是指用于支承屋面荷载的主结构构件,如组成屋顶网架、网壳、桁架的构件及屋面梁、支撑以及同时起屋面结构系统支撑作用的檩条。2构件的耐火极限-屋顶承重构件第三章厂房(仓库)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23农产品采购物流中心计划新建6个现代化物流仓库,每个建筑面积11896m2,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其防火分区面积分别为5831m2和5717m2。农产品采购物流中心建成后作为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基地,其主要货物在仓库存储不超过24h。该农产品采购物流中心仓库是否可按中转仓库进行防火设计?该物流中心的使用性质与本规范中规定的车站、码头的中转仓库基本一致,其防火设计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2条有关中转仓库的规定执行。3中转仓库第三章厂房(仓库)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24某地下仓库,建筑面积10489.94m2,设有36间小型物流仓库。根据规范,地下室仓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300m2,设置自动灭火设备其面积可达到600m2。该建筑地下室均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600m2。对该地下仓库的占地面积是否有限制?规范对地下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单层地下仓库,其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一般不应大于地上单层仓库的占地面积,其他防火设计仍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一、二级、丙2、6000平米,喷水X2)4地下仓库第三章厂房(仓库)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25某医药公司欲建一座多层丙类厂房,占地面积为1.035万平方米,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厂房内设有丙类2项中间仓库。厂房和中间仓库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应超过厂房一个防火分区允许的建筑面积,而建筑的总占地面积是否可以超过一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规范第3.3.10条规定了厂房内因工艺原因设置丙、丁、戊类中间仓库的防火分隔要求。当厂房内设置用于储存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中间仓库时,该中间仓库与所属生产车间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该厂房火灾危险性对应的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中间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还应符合规范第3.3.2条的规定。(厂房占地面积规范没规定不同于仓库)(老规范有规定)5中间仓库第三章厂房(仓库)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TIANJINFIRERESEARCHINSTITUTE26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第11.1.3条和《建规》第3.4.1条的有关规定,在确定变电站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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