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高级中学青年教师沙龙章程(2005年12月28日余杭高级中学青年教师沙龙全体会员大会通过)第一条余杭高级中学青年教师沙龙是一个青年教师自主管理的、互助互动的学术性团体,其目的是为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思想交流、教育研究、教学研讨、成果共享的平台,全方位地提高青年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科研等综合能力。第二条成员:1.教龄5年以下的青年教师自然加入,为正式会员;2.教龄超5年但未到35周岁的教师可以申请加入,为正式会员;3.根据需要,可以邀请35周岁以上的教师为名誉成员。第三条成员的权利:1.参加沙龙有关活动;2.对沙龙工作提出建议及合理要求;3.沙龙活动中有平等的交流言论权。第四条成员的义务:1.积极参与沙龙组织的活动;2.积极从事教育实践,展示才华,陶冶情操;3.收集教育、教学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在沙龙中研讨,集思广益,融洽贯通;4.结合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5.积极参与沙龙自我服务性活动。第五条活动内容:1.探讨热点焦点问题,实现思想交流、观点碰撞,以历练师德修养;2.积极开展教育研究,研讨学校德育、班级管理、学生教育等的共性、个性问题;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新课程下的课堂教学问题,提高课堂教学水平;4.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科研水平;5.积极组织成果共享,创造合作、分享与支持的氛围,提高成果影响力;6.邀请知名专家讲座,不断开阔教育、教学、科研的视野;7.积极与各兄弟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8.其他有助于青年教师健康成长的活动。第六条活动形式:1.研讨式。确定研讨主题,围绕主题充分探讨,畅所欲言。参加者既是提问者,也是问题的解答者。2.汇报式。在会员中选择某一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教师向全体学员做经验汇报,并展开研讨活动。3.观摩式。观摩教育活动、课堂教学、课题研究并组织观摩后的研讨活动。4.论坛式。确定论坛主题,围绕主题充分发表意见,加深对某一问题的认识。5.咨询式。就教育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会员间或邀请非会员进行咨询活动。6.报告式。聘请校内外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者、课改之星、某方面具有特长的教师等作主题报告,学员和专家之间围绕主题展开研讨。7.其他形式。第七条组织机构:1.顾问处。顾问处是沙龙的咨询与协调机构,由学校党政领导组成,学校校长、教科信息处主任、青年教师校本培训主持人为当然成员。顾问处的职责是:(1)协调有关各方面的关系;(2)听取沙龙秘书处的汇报和成员的想法;(3)对沙龙的组织活动提供建议和活动经费;(4)参与沙龙的各项重大决定。2.秘书处。秘书处是沙龙的核心机构,主要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秘书长和执行秘书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沙龙的各类活动;(2)起草沙龙的相关文件;(3)向顾问处汇报各项工作3.轮值主持。轮值主持由秘书处成员担任,也可以临时邀请。轮值主持的职责是:(1)和秘书处讨论活动的安排;(2)全程组织沙龙活动,包括场所安排、活动筹划、活动主持、成果总结等。第八条组织制度:1.申请参加沙龙者需向沙龙秘书处递交申请表;2.沙龙是自愿性的教师组织,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3.顾问处、秘书处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4.成员有事主动向秘书处请假,办好请假手续。第九条沙龙档案:1.学年初,制订沙龙活动计划;2.活动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并做好沙龙活动各项记录;3.学年结束做好活动总结,并整理沙龙档案;4.其他活动材料均应科学归类保存。第十条本章程由余杭高级中学青年教师沙龙全体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会员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的修改权由余杭高级中学青年教师沙龙全体会员大会行使,解释权属于余杭高级中学青年教师沙龙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