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支护锚杆抗拔力试验报告报告编号:2014MG001工程名称:新昌大厦地下室工程委托单位:安庆市新昌置业有限公司检测地点:安庆市开发区中兴大道与纬三路交叉口检测日期:2014年01月14日-2014年01月15日安庆市建筑工程测试中心1工程名称新昌大厦地下室工程委托单位安庆市新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庆市新昌置业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庆市华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数量检测20根。检测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附录B(锚杆试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检测仪器设备ZY-50锚杆拉力计(仪器编号:M030514)检测结果(论)检测的20根锚杆均满足设计要求。主要检测人:报告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发日期:2014年01月18日单位地址:安庆市元山东路99号电话:0556-55652952新昌大厦地下室工程边坡支护锚杆抗拔力实验报告1工程简述新昌大厦地下室工程边坡支护项目位于安庆市开发区中兴大道与纬三路交叉口。工程采用板肋式锚杆支护挡墙,总根数402根,锚杆直径为2Ф20mm、2Ф25mm,单根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为149.6kN、123.8kN、190.7kN、154.2kN、269.2kN。该工程由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设计,安庆市华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监理。为了确定本工程锚杆轴向抗拔承载力,受安庆市新昌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于2014年01月14日—15日起派员对本工程锚杆进行了20根单根轴向抗拔承载力试验。2工程地质概况拟建的安庆新昌大厦工程位于安庆市中兴大道与民生路交口西北侧。整体地势较为平坦,孔口高程18.21~19.99m,最大高差1.78m,高程基准点引自中兴大道上,BM=18.305m(黄海高程系)。位置拟建场地地貌属于长江冲积二级阶地。根据本次钻探揭露以及静力触探PS曲线力学分层,结合室内土工试验定名,该场地内各地基土层自上而下分布为:①层杂填土(Q4ml)——灰褐、黄褐色,以粘性土为主,含植物根茎及块状碎石等。层厚0.30~4.20m。②层粉质粘土(Q4al+pl)——黄灰色,可塑,含少许氧化铁及铁锰结核,断面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层厚0.40~4.00m;层顶埋深0.40~4.20m;层顶标高15.56~18.85m。③层粘土(Q4al+pl)——黄褐色,硬塑,含氧化铁及铁锰结核及少量灰白色高岭土,断面光滑有光泽,无摇振反应,干强度高,韧性高。该层场地普遍分布,层厚1.00~8.90m;层顶埋深0.30~7.50m;层顶标高12.26~19.02m。3④层粉质粘土(Q4al+pl)——黄灰色,可塑,含少许氧化铁及铁锰结核,断面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该层场地普遍分布。层厚2.20~7.00m;层顶埋深6.40~10.80m;层顶标高8.84~13.27m。⑤层砾砂(Q3al+pl)——棕黄色,饱和,中密,石英质,磨圆度一般,分选性差;含卵砾石,粒径1~4cm,个别5~7cm,含量20~30%。层顶埋深12.00~14.00m,层厚2.90-9.50m,层顶标高5.07~6.89m,标准贯入试验实测击数32~45击,平均38击,⑥层强风化泥质砂岩(K)——棕红色,呈松散状,干钻进尺快,局部为强风化砂岩,遇水易崩解,标贯50~59击,层厚3.70~4.50m;层顶埋深21.00~21.80m;层顶标高-2.93~-1.33m。⑦层中风化泥质砂岩(K)——棕红色,呈短柱状,遇水易崩解,失水干裂,取芯率较低,标贯90~99击,本层未钻穿。层厚3.40~8.70m;层顶埋深25.00~25.80m;层顶标高-6.83~-5.53m。3.地下水及地表水拟建场地地下水类型为上层滞水、层间水及裂隙水,其中上层滞水主要赋存于①层杂填土中,它主要受周围居民生活用水及季节变化、大气降水影响,层间水主要赋存于③层粘土隔水层下的④粉质粘土和⑤层砾砂中,为径流水,与附近大湖具有一定的水力联系。本次施工期间对地下水进行了测量,含水层承压性一般。勘探期间测得地下水混合水位(静止)埋深为0.40~0.60m,相应的地下水位(静止)标高为17.80~19.27m。根据水质分析试验成果资料分析,地表水、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和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土对钢结构具有微腐蚀性。3锚杆设计与施工3.1设计1类型:边坡支护锚杆;2杆径:2φ20mm;2φ25mm3单根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149.6kN、123.8kN、190.7kN、154.2kN、269.2kN。43.2施工试验锚杆施工见下表:试验类别试验锚杆号锚杆尺寸施工日期(年.月.日)锚杆直径(mm)锚固长度(m)锚杆轴向抗拔力试验5432φ25202013.12.255462φ25202013.12.255492φ25202013.12.255582φ25202013.12.255642φ25202013.12.255702φ25202013.12.255732φ25202013.12.255762φ25202013.12.255852φ25202013.12.255882φ25202013.12.256002φ25202013.12.254652φ20142013.11.164632φ20142013.11.164552φ20142013.11.164532φ20142013.11.165422φ25212013.12.105452φ25212013.12.105512φ25212013.12.10566#2φ25212013.12.10572#2φ25212013.12.104锚杆轴向抗拔力试验4.1试验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附录B(锚杆试验)54.2试验方法本次抗拔力静载试验利用边坡基础提供试验反力。采用千斤顶分级加卸荷载法进行。4.3试验设备1、千斤顶:1台500kN手动油压锚杆拉力计(ZY-50)2、地面反力支承平板:1块1000mm×1000mm的刚性板;3、基准梁:1根4000mm×60mm的槽钢;4、锚杆位移测量用1只精度达0.01mm,量程为50mm的位移计;5、测力用油压力表1只。4.4加载与分级根据规范位要求本次最大试验载荷按单根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1.2倍加载,269.2kN×1.2=323.0kN。抗拔力静载试验加、卸荷等级及观测时间如下表加荷等级0.1Nk0.4Nk0.6Nk0.8Nk1.0Nk1.2Nk观测时间(min)5555510卸荷等级0.1Nk0.3Nk0.5Nk0.8Nk1.0Nk/观测时间(min)55555/4.5位移观测与卸荷1、在每级加、卸荷等级观测时间内,测读锚头位移不少于3次。2、在每级加荷等级观测时间内,锚头位移增量不大于1.0mm时,可视为位移稳定;当观测时间内锚头位移增量大于1.0mm,应在该级荷载下再延长观测时间60min,并应每隔10min测读锚头位移1次;当该60min内锚头位移增量小于2.0mm,可视为锚头位移收敛;当锚头位移稳定或收敛后,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3、锚杆验收试验,也可在逐级加载至最大试验荷载后一次卸载至初始荷载。4.6抗拔静载试验破坏标准根据JGJ120-2012附录B的B.4.5条确定。1、从第二级加载开始,后一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增量达到或超过前一级荷载产生位移增量的2倍;2、锚头位移不收敛;3、锚杆杆体破坏。5试验结果及分析5.1锚杆轴向抗拔力试验结果6本工程抗拔力静载试验结果汇总表见附表1;本次锚杆轴向抗拔力试验提供锚头沉降量与荷载关系U~δ曲线、锚头沉降量与时间关系δ~lgt曲线。(见附录1)。5.2试验结果分析:1543#锚杆在加载至323.0kN时,锚头总位移为9.53mm,末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为3.29mm。从卸载回弹情况看,卸载后最大回弹量为4.05mm。以上情况表明,受检锚杆受拉尚未进入极限状态。根据规程JGJ120-2012附录B.4.5规定,该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不小于323.0kN,满足设计要求。2546#锚杆在加载至323.0kN时,锚头总位移为9.66mm,末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为3.42mm。从卸载回弹情况看,卸载后最大回弹量为4.30mm。以上情况表明,受检锚杆受拉尚未进入极限状态。根据规程JGJ120-2012附录B.4.5规定,该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不小于323.0kN,满足设计要求。3549#锚杆在加载至323.0kN时,锚头总位移为9.55mm,末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为3.38mm。从卸载回弹情况看,卸载后最大回弹量为4.15mm。以上情况表明,受检锚杆受拉尚未进入极限状态。根据规程JGJ120-2012附录B.4.5规定,该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不小于323.0kN,满足设计要求。4558#锚杆在加载至323.0kN时,锚头总位移为3.22mm,末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为1.06mm。从卸载回弹情况看,卸载后最大回弹量为2.18mm。以上情况表明,受检锚杆受拉尚未进入极限状态。根据规程JGJ120-2012附录B.4.5规定,该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不小于323.0kN,满足设计要求。5564#锚杆在加载至323.0kN时,锚头总位移为3.35mm,末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为0.89mm。从卸载回弹情况看,卸载后最大回弹量为2.11mm。以上情况表明,受检锚杆受拉尚未进入极限状态。根据规程JGJ120-2012附录B.4.5规定,该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不小于323.0kN,满足设计要求。6570#锚杆在加载至323.0kN时,锚头总位移为8.23mm,末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为2.24mm。从卸载回弹情况看,卸载后最大回弹量为3.96mm。以上情况表明,受检锚杆受拉尚未进入极限状态。根据规程JGJ120-2012附录B.4.5规定,该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不小于323.0kN,满足设计要求。7573#锚杆在加载至323.0kN时,锚头总位移为8.35mm,末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为2.27mm。从卸载回弹情况看,卸载后最大回弹量为4.01mm。以上情况表明,受检锚杆受拉7尚未进入极限状态。根据规程JGJ120-2012附录B.4.5规定,该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不小于323.0kN,满足设计要求。8576#锚杆在加载至323.0kN时,锚头总位移为9.59mm,末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为3.37mm。从卸载回弹情况看,卸载后最大回弹量为4.27mm。以上情况表明,受检锚杆受拉尚未进入极限状态。根据规程JGJ120-2012附录B.4.5规定,该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不小于323.0kN,满足设计要求。9585#锚杆在加载至323.0kN时,锚头总位移为9.59mm,末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为3.39mm。从卸载回弹情况看,卸载后最大回弹量为4.27mm。以上情况表明,受检锚杆受拉尚未进入极限状态。根据规程JGJ120-2012附录B.4.5规定,该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不小于323.0kN,满足设计要求。10588#锚杆在加载至323.0kN时,锚头总位移为9.52mm,末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为3.17mm。从卸载回弹情况看,卸载后最大回弹量为3.97mm。以上情况表明,受检锚杆受拉尚未进入极限状态。根据规程JGJ120-2012附录B.4.5规定,该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不小于323.0kN,满足设计要求。11600#锚杆在加载至323.0kN时,锚头总位移为9.45mm,末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为3.05mm。从卸载回弹情况看,卸载后最大回弹量为3.92mm。以上情况表明,受检锚杆受拉尚未进入极限状态。根据规程JGJ120-2012附录B.4.5规定,该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不小于323.0kN,满足设计要求。12465#锚杆在加载至148.6kN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