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小学宣传媒体管理制度我校宣传媒体主要包括:校广播站、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站等,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规范宣传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作如下规定:一、广播及音像制品管理1、在校内临时和永久安装音响、广播、宣传等设施,须由负责宣传设施的部门先与宣传统战部沟通、协商,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再安装。2、严禁传播、复制和贩卖反动、淫秽、凶杀类音像制品。3、未经允许校内不得举办以赢利为目的的播放音像制品活动。不准向校外售票和张贴广告。4、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广播、电视等设备,不得占用教学时间举办音像制品的播放活动。5、凡违反上述规定将逐级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二、宣传橱窗、阅报栏、黑板报管理1、校内宣传橱窗、阅报栏、黑板报由学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使用。未经报批,任何单位不得私自修建挪作它用。2、各部门对所分管的宣传栏等设施必须认真管理、发挥作用,并将负责人、宣传内容、宣传周期等项内容报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3、宣传栏内容,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允许出现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学校稳定以及其他不健康内容。4、宣传栏内容要定期更换,遇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必须及时更换。5、阅报栏内容要做到当日更换,保证师生员工能够及时了解当日国际、国内要闻。6、严禁个人、单位、社团等在宣传栏、阅报栏及黑板报处张贴广告、通知、海报等,一经发现,其张贴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清除,确保宣传栏、阅报栏及黑板报的整洁、美观。三、网络宣传管理网络宣传是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各部门参加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网络宣传教育工作在校党政办公室的整体规划下逐步推进。1、连接校园网的所有部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网络信息安全规则和中国教育科研网的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协议和用户守则等有关规定和制度。2、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网上传播计算机病毒、发布不真实的信息等活动。3、发布到网络内容,必须由校党政办专人审查,领导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