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主任:XX主任职责:主持居监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居监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有关提议;列席社区两委会议,及时反馈会议精神,做到上情下达。委员:XX委员:XX委员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或建议,服从主任安排,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列席社区重大事务会议。照片照片照片居民监督委员会职责1、对居委会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政策,社区人员享受低保、高龄补助、民政救助、残疾人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对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3、对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等居务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参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区财务收支和经费使用情况,对党务、居务和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5、对社区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6、对社区配套组织负责人、社区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进行监督审查;7、对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8、积极听取、收集居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转达,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9、完成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监督事项。居民监督委员会权利1、列席居委会会议,了解掌握居务决策、执行过程;2、根据工作需要,可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居委会对监督事项做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3、收集、整理居民对居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居民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所采取的措施,督促居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改进工作;4、对居委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决定的事项,有权提请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5、发现居委会及其成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损害居民利益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6、提请审计,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授权,提请对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费,捐资捐款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财务公开进行审核和监督;7、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社区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8、依法依规可行使的其他监督权利。居民监督委员会基本工作制度1、民主议事制度。居监会讨论、决定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2、联系居民制度。居监会成员分片联系社区居民,定期上门走访,通过社区网站、微博、论坛等途径,听取居民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居监会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完结后,对意见和建议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填写书面建议书,并加盖居监会公章,经主任签字后提交居委会。居监会对居委会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对被采纳的意见、建议应及时进行反馈。一时难以采纳的,要给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对无正当理由30日内不予采纳的,居监会要对居委会予以督促,督促仍无结果的,应向社区党组织或街道纪工委反映。居监会征询群众意见、建议实行“一事一结”,每次从发放征询意见建议表到居委会整改完结,要整理形成档案资料,以备查阅。3、工作例会制度。居监会工作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社区党组织指定一名居监会委员代为召集和主持。坚持定期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研究居务监督事项,评议、小结监督工作,每次会议应认真、全面、如实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阅。4、报告工作制度。居监会每半年应书面向街道纪工委、社区党组织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每年度向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5、民主测评制度。每年由社区党组织组织居民代表会议,对居监会委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票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提请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终止其委员资格,并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居监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