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教学课件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第二节经济法的历史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经济法的概念如何界定,直接影响对经济法学诸多理论的认识。了解经济法的概念与历史,能够为后续章节的学习打下基础。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什么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如何界定,调整对象的具体界定,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的历程,经济法发展的特点。本章教学重难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的内涵与表现,以及经济法发展的特点。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定义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一)概念与调整对象的关联•基本的定义公式为“某某法是调整某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某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但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却各不相同。(二)界定调整对象的重要意义•(1)调整对象是整个经济法研究的逻辑起点。•(2)经济法存在的价值,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亦取决于对其调整对象的界定。•(3)再次,经济法的主体类型,以及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制度安排,也都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直接相关,并由此直接影响经济法的法治建设。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高等教育出版社(三)界定调整对象需要“问题定位”•所谓“问题定位”,就是必须从社会经济现实出发,尤其要从人类的经济行为所带来的问题出发,根据解决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的需要,来确定经济法所需要调整的对象、领域、目标以及调整的方法。•无论市场机制,抑或政府干预,都可能“失灵”。而这“两个失灵”,恰恰是传统法律无法有效解决的,它们是经济法调整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高等教育出版社(四)调整对象的具体界定•市场失灵——结构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失序——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关系,一类是市场规制关系(可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或合称为“调制关系”)。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最简单地说就是“调制关系”。•宏观调控关系:财税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计划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反垄断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消费者保护关系。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高等教育出版社(五)对调整对象的进一步具体化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经济法定义的提出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定义:1、在时间上,经济法是与现代国家、现代市场经济相关联的。2、在空间上,经济法侧重于在一国范围内对调控和规制关系进行法律调整。3、在调整对象上,经济法调整的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简称调制关系。4、经济法是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高等教育出版社二、经济法的定义(二)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高等教育出版社二、经济法的定义•1、经济性与规制性的内涵与表现•2、经济性与规制性的内在联系•3、经济性与规制性的提炼价值高等教育出版社(三)经济法的现代性1、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整体“和谐”或“协调”,是其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2、产生基础上的现代性•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产生的重要前提是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以及需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的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存在。3、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在制度层面上,无论是制度形成、制度构成,还是制度实施,经济法都具有现代性。二、经济法的定义第二节经济法的历史高等教育出版社一、经济法的产生二、经济法的发展经济法的产生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其中,经济、政治、社会和法律因素最为重要。高等教育出版社•1、经济因素•2、政治因素•3、社会因素•4、法律因素一、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高等教育出版社•1、从“非常态法”到“常态法”•2、从“战时法”到“平时法”•3、从“边缘法”到“基干法”•4、从“一元体系”到“二元体系”•5、从“差异”走向“互鉴”二、经济法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