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乙方知晓、同意并在此确认其在任职期间有机会接触到甲方以各形式(如文件、资料、新建、备忘录、报告、笔记、图表、磁盘、电子邮件等)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的保密或机密信息属于甲方之“商业秘密”:(1)与甲方有关的所有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战略、市场营销策略、销售前景预测、重要业务活动、利润分配、内部成本等;(2)甲方财务状况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或未经审计的账册、财务记录、文件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记录(包括电子形式的记录),及其他所有反映甲方财务状况的记录、开支预算;(3)与甲方内部管理相关的任何信息包括单不限于文件、服务器密码、以及各类业务计划、合作关系、数据资料、任何性质的业务记录、客户资料、营销报告、业务手册、员工2的报酬、获利、佣金、奖金、奖励模式等情况、所涉及的诉讼、仲裁、纠纷等。(4)甲方认定为“商业秘密”的所有信息,或认定由甲方业务产生,或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所有信息;或认定为不适合向公众披露的其他信息。第二条保密义务1、乙方的保密义务基于其对甲方忠实义务的要求。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1)严格食材加工配制技术,防止泄露保密信息;(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3)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2、乙方离开甲方之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第三条泄密行为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1)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2)向公共场合发布、提供保密信息;(3)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服务或牟利;(4)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披露保密信息。第四条违约责任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最低20000元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2、乙方承担的前款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3赔偿全部实际损失。违约的实际损失,包括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保密信息的价值及评估费用、调查费用等。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权利。第五条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第六条其它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