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政策法规自测题一、填空题1、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起施行。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自()起施行。2、林业建设实行(),(),(),(),()的方针。3、林权的主体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或者()。4、森林所有权的主体是(),林木所有权的主体是(),林地所有权的主体是()。5、公民个人可以享有林地的()权和林木的()权。6、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7、解决林权争议的方法有:()、()、()。8、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依法处理。9、林权争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因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0、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和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向()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领取()同意书。用地单位凭该同意书依法办理()审批手续。11、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12、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13、()主管全国林业工作。()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设()负责林业工作。14、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15、林业工作站由()直接领导或者实行由()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16、森林分为以下五类:()、()、()、()、()。17、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数量的,由()审核。占用或者征用国家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审核。18、对于防护林,只准进行()性质的采伐,不得进行以()为目的的采伐。19、对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性质的采伐;对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采伐。20、林业长远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21、各级()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22、森林资源档案实行()、()、()、()、()的管理制度。2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保护(),并可以依照《森林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森林法》()、()、()、()规定的行政处罚。24、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森林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持有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核发的()证件。25、局部地区发生植物检疫对象的,应划为(),采取封锁、消灭措施,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出;发生地区已比较普遍的,则应将未发生地区划为(),防止植物检疫对象的传入。26、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授权的机关批准。27、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是:(),()。28、对发生严重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应责令()除治或者()除治,以防止森林病虫害的蔓延。29、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所有。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30、新造()和其他必须封山育林的地方,由当地()组织封山育林。31、国家根据用材林的()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32、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批准。33、采伐林木必须申请()证,并按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和()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34、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发放采伐许可证。35、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或者其委托的()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36、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收缴(),中止其(),直到纠正为止。37、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采伐的面积和株数。38、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39、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必须经()批准。40、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或者其他()证明的木材。41、纳入木材经营管理、运输管理范围的木材,是指()、()、()、()和()规定的其他木材。42、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核发的木材运输证。43、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发放的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木材运输的总量,不得超过当地年度()规定可以运出销售的木材总量。44、经()批准在林区设立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无证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应当(),可以()无证运输的木材,并立即报请()依法处理。45、出口国家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或者其制品、衍生物的,必须经出口人所在地()审核,报()批准。46、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责令补种盗伐株数()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的罚款。47、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责令补种盗伐株数()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的罚款。48、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责令补种滥伐株数()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的罚款。49、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责令补种滥伐株数()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的罚款。50、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较大”的起点,一般是指盗伐林木()或者幼树()。5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盗伐林木()或幼树()。52、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盗伐林木()或幼树()。53、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较大”的起点,一般是指滥伐林木()或者幼树()。54、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巨大”以()或者幼树()为起点。55、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有关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未予纠正的,()可以直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6、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依法追究()责任。57、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价款()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8、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罚款。1、1985年1月1日1998年7月1日2、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3、所有者使用者4、国家或者集体国家、集体、个人国家或者集体5、使用所有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7、当事人协商解决行政解决诉讼解决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9、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10、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林地审核建设用地11、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两年12、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13、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专职或者兼职人员14、管理和监督15、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16、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17、10公顷35公顷70公顷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18、抚育和更新取材19、抚育和更新严禁20、林业发展目标林种比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植树造林规划21、人民政府森林经营方案22、统一技术标准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及时修订逐年统计汇总上报23、辖区社会治安秩序辖区内的森林资源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24、林业行政执法25、疫区保护区26、林区野外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27、预防为主积极消灭28、限期代为29、林木该营造单位个人个人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30、幼林地人民政府31、消耗量低于生长量3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县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33、采伐许可自留地房前屋后34、年采伐限额35、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36、采伐许可证采伐37、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少于38、木材生产计划自留地房前屋后39、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40、林木采伐许可证合法来源41、原木锯材竹材木片省、自治区、直辖市42、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43、木材生产计划4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予以制止暂扣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45、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46、立木材积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10倍3倍至5倍47、立木材积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10倍5倍至10倍48、立木材积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5倍2倍至3倍49、立木材积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5倍3倍至5倍50、2-5立方米100-200株51、20-50立方米1000-2000株52、100-200立方米5000-10000株53、10-20立方米500-1000株54、50-100立方米2500-5000株55、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行政处分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56、刑事57、林业主管部门1倍以上3倍以下58、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2倍以下二.判断题1、《森林法》的法律效力在宪法之下,在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之上。()2、《森林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适用范围,是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3、森林、林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集体、个人。()4、国有单位使用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该单位享有对所使用的森林、林木、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林地发展林业生产,如采取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依法取得林地使用权,但不拥有林地所有权。()6、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7、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