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省财政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除前款规定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审计服务可实行计时收费、计件收费或者计时与计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四、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三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请省财政厅将试行情况及相关收费标准重新报我局按程序核定。 附件: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表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计件收1财务报表审计年收费标准2000元2‰0.9‰0.7‰费货币出资收费标准1200元1.5‰0.4‰0.3‰其他出资收费标准3合并、分立、清算审计500-1000万元部分次50-100万元部分100-500万元部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1〕313号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表计价单位50万元以下部分按货币出资方式收费标准的120%计收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50%计收,再将分年度收费额累加计算;超过三年的年度可以按照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20%计收。最低收费下浮不超过30%;序号2服务项目名称资本验证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四、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三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请省财政厅将试行情况及相关收费标准重新报我局按程序核定。1—5亿元5-10亿元部分部分0.5‰0.3‰0.15‰0.1‰0.08‰0.2‰0.15‰0.1‰0.08‰0.06‰5000万元-1亿元部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1〕313号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表1000-5000万元部分按货币出资方式收费标准的120%计收10亿元以上部分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50%计收,再将分年度收费额累加计算;超过三年的年度可以按照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20%计收。级数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费率速算增加数收费金额最低收费金额150万以下2,000.00250万-100万2.00‰1,000.003100万-500万0.90‰2,100.004500万-1000万0.70‰3,100.0010,100.007,070.0051000万-5000万0.50‰5,100.0065000万-1亿0.30‰15,100.0071亿-5亿0.15‰30,100.0085亿-10亿0.10‰55,100.00910亿以上0.08‰75,100.00级数货币出资额收费比例速算增加数收费金额最低收费金额150万以下1,200.00250万-100万1.50‰450.003100万-500万0.40‰1,550.004500万-1000万0.30‰2,050.0051000万-5000万0.20‰3,050.0065000万-1亿0.15‰5,550.0071亿-5亿0.10‰10,550.0085亿-10亿0.08‰20,550.00910亿以上0.06‰40,550.00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货币出资金额财务报表审计收费计算表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10,000,000.00货币出资资本验证收费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