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绝有偿补课自查报告根据《兖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检查有偿补课工作。我校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活动;建立健全有关的奖惩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头。目前,我校均未出现有偿补课的现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成立拒绝有偿补课领导小组组长:吴成刚组员:孙凡峰、颜鹏、周学涛、贾文秀。校长是禁止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了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同时领导小组带领中层人员包年级、包任课教师,深入到专项治理工作的每一环节,引领全体教师提高认识。二、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本学期初,我校组织了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要求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要认真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积极向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及社各界宣传上级的文件。重审了有偿家教治理方案和禁止有偿家教的措施与处罚办法,将有偿家教和聘任、评优、职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要求教师廉洁从教,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关心与支持。我校大多数的教职员工通过学习,都能够正确领会文件精神。学校给学生下发了《关于拒绝有偿补课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并签上自己的名字,最后把回执单上交学校。三、我校逐一排查清理,严明纪律。我校按照教委要求严格遵守规定教师不得从事以下行为:1、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2、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4、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5、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6、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7、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8、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9、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经过教师自查、互查,本学期,我校未出现一例教师有偿补课的事件。最后要求教师签订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四、提高认识,增强责任,设置举报电话。为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学校还设立了举报电话是:13053701702。要求全体师生和家长如果发现有这种现象,立刻拨打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