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研究生培养协议甲方:(重庆院接收导师)姓名:身份证号:乙方:(研究生学籍所在培养单位导师)姓名:身份证号:丙方:(客座研究生)姓名: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客座研究生培养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为丙方实验研究及论文工作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负责对丙方进行科研工作指导和安全教育,负责做好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2.甲方根据自身科研及项目需要,安排丙方明确的科研任务,要求丙方完成预期的科研成果。甲方根据丙方科研工作实绩发放助学金。3.甲方有权根据丙方客座期间的表现,终止协议。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在征得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同意丙方到甲方所在单位进行客座学习。2.乙方负责将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告知甲方。3.乙方协助甲方,共同完成丙方的培养工作。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丙方在甲方提供学习和生活条件下,开展实验研究和论文工作。2.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部门和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丙方因从事与甲方规定的科研工作无关事宜导致的人身安全问题,以及因违反规定的安全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的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3.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3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科研所涉及的资料或其他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内部资料、调研资料、实验数据、软件专利等所有未公开发表的资料。4.丙方以甲方客座学习期间获得的实验数据和实验结果为主要内容发表的文章、申请的专利和其他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在单位。5.丙方客座学习期结束后,应将记载有原始实验记录的资料及其载体全部交由甲方。四、协议期限1.客座学习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客座学习期间结束后,本协议立即终止。如因课题进展需要,需延长客座期限,须新签协议。本协议由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丙方、甲方单位人事教育处备案一份。协议中未尽事宜,有三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签字)(签字)日期: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