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境管理制度1/3实验中学校园环境管理制度一、校园环境管理办法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校园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1.建立学校环境教育领导机构,负责校园绿化规则的制定、执行,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2.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3.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校园绿化的良好习惯,学校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年级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二)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4.不准采摘花朵、剪折枝叶。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三)损坏校园绿化的处罚办法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3元不等罚款。3.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要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望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配合实施。二、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校园环境管理制度2/3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串达到90%以上。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7.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8.种植及临时劳动。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9.检查评比。按照每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评比一次。三、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一)环境清扫1.工作量:每个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两遍,并全天候保洁。3.环卫清扫人员还负责房屋下明沟的清扫、冲洗,并要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由校爱卫会出面处理。(二)日常管理规定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不接受批评教育者,给以记过。2.禁止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校园环境管理制度3/33.禁止向校园河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5.禁止在办公楼、走廊、盥洗室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6.禁止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7.不准在教学楼、办公楼、走廊、盥洗室、教室、办公室等非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校内不准乱停放各种车辆。违者批评教育。8.不准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准在树杈枝、树干上挂晒衣被等物。9.不准破坏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对任意堆物堵塞交通、未经许可自行搭建、影响观瞻或损坏花木和公共设施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如有损坏,按原价5~10倍罚款。10.各部门应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在责任区范围内保持人行道、墙脚清洁,地面无痰,无粪便污水,无瓜皮果壳纸屑,无砂石等。室内由各部门承包卫生。11.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12.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违者就地清理。13.垃圾分类倒放,垃圾箱内只准倾倒不可回收垃圾,并保持垃圾箱周围的清洁,垃圾不准倒出垃圾箱外,建筑垃圾不准倒人生活垃圾箱内,违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14.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地围栏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临时工棚和堆物不得有碍环境卫生和阻塞人、车进出的通道,违者就地清理。15.施工现场要有指定的材料和垃圾堆放点,不准乱堆乱放。施工结束后在两周内要清理好材料和垃圾。此条例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和个人,希望师生员工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