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嵌入式养老嵌入式养老模式是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两种模式上的补充和整合,即以社区为载体,以资源嵌入、功能嵌入和多元的运作方式嵌入为理念,通过竞争机制在社区内嵌入一个市场化运营的养老方式,整合周边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就近养老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日本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日本作为世界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一直面临着少子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近30年来,日本政府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先后推出金色计划(1989年)、新金色计划(1994年)、金色计划21(1999年)、介护保险(2000年)、区域密集型服务(2006年)、区域综合照护体系(2010年)、橙色计划(2012年)、新橙色计划(2015年)等多种措施,本着在地安养的原则,持续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逐步形成了“自助、他助、公助、共助”相结合的多主体参与、多元服务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一、什么是“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嵌入概念的最早提出者波兰尼认为,个体行动者是嵌入于具体的、当前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于1985年正式提出社会嵌入理论,指出任何个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嵌入在特定社会结构和关系网络之中,通过特定的社会关系网络获得社会支持,以及信息、情感、服务等其他社会资源。社区嵌入式养老正是基于这种理念,由部分发达国家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总结出的“以社区为依托,充分嵌入社区,盘活社区各种养老资源,在不脱离老人熟悉的社会关系和生活环境背景下,实现在地安养的模式”。小编这样为大家解释:嵌入式养老模式是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两种模式上的补充和整合,即以社区为载体,以资源嵌入、功能嵌入和多元的运作方式嵌入为理念,通过竞争机制在社区内嵌入一个市场化运营的养老方式,整合周边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就近养老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嵌入式”养老模式主张结合社会内部以及社区周边的养老服务资源,既可以提供机构入住养老服务又可以提供入户养老服务,集中了传统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三者的优势。二、社区嵌入式养老为何在日本兴起?日本作为全世界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老年人口持续走高,少子老龄化成为近几十年来最主要的社会问题之一。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积极探索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经过30多年的持续推进,逐步构建了覆盖城乡社区的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如图1所示,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日本的老年人口开启了上升势头,截至2016年9月,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到3461万,占人口总数的27.3%,从2014年起已连续3年老年人口比例超过总人口的1/4。与日本整体进入人口老龄化的1970年相比较,老年人口增加了2728万人,而同期日本总人口的增幅只有2036万人,老年人口增量超出总人口增量692万人。另外,根据日本的老年人口分类,60—74岁为低龄老人,75岁及以上为高龄老人。目前,低龄老人与高龄老人分别为1764万人和1697万人,两者差额不到70万,已基本接近同一水平。而在接近老年人口一半的75岁以上老人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又已达1045万人,占全部老年人口的30.19%。除了老年人口总数和结构问题外,从照护角度考虑,更重要的是老年人群中高龄老人、失智失能老人总量的增长。目前经过介护保险认定的需要生活援助或照护的日本老年人总数已达到618万人,接近每5位老人中就有1位需要不同程度的生活援助或照护服务。据日本高龄社会白皮书数据,2012年日本失智症患者达462万人。而随着战后(1945年)这批婴儿潮时期出生被称之为“团块时代”的810—1000万人,自2015年集体进入低龄老年人口行列之后,到2025年将全部进入高龄老人行列,届时失智症患者将有可能突破700万人。被日本政府高度关的“2025问题”不仅对日本老年人口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必将给日本社会、经济带来更多挑战。1970年,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733万人,超过总人口7%,人口老龄化问题初步显现。日本政府开始探索应对策略,将政策制定初期的重点定为发展机构养老,并于1971年推出“社会福祉设施紧急整备5年计划”。受该计划影响,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日本机构养老床位比1969年增加了20倍。但是,在经历了1971—1974年的第二次婴儿潮之后,日本的人口出生率一路下滑,相反老年人口却持续走高,198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065万人,比1970年实际增加332万人(参见图1),多数老年人依然只能依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为此,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起,日本出现了民间自发组建的托老所,其中:京都的“家族会”被称为最早的民间自发的托老机构;1983年,群马县开设全国第一家针对失智症老人的日间照料机构——“三乡日间中心”;1987年,岛根县出现首家集日间照料和住宿为一体的小规模多功能的照护机构——“寿园”。经过民间近10年的探索,到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各地出现了近50家小规模托老机构。1991年,福冈的“相依托老所”基于“在近似于居家的环境中生活”的理念,更名为“宅老所”(日语中“托”与“宅”同音,均读作“TAKU”),后被全国各地广泛采用,沿用至今。这也意味着从这一时期起,日本的养老服务开始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并且关注老年人的心理适应问题,小规模多功能照护机构开始在民间萌芽并有所发展,为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政府逐步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奠定了一定的实践基础。三、日本社区嵌入式养老的“前世今生”在20世纪80年代民间探索托老所、日间照料、小规模多功能照护机构等社区照护模式的基础上,日本政府自1989年起从国家层面有序推出一系列的养老保障计划,持续推进养老服务的发展,其发展历程基本可以分为以下3个阶段。(一)探索期(1989—1994年)继20世纪80年代的又一轮老年人口快速增长之后,1990年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493万人,其中空巢家庭比例高达35.7%,仅依托有限的养老机构和少量的民间自发的小规模照护机构,已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老年人需求。为此,1989年日本政府推出了“老人保健福祉推进10年战略”(金色计划),提出加快市、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量化了所有相关指标。在各项配套政策的助推下,政府引导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开始起步,并初具规模。(二)融合期(1995—2005年)在“金色计划”实施的第5年(1994年),日本老年人口比例首次突破14%,成为世界上从老龄化到深度老龄化社会所需时间最短的国家。人口快速老龄化的现状让日本政府意识到“金色计划”所制定的目标将很难满足未来的需求,并果断终止了原计划,推出了更具前瞻性的“新金色计划”(1995—1999年)。“新金色计划”与“金色计划”主要的区别在于,提高了所有指标的量化标准,同时新增养老驿站、上门护理服务站、人才培养等相关目标,并将充实家庭医生制度、发展康复服务、完善失智老人治疗和照护条件等列入其中,计划内容得到了全面提升。但是,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在财政压力加大的同时,个人负担重、服务缺乏竞争、难以满足个性化需求等问题开始凸显。为此,日本政府在2000年4月正式实施《介护保险法》,提出由全社会共同承担老年人护理责任,明确规定保险费用的承担比例为国家25%,都道府县12.5%,市町村12.5%,个人50%(40岁以上强制入险)。介护保险的推出为日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与出台《介护保险法》同步,2000年日本政府提出新的养老服计划——“金色计划21”(2000—2004年),该计划进一步突出居家福祉理念,提出将护理工作和日常生活援助有机结合,构建老年保健福祉社会体系,实现老年人在地安养。(三)发展期(2006年至今)进入21世纪之后,日本老年人口增速进一步加快,且75岁以上高龄老人题日益突出,社区养老服务面临着新一轮的挑战。同时,受2006年医疗改革的影响,医疗机构内置的疗养病床被大幅度缩减,如何在社区层面安置无法长期入住医院的中重度以上老年人成为迫切的课题。而介护保险实施五年以来,随着利用介护保险人数的增加,财政负担问题也开始显现,仅此一项年均财政支出由2000年的3.6兆日元,增加到了2005年的7.1兆日元,近乎翻倍。为适应新形势,2006年,日本政府对《介护保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提出注重预防、推进居家服务和社区嵌入式服务、对于照护级别为重度的老年人给予更多关注及推广普及高龄住宅。在养老规划方面,2006年,日本政府进一步提出新增“地域密集型服务”的构想。主要是增设由市町村指定(以往的养老服务机构全部由都道府县指定并监督)的小规模多功能型照护机构,并面向护理级别在3级以上的中重度老年人,逐步普及夜间巡视和24小时应急服务。而在2010年日本政府着眼于2025年“团块老人”将集体进入75岁以上高龄老人行列的趋势,提出了更加综合的规划——区域综合照护体系。该计划主要立足于构建集居住、医疗、照护、预防、生活援助为一体的地区综合体系,确保老年人在30分钟生活圈内实现各种服务的对接,逐步实现老年人即便进入重度照护阶段、乃至临终,都无需离开熟悉的环境。此外,日本政府于2012年和2015年连续两次推出针对失智症的国家计划——“失智症对策五年计划”(橙色计划)和新橙色计划,将失智症预防与照护列为养老服务的重中之重,成为世界上首个具有较为完善的应对措施的国家。四、日本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有哪些服务类型?综上,自1989年以来,经过近30年的持续推进,日本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内容和嵌入形式不断得以扩充,服务方式日趋灵活和多元。目前日本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基本分为以下四大类。(一)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政府一直有序推进的服务类型,主要以收住居家照护困难的中重度(介护3及以上)老年人的福祉机构和以康复为主的老年人保健设施以及医养结合的照护医养型等三类设施为主。各类服务的费用根据机构类型、入住户型、照护级别等不同。(二)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是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后陆续推进的服务,近30年来其服务内容和方式不断得以细化,如图2所示,目前此类服务已发展到13项,按其服务场所大体可以归为两个类别,即上门服务和机构日间照料服务。上门服务包括上门照护和上门医护两种。上门照护服务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指定的专业护理机构中具有护理福祉士或家庭护理师资格的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内容包括身体护理(喂饭、翻身、洗澡、更衣、排泄、营养指导、助医等)和生活援助(洗衣、做饭、扫除、购物、取药等)。各类服务的费用根据服务内容、时长、时段、提供服务人员的资质和数量确定。上门医护服务是由地方政府指定的上门医护服务站或医院的护士、保健师到老人家中提供专业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服务主要指由专门机构于白天提供的照料服务,包括接送需要照护的老人到机构接受健康检查、日常动作训练、午餐、洗澡等日间照料,并可提供短期入住服务。(三)区域密集型服务区域密集型服务是2006年以后新推出的服务类型,共分8项。主要包括为照护等级在3级及以上中重度老年人提供夜间巡视和24小时应急服务;为失智症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和9个人以下组成的小组家庭服务;依托25人以下的小规模多功能型照护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上门、短期入住等各类服务。区域密集型服务要求配备固定工作人员,确保老年人无论在日间照料机构还是在居家服务过程中,始终能够得到熟悉老年人情况的固定的工作人员的照顾。(四)老年无障碍公寓老年无障碍公寓是2006年后推出的面向60岁及以上高龄独居、老老照护、老弱同居(指与有疾病的子女共同生活)老年人的包含应急、安全确认、生活援助等附加服务功能的新式无障碍老年公寓。日本政府计划到2025年将此类住宅比例提高到老年人口的4%。而在上述服务的落实和推进过程中,2000年推出的介护保险所发挥的作用显而易见。如表1所示,日本介护服务有明确分层且有详尽的分类标准和使用额度,按介护保险最初的规定,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