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概念•2.0.1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2.0.2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2.0.3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2.0.4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基本规定•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材料抹灰工程•4.1.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4.1.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记录•4.1.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4.1.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4.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4.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4.1.7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4.1.8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4.1.9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4.1.10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4.1.11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4.1.12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一般抹灰工程•4.2.1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装饰抹灰工程•4.3.1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金属门窗的安装工程•5.3.1本节适用于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等金属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明龙骨吊顶工程•6.3.1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明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