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启动“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实施意见(内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按照院人教局要求,现将根据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原则,在充分吸纳有关院领导、所领导和科学家代表的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改和完善的《关于启动“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实施意见(内部征求意见稿)》提供给大家,并征集意见。请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给人事教育处。联系人:孟繁博,电话:82304525,电子邮箱:mengfb@red.semi.ac.cn.附:关于启动“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实施意见(内部征求意见稿)半导体所人事教育处2008年12月19日关于启动“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实施意见(内部征求意见稿)1为落实我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将中国科学院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基地、培养造就高级科技人才的基地、促进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成为具有“一流的成果、一流的效益、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的国家科研机构,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以下简称“人才系统工程”)。一、指导方针和原则实施“人才系统工程”要以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为蓝图,通过系统设计,完善人才计划体系和人才制度体系,促进人才培养、引进、有序流动和结构优化,为科技、支撑和管理队伍中的高层次优秀人才、骨干人才和青年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建设一支学科结构合理、功能结构合理、年龄结构优化的世界一流的创新人才队伍。为保证“人才系统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教育各类人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把个人的首创精神与团队的创新合作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必须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立足培养的原则,在创新实践中凝聚和造就人才,以开阔的视野和胸襟识别吸引人才;必须坚持引进人才和引进智力并举的原则,拓展事业舞台,开辟新的渠道,继续招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大力引进外国智力;必须坚持分类支持、统筹兼顾的原则,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采取有效措施,使创新领军人才、科技骨干人才、青年优秀人才、支撑和管理人才、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协同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原则,突破阻碍发展的各种观念和体制束缚,在实践中发现、遴选、培养人才,滚动支持优秀人才,在基础科学研究领域,促进科研投入由项目支持导向适度向人才支持导向转变。2二、人才培养引进目标通过“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吸引和支持重点发展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从国内外引进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和造就我院科技创新的核心骨干和团队。通过“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和凝聚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科技事业长远发展储备力量。通过“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和吸引一批关键支撑岗位人才和骨干管理人才,逐步提高我院技术支撑体系和管理队伍的水平。通过“海外智力引进与人才国际交流培养计划”,吸引和资助海外优秀学者和外国科学家来我院访问、交流、合作研究,同时定向选派大批优秀中青年科技、支撑和管理人才出国进修,不断提高我院整体人才队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扩大国际视野,为我院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支撑。通过以上人才计划的有效实施,在未来5年内,我院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支持领军人才600名;引进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600名;培养造就优秀支撑和管理人才600名;培养支持青年创新人才6000名;吸引和资助海外优秀学者和外国科学家1500名来院工作。三、重点任务(一)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包括创新领军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配合国家相关人才计划,引进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已具有战略视野、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的领军人才;继续培养和引进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对于引进的战略视野开阔、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并认同我院发展理念的创新领军人才采取特殊支持,国家和院重点支持科研项目和平3台,研究所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保障。对于已在院内成长的科技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其主持或承担国家或院的重大科研任务。继续发挥“百人计划”作为我院主干人才引进计划的作用,加强对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引进与培养,完善人才公平竞争和科学评价机制,对具有科技领军人才发展潜质的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给予一定的滚动支持。(二)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加大对35岁以下优秀青年创新人才的支持,通过青年领域前沿项目、院长奖(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启动经费、公派留学专项、王宽诚基金、对博士后支持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为有潜质的青年人才成长创造条件。通过中国科学院卢嘉锡青年人才奖、王宽诚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增强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的动力,激励优秀青年人才不断挑战自我、脱颖而出。加强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国际化培养,推动我院优秀青年人才跻身国际前沿领域,在国际舞台上施展才华,全面提升个人的素质和能力,扩大我院青年科技队伍在相关领域的影响。(三)实施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支撑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是高级技术支撑及管理骨干人才队伍。结合院支撑体系建设,吸引和培养优秀技术支撑人才,支持引进急需紧缺的关键人才,稳定重大科学工程优秀技术骨干和公共技术平台负责人;建立相应的机制,激励优秀高技能人才提高技术水平;对知识传播、科学普及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提供境内外培训机会,使其直接了解国内外先进的思想和理念;选拔优秀科技骨干进入“联想学院”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培养和向社会输送懂科技、会经营、擅管理的科技企业家;选派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管理骨干到国外科研机构、4大学进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级科技管理人才。(四)实施海外智力引进与人才国际交流培养计划强化海外引智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地吸引和资助活跃在国际前沿的海外优秀学者和外国科学家来我院访问和工作。聘请爱因斯坦讲席教授来我院讲学,在我院骨干科技人才、青年人才和研究生中传播国际上最先进的学术思想;聘请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和海外知名学者来我院兼职或短期工作,引导我院的科技创新活动与世界科学领域前沿衔接、交叉、融合;聘请外籍青年科学家(含优秀博士后)在我院全职工作,加快我院科技创新队伍的国际化进程。鼓励中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开阔国际视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调整院公派留学计划,着重培养新一代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结合重点学科领域和国家重要任务需求,支持战略科技专家开展目标明确的国际合作与回访交流;结合学科布局调整与我院科技发展需求,以定向选派为主,分别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方式,支持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支撑人才、骨干管理人才和转移转化人才的国际化培养。四、组织保障成立中国科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我院人才系统工程的实施;审批专项人才计划支持方案;审议专项人才计划执行效果;解决有关人才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常务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秘书长及机关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中国科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人事教育局。办公室由人事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制订和完善人才计划专项实施细则;指导或组织人才计划资助和奖励对象的评审;建立人才数据库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人才学5术交流和培训活动;监督和检查各研究所对人才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审定或交办的事项。各研究所应成立相应的人才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和各项人才工作。附件:1.中国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实施办法2.中国科学院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3.中国科学院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4.中国科学院海外智力引进与人才国际交流培养计划实施办法6附件1.中国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内部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院科技队伍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我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我院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结合国家科技战略和我院发展战略需求,突出人才工作重点,全面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的实施。第二条“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的内容主要由“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国内科技领军人才”和“培养引进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三部分组成。第二章目标和入选条件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计划”重点面向国家科技战略需求、重大科学工程任务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建设的需求,以建设世界一流科技人才队伍为目标,在未来5年,优先引进和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200人;重点支持国内相关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400人;培养引进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600人。第四条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有重点地部署和加强我院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确保人才引进的质量。要坚持与新兴交叉学科的建设相结合,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院)重点实验室、国家(院)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平台建设的需求相结合,与国家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重大任务相结合。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7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二)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队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推动和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三)一般应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掌握关键技术和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为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位;第五条加强对我院现有或来我院工作的国内科技领军人才的支持。“国内科技领军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学前沿发展态势。(二)具有开阔的胸怀和人格魅力,能吸引、凝聚一批优秀人才,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攀登科学高峰或攻克高技术难关。一般应为国家重大专项、重大科学计划(973、863等)、重要型号任务、大科学工程、中科院重大项目等任务的首席科学家或主要负责人,国际国内重要科技战略、规划、专项研究的主要负责人。第六条“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引进者的基本条件是:来自海外的参照《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招聘海外知名学者的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6〕205号)相关条款;来自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一般应是正高级岗位上的青年学术骨干。第三章支持内容第七条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包括:(一)根据学科领域的特点及人才的来源、层次和工作方式,采取国家、院、所联合的方式,给予个性化支持,原则上,实验科学领域支持强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理论和管理科学领域支持强度最高可达600万元,其中:“百人计划”支持200万元,院以项目经费支持200-800万元,用人单位匹配支持200万元的经费。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五年。8(二)入选国家有关人才引进计划的将再获得国家相应资助。(三)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良好的办公和实验条件,并在人员配置、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确保其尽快建立起规模、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四)用人单位可按岗位职责要求,根据引进人才的能力水平聘入相应的国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可不占院核定的相应岗位等级职数和比例,并结合引进人才归国前的收入和国内实际消费水平确定工资待遇。第八条对国内科技领军人才的支持包括:(一)重点支持科研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其主持或承担国家或院的重大科研项目;根据实际需要,为部分专家的前瞻性战略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二)优先支持创新团队建设,加强对团队成员出国访问、招收博士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支持。(三)继续落实人才关心关爱的有关措施,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学术休假的支持力度。(四)重点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根据异地工作调动等实际情况,可给予适量的一次性安家补贴。第九条对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引进,原则仍参照《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招聘海外知名学者的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6〕205号)、《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人教字〔2006〕27号)相关规定予以支持。完善人才公平竞争和人才评价机制,每年从